论我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_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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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却没受到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双方的能力没有得到全方位的发挥,使双方的发展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政企关系是经济发展良好的标志,政企关系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所以建立良好的政府和企业关系是我国企业和政府今后的重要工作之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否正常,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自由度和活力。本文对我国的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并结合世界政企关系发展的历程,提出了一些改革的观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最好的结果就是政府达到自己的管理目的,而企业也取得了自己的发展目标,从而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政企关系

政治

企业

经济

I

目录 前言....................................................1

1.1 研究背景..............................................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2 2 国外政企关系对国内政企关系的影响........................2

2.1 从世界各国当前的发展来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的类型......2

2.2 目前来看,我国几种典型的政企关系模式同时并存..........2

2.3 结合世界政企关系的发展启示,我国政企改革之路还很长....3 3

政企关系新变化产生的原因...............................3

3.1 为建立新型政企关系需要多方面通力协商...................3

3.2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应进行转变.................3

3.3.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4 4 结论与建议 后记 参考文献 附录

II 1 前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企业在世界经济舞台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政府和企业关系的不明确成了我国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政府对其关系有了一个明确的指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我国今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经济能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等。因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透明高效的政企关系,是我国必须重视和尽快解决的重大课题。政府与企业关系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政企分开。

1.1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政府和企业关系的不明确成了我国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是政企不分,使政府难以公正对待各类企业,承担起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政府既是社会经济调控者,又直接管理着庞大的企业群。政府角色的不确定性,使政府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努力大打折扣。二是国家所有,多头管理,产权责任不清。当发现资产流失时,无法追究,任何机构和企业都可以找出理由推卸责任,最终只得不了了之。三是企业内所有者缺位,治理机制不健全,使内部人控制带有普遍性。在传统资产管理体制范畴内,就企业的经营权力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上收了下放、下放了再上收,在这怪圈中已经循环多次,但决定政企关系的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却始终没有到位,企业内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四是政府为企业设置过多的目标,降低了资本运营效率。由于政府给经营者设置了相互矛盾的目标,使企业的股东权利变得模糊,企业利益的独立性不复存在,准确成本计算难以进行,因此对经营者就很难准确考核。在出现亏损或经营劣迹时,经营者有足够的理由推卸责任。另外从世界各国当前发展来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使我国政企改革之路有了深的思考。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我国今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我国经过30年的改革,政企关系的新变化以及从世界政企关系中得到的启发。随着时间的发展,当今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政企关系上大都采用企业自主经营、政府协调指导的政企关系模式。但从总体上讲,政府主导型仍是我国占统治地位的政企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在大多数政府官员的潜意识中,政府和企业仍然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观念和制度远未形成。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随着我国加入WTO,企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透明高效的政企关系,是我国企业和政府今后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我国必须重视和尽快解决的重大课题。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经济能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等。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才能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和谐发展。国外政企关系对国内政企关系的影响

2.1 从世界各国当前的发展来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的类型

第一种是市场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即政府致力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只需要告诉企业什么不可以做,在此范围之内企业拥有经营活动的全权,政府不进行干涉。欧美多数国家都是如此,它们认为政府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而不是主要生产者,要求政府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减少行政管理层次,下放权力。这种关系在当前世界的发展趋势中占主流。

第二种是政府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即大到制订国家产业政策,小到企业的外汇、银行贷款、海外投资、原材料供应,政府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政企关系的实质是社会资源有相当一部分被政府垄断。韩国就是这种关系的典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的政治情结很浓,摆脱不了对权贵的依附。韩国十几年来的民主化并没使情况有根本的改观,企业对政府的依赖、企业家向政界靠拢、“商而优则仕”的现象仍不少见。翻阅近几届韩国政府内阁名单,不难发现不少部长出自三星、现代、LG、SK这些大企业的管理层。

第三种是政企合一的关系。企业没有独立的地位,完全成为政府的附属物。政府通过制定各项计划直接对企业进行控制,如前苏联和我国的中央集权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关系,由于自身的致命缺点已经慢慢的退出了历史舞台。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在WTO的框架之内,后两种类型的政企关系明显出现了向第一种类型靠拢和同化的趋势。

2.2 目前来看,我国几种典型的政企关系模式同时并存

随着时间的发展,当今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政企关系上大都采用企业自主经营、政府协调指导的政企关系模式。这种政企关系模式以法人产权为主导、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并存的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政府与一些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甚至乡镇企业之间,仍然保持着政企合一的关系。与所办的企业、一些基层政府与乡镇企业之间形成了政府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大部分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与政府之间开始向市场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发展。

事实上,现实中的政企关系是不断变动而且更为错综复杂的,如政府对民营企业虽然大体上接近市场主导型的政企关系,但政府职能部门受过去传统习惯的影响,并未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而总是试图对企业进行超越自身权限的管辖。而企业为了得到方便,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也对政府官员进行公关和贿赂。

但从总体上讲,政府主导型仍是我国占统治地位的政企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在大多数政府官员的潜意识中,政府和企业仍然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观念和制度远未形成。

2.3 结合世界政企关系的发展启示,我国政企改革之路还很长

2.3.1 通过加强法制推进,引导政企分开

稳定而权威的法律环境是市场经济高效运作最基本的保障。政企分开需要法律手段来维护,通过立法形式转变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人、财、物的直接干涉权。要科学、彻底地解决政企不分及由此引发的诸多问题。

2.3.2 改革产权制度,对企业实行产权法人化

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实行产权法人化,让法人财产权真正进入企业,实现出资人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必要的前提,从而为政企分开提供产权制度保障。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基本方向来理顺产权关系。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家人才市场,营造企业家阶层。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改善企业家成长的外部环境,确立企业家的竞争机制,完善企业家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家自身素质。

2.3.3 加强政府机构及配套设施改革

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提高国家行政效率的重大措施。政府职能应尽快向规范化的间接管理转变,以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政府应当好“守夜人”的角色,为企业的自由经营提供一个宽松而又安定的外部环境。政企关系新变化产生的原因

3.1 为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

为适应市场竞争,企业必须成为市场的主体,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成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从而与在法律上是行政法人的政府具有平等的主体资格,两者之间不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法律上保证的这一平等关系,对政企关系的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3.2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应进行转变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要求政府职能进行转变以提高效率,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传统体制是下中国政府的经济职能具有明显的弊端。其一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与其他职能高度集中在一起,缺少必要的独立性;其二是政府的经济职能在很大程度上排斥和取代了市场机能,用经济计划和行政命令排斥和取代了市场机制;其三是强调用政府的经济职能(当然同时也使用其他职能)同时解决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问题,政府的经济计划和宏观管理直接“侵入”到企业的微观经营管理内部。3.3 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对外开放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引进了外资,也产生了同时产生了几种新新性质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独资企业。这些企业与我国各级政府在一开始就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为我国原来单一的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增添了新的内容,也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了探索的渠道。政府和企业关系发展中存在互不信任的现状亟待解决

4.1 政府对企业的定位出现偏差

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政府在和企业的关系上一直是处于强势地位的。这种观念对我们政企关系的改革具有消极的影响。因此,政府部门不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企业的管理者,也不能把企业单纯看作被管制的对象,而应当首先把它们看作是社会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自己的服务对象。

首先要尊重企业的产权。企业只要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就拥有独立的产权。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对企业的财产权随意进行侵害。其次要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具有独立投资经营的权力。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干涉企业的投资方向,不能凭借一些文件设置的条条框框扰乱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能干预企业的内部管理。第三要尊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自主权。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

但是这种义务和责任必须建立在企业自身实力和自愿的基础上,政府不能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或以下文件的方式,强迫企业做什么。对企业而言,企业也要尊重政府的职能,即执法权、监督权、检查权、审批权、税费征收权、处罚权和宏观调控权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

4.2 政府不能平等对待所有企业

平等,就是说政府和企业在法律地位上是一样的。政府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依法对宏观经济运行和市场主体行为进行调控、监督和管理。企业依法进行投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双方不存在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和依附关系,企业不是政府的附属物,但也不能脱离政府的宏观管理。政府的政策行为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需要相互配合、相互调适、形成互动。政府部门应该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实行统一的、规范的标准,不能有松有紧搞双重标准。合理的企业与政府关系模式5.1 政府高效的服务

政府的服务很关键,现在提倡服务型政府。政府服务也有几个方面。一是实行了市里领导和百家企业挂钩联系,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二是简化审批手续,行政服务中心有455个项目,进行审批,同时有网上代理审批手续。这样大大方便了企业家办手续的时间,提高了效率。三是主动为企业减轻负担。四是对机关的效能进行测评、考核。

5.2 营造环境

企业的发展环境很重要,政府最重要的目的也是营造大的环境。环境中间一个是要愉悦的环境,要关爱企业家、尊重纳税人。倡议,从经济上、政治上对企业家给予支持。倡议的环境,除了正常项目招商的硬环境,还十分注重教育、卫生企业配套的环境。安居的环境。在企业出现一些纠纷、群体性事件以后,能够第一时间为企业排忧解难,调处集中纠纷矛盾,同时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使整个平安建设倡议的更加安定,真正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在这个地区投资更安心,创业有信心这样的环境。

5.3 合理的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应该具备以下原则

5.3.1 主体平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同样,政府是公共秩序的维护者,是依法行政的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行政行为责任的行政法人。企业法人和行政法人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因而从主体资格上看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5.3.2 法治原则

行政机关和企业是不同的主体,必然有不同的利益关系,调整这种关系的准则职能是法律。行政机关的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必然会影响私人利益,因此,行政活动职能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本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行事,所实行的行政行为必须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并且符合法定程序。当行政权力被任意行使侵害企业权益时,企业有权要其行政机关补救或赔偿。企业也必须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5.3.3 权利、义务对等

政府的权利是征收税赋,义务是为纳税人提公共服务;企业的权利是获得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是向政府交纳税赋。5.3.4 平等保护原则

在职能部门面前,不论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是企业法人,因此,任何企业依法经营都要受到平的保护,任何企业违反法律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5.3.5 高效原则

办事效率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的表现,是政企关系是否协调的重要标志。政府办事效率搞可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同时推动企业效率的提高。国际经验表明,高效、廉洁的政府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起飞与发展的关键。因此政府的办事效率不仅是政府内部问题而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5.3.6 经济原则。经济原则适用以下三种情况:

政府机构设置应遵循经济原则。一般来说,要实现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行政机构过小和公务员太少是不够的,但机构庞大人员冗肿也是不行的,因为会导致人浮于事、职责不清的问题,形成政府内部自我服务的恶性膨胀。因此,机构设置应考虑经费问题,尽可能的降低纳税人的负担或把有限的资源更多的应用于科学、教育、卫生等事业上去,造福于民。

政府制定或实行某项法规、条例时,应综合对比该项实行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或经济效益以及带来的负效益,当社会效果大于负效应时才能实施,反之则不应该实施。

行政机构及其公务人员在具体实施行政权利过程中,也应坚持经济原则,不给公民、企业及其他组织增加额外负担。结论

政府的扶持、支持和服务,政府在企业发展方面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现在企业的规模扩大了,很多业务也突破了。怎么样建立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对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企业的发展从规划、土地、产业政策很多方方面面,要更细化的服务,能够跟企业的发展有紧密的联系。是我国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应该追求的企业与政府关系。只有建立起这样的关系,我国企业改革才有机会重振雄风,才能为我国经济腾飞作出更大贡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最优化的政府和企业关系就是实现合作,也就是说政府和企业在制定策略时,多从对方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在合作中达到利益均衡。结合世界政企关系的发展,我国的政企关系的发展应该是以合理合法为基础,加上政府宏观调控下的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才能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和谐发展。

后 记

本论文是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在论文的选题、文献查阅、开题报告和论文的写作和修改过程中得到了老师的耐心指导。在几年的学习过程中得到了中农大网络学院各位老师的热情辅导和帮助,同时也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大力支持,在此对各位老师表示诚挚的感谢!同时感谢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参考文献

[1]、裘元伦.调整政府与企业的关系[N].中华民族报,2001,8(4)[2]、熊英;新型的政企关系[J].技术与市场.2005,10(4)[3]、朱鸿伟.政企关系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南方经济,2003,11(1)[4]、段钢.对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政企关系的思考[J].行政与法,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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