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民风民俗_绍兴的民风民俗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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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民风民俗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绍兴人民丰富了这方沃土的文化积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越文化。似承、演绎百叶达数千年之久的绍兴民风习俗,就是这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至今尚在绍兴社会和人民生活中产生巨大影响。

旧绍兴府境内的河姆渡文化遗址举世瞩目,它的发现向世人昭示:早在七千年前的上古时代,先民们就在这一带土地上生息、垦殖、繁衍。骨耜,稻谷的出土,表明当时的农业生产,已开始从“火耕”发展到“耜耕”;筑土构木的“干栏式”建筑遗迹的发现,证实当时的建筑结构已适应江南水乡的自然环境;刻有各式图案、绳纹的石、玉、陶、骨、木制饰物、工具和器皿的出土,更展示出古越先民原始文化艺术风貌,已能从中窥见当时越人鸟图腾崇拜等若干民俗事象。

民风习俗本为一种非制度、不成文的文化现象,相沿成风,相习成俗。民国元年(1912),绍兴成立万国改良会,以“改良不善之风俗,摈绝无益之嗜好,增进社会之幸福,扶助世界之进化”为宗旨。据当时《新剧》杂志第一期所载,改良会执事者谢斐?等人,决定“从戏曲改良入手”,以谋“感化性情,促进道德”。于是创办绍兴戏曲改良社,组建新剧第一模范团,希冀通过戏曲的改良,谋求转变社会风气,革除不良习俗。

后人既受惠于前人的历史文化积累和良风美俗,又承担着前人遗下的沉重的精神负累,肩负着移风易俗的历史使命。今存绍兴民风习俗中某些糟粕,诸如摆阔气、讲排场(以婚嫁、丧葬为最)、重男轻女、封建迷信等陋习,犹待大力摒弃和彻底清除。

绍兴历史绵长,幅员广袤。“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本卷所述风俗,以绍兴城区及绍兴县为主,兼及上虞、嵊州、新昌、诸暨等县(市)。

除 夕

又称年三十夜、大年夜。旧时,富户及店铺多于此日索债,自昏达旦,上门逼索。范寅诗云:“寒夜凄凄道路长,孤灯无伴减辉光。履声踏破街心月,半夜匆匆讨债忙。”富户遗人外出催讨欠款,穷人则因难偿欠债而度日如年,故有“过年关”之称。自明代始,绍兴南门外鸟坞石泉庵(俗称十全庵)素有除夕演一宵躲债戏之俗。是晚,戏班邀名角演出,躲债者及戏迷群趋而观,极为热闹。按俗,凡躲债者一至戏台下,则债主不能往索。否则,必遭众人围攻。据传,此俗系明代大学士朱赓后裔所创。旧时,穷人多于除夕之夜质当、赎当,故当铺非天明不得关门,俗称“过宵当”。

绍兴岁时习俗,以除夕礼仪最多。上午,挂神象,即于厅堂悬挂祖宗画像,旁列联对,神象前陈放烛台、香炉、桌帏及水果与茶食各4碟。午后,接门神、贴元宝、祠堂祭祖、淘年饭米等。接门神,即贴秦琼、尉迟恭神像于头门或仪门,左右各一,以豚蹄、粽子、年糕、香干等作供品,用香烛元宝祀之。贴元宝,即以红纸剪成大小元宝,贴于门窗户牖、缸瓮桶箱。大户人家,尚有包封筒、缚分场糕粽之俗。封筒,好以红纸包钱,赏赐送客来家拜年之轿夫、船夫、车夫及佣工。分场糕粽,即拜年者须以稻草所束年糕、粽子赏赐轿夫辈。此类粽子较小,以六只为准。祠堂祭祖,含给列宗分岁之意。

午后,至祠堂于祖宗牌位前遍燃香烛。未时,行祭祀,行礼者多为祠事值年者、族长及房长等人。祭毕,撤祭菜,留糕粽、果品,关上大馒头若干桶盘供之,备春节分赠族人。回家后即淘年饭米,预先淘洗好正月初一到初五日5天所需之米,并将米置灶上。俗称万年粮米,亦称隔年陈。同时,将用年糕团做成的元宝放入米缸或米桶。傍晚,接灶神。接灶时将灶神置于灶龛,龛前供以元宝、如意糕、白米红枣粽、水果、汤团与素菜。

辞岁,亦称分岁。是日晚餐称吃年夜饭。所备饭菜最为丰盛,谚云“年三十夜的吃,正月初一的穿”。年夜饭系合家团聚欢宴,一般不邀客。羁旅他乡的游子,均于是日之前,设法回家团圆。万一个别亲人因故外出未归,席上仍摆其碗筷,以示团圆和思念。菜肴不得少于10碗,且务必成双,取“十全福寿”之意。

年夜饭后,长辈将事先以红纸所包钱币分发晚辈,俗称分压岁钱。压岁钱不能当时拆封,须放于枕下过夜,于大年初一方可开拆。卑幼者领取压岁钱时,应至尊长前行礼,称辞岁。

分岁后,主妇等皆净手,围坐搓制汤团,以备大年初一清晨供神祀祖之用。

深夜,燃放爆竹,关团大门,俗称放关门炮仗。亦团从闲谈,嬉戏娱乐,通宵不眠,直至天明,俗称守岁、坐长命夜。

如今,诸如祠堂祭祖之类习俗已废。但吃年夜饭仍甚为讲究。近年,绍兴城区更有合家上酒楼、饭店吃年夜饭者。饭后,人们按各自兴致特点,或燃放烟花爆竹,或观看电视录像,或边读边吃糖果糕点等等,直于深夜或通宵达旦。

眉罗汉,便为长寿;如是伏虎罗汉,则身体健壮。

赶鸡睡 实系“赶紧睡”谐音,意指正月初一夜须提早上床安睡。节前人们忙碌多日,正月初一又起庆特早,小孩亦因连日玩耍,十分疲劳,故晚饭后即提前将家禽赶进埘舍,早早关门安歇。此俗沿袭至今。

禁忌 春节期间,为求吉利而忌讳甚多。如忌扫地、倒垃圾,怕扫除和倒掉财气与运气;忌动用刀、剪,怕遭皮肉病痛之苦;忌食稀饭及汤,以防出门遇雨;忌打破碗、盆等器皿,怕破财,倘有失手,则须说“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借以消灾自慰,还忌吵嘴,忌倒马桶、夜壶,以免亵渎神灵。最忌讳提及“死”、“穷”等字眼。大人怕小孩多嘴失言,多于年内即行训诫,并张贴写有“童言无忌”、“百无禁忌’字样之红纸条。此类忌讳多带迷信色彩。以上禁忌之俗,今已逐渐淡化。

吉语求乞 往昔,绍兴有谚云:“讨饭是年初一到年三十夜”。乞丐于春节期间,以“送摇钱树”、“跳泥神”、“跳黄牛”、“羊扫地”、“讴顺流”等方式求乞。“讴顺流”,通常为两丐合演,一人提竹篮,另一人捧巨型纸质“金元宝”,于户主门前,抛接“金元宝”。

五路日 五路者,五路财神也,俗以正月初五为财神诞日。是日,商家均有接财神之举,祈祷财运亨通,利市百倍,并自此日起开门营业。一般人家,亦有供奉财神者。此俗今废。

迎春 绍俗重农桑,每于立春前一日举行迎春牛活动。是日,“自府县以下之官吏,均高车大马而出”,“备有春牛太岁”,以“占来岁农事之如何”。春牛有鼓乐前导,差役鸣锣开道,旗伞仪仗相随,太守或知县辈“父母官”“持竿而驱行”,地方士绅鱼贯相送,观者如潮。及至农村,农民笑脸拱手相迎,以迎接“父母官”所送春牛,作为农事伊始标志。自此,农民结束春节期间娱乐,着手备耕生产。

在绍兴府城,则“于立春前一日,府县粮捕厅各官皆朝服仪从,出五云门迎春于东郊,舁芒神土牛入城,置府署。土牛之色依钦颂历本所载《春牛图》而画,黄为谷,赤为日,青为风,黑为水,以占水旱丰歉。迎春之次日,击碎春牛,乡人拾其土块归而藏之,冀得畜牧神植之兴旺。”

元 宵

节期正月十五日,又称“上元”、“元夕”、“元夜”、“灯节”。元宵前二日即正月十三日,俗称“上灯节”。入夜,开始悬灯挂彩,历时6天,至十八日方休,故此日又称“落灯日”。十五日夜,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或提灯逛街。灯彩殊形异制,或模拟飞禽走兽,或仿制楼台亭榭;或使灯彩旋转,名为“走马灯”;或于灯上悬挂灯谜,任人猜射。

绍兴于元宵前后举行灯会之俗历史悠久。宋嘉泰《会稽去志》云:越中放灯街衢,观者云集。明张岱于《陶庵梦忆》中描述万历二十九年(1601)绍兴龙山灯会盛祝:“沿山袭谷,枝头树杪,无不灯者,自城隍庙门至蓬莱岗上下,亦无不灯者,山下望如星河倒注,浴浴熊熊,又如隋炀帝夜游,倾数斛荧火于山谷间。”观灯者“一入庙门,头不得顾,踵不得旋,只可随势潮上潮下,不知去落何所”。

近年,灯会又趋兴盛,成为大众新春联观或庆祝节日的一种形式。元宵之夜,城区主要街衢比户悬灯,琳琅满目。灯彩内容从“五谷丰登”或“观音送子”、“如来念经”等发展为表现建设成就的文字或图案;灯内的照明亦从蜡烛等改为电源灯。

乡间,则演戏自娱,俗称“灯头戏”。演戏场数无定规,一般演三五夜,多者演至月底,故绍兴有“十八天的灯头戏”之说。

民间迄今还有元宵节吃汤团(又称“元宵”)之俗。是为昔日“上灯汤团落灯糕,正月十五吃元宵”之沿袭。嵊州等地以正月十四餐吃菜年糕,以祈清目,俗称“亮眼汤”,此俗流传至今。

清 明 节

是为绍兴大节,习俗甚多,有祭祖、扫墓、踏青、插柳戴花、放风筝、荡秋千、焚火、蹴鞠(皮球)等。

祭祖 旧时,每逢清明节,各姓宗祠均大开正门,焚香点烛,祭祀列祖列宗。主祭人行三跪九叩大礼后,按辈份大小依次叩拜。午间,则由值年者循例置办酒席,欢宴族人。宴后,各家还可领取猪肉、禽蛋、烧饼之类。祠堂祭祖之俗今不存,但偶有于家中设祭拜祖先者,俗称“拜大人”。

扫墓 俗称上坟。每岁以清明前后旬日祭墓,倾家盛服而出。画船箫鼓,来往如梭,纵百里之遥,十世以上,犹必提羹酒往焉。甚为华靡,张贷《陶庵梦忆》云:“虽监门小户男女,必用两座船,必巾,必吹鼓,必欢呼畅饮”。墓前祭品亦颇讲究,山阴《平氏值年祭簿》所列:“墓前供菜十大碗,八荤二素,内用特鸡。三牲一副,鹅、鱼、肉,水果三色,百子小首一盘,坟饼一盘,汤饭杯筷均六副。上香,门霄烛一对,横溪纸一块,大库锭六百足,祝文,酒一壶,献杯三只。”今仍行扫墓之俗,但礼仪大为简化。学校亦于是日组织学生祭扫烈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踏青 清明时节,习惯于借扫墓之机,就近游览名胜古迹。旧时,大家闺秀亦于此时破例出门。故有“正月灯,二月鹞,三月上坟船里看姣姣”之谚。

插柳戴花 “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旧时,家家户户均于此日在门、床等处插柳枝。儿童循俗戴柳条圈,以为此举可免虿毒。妇女于发髻插柳叶,除借此免虿毒外,亦为祈求永葆青春,并寓“春留人间”之意。

放风筝 风筝,俗称鹞。旧俗,清明为春季放风筝最后一日,人们多有意截断鹞线,任其远逸,俗称放断线鹞,以为此举可带走一年晦气。

绍兴民间尚有于清明吃艾饺之俗,以为此举可免染患疮毒。

立 夏

立夏日,习食樱桃、竹笋(俗称“健脚笋”)、蚕豆(豌豆俗名)或蚕豆糯米饭,饮老酒,孩童吃囫囵鸡蛋。午时,大人小孩均称体重,谓可免疰夏。此俗延续至今。

旧时,俗云立夏坐门槛即会疰夏,故尚有是日忌坐门槛之俗。

端 午 节

节期五月初五,又称端阳、重

五、重午、天中节等。旧时,人们常于此日佩带香袋,大家小户均悬钟馗或姜太公像,截菖薄为剑,与艾叶同插于门窗、床铺,并贴朱书“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诸邪回避”、“五月五日天中节,赤口白舌尽消灭”、“艾叶为旗,招四时之吉庆;菖蒲作剑,斩八方之妖魔”、“蒲龙献瑞,艾虎呈祥”纸条于门窗、墙壁,以雄黄染小儿之额及手、脚心,或于前额书“王”字。嵊州、新昌等山区则多于小孩手臂或手腕系五色丝线。以上习俗旨在驱邪祛病。如今,仍有喷洒雄黄酒及燃苍术、白芷、蒜皮、蓼草等烟薰室内之习。此日,食端午粽,亦有食“五黄”(黄鳝、黄瓜、黄鱼、黄酒、雄黄豆或黄梅)及苋菜、荷包蛋之习。俗传雄黄豆祛邪,苋菜可避痧,荷包蛋可免因淋雨致病。

旧习多于端午节演出《白蛇传》。绍兴城区尚有“上府山看蜒蚰螺(蜗牛)”之俗。此俗源于箔业工人端午节中餐受坊主酒席款待后,多在下午休业时涌向府山,袒胸赤膊,躺卧于山坡晒太阳,从山下远望,宛如蜗牛之蜿蜒。此时,人们竞相观看,并多以有否上府山看蜒蚰螺相询。1949年后,锡箔业衰落,箔业工人转业,此俗不存。

农 事

敬土 越谚:“敬老有福,敬土有谷”。绍兴城乡庙宇中,以土地庙为数最多,习祀土地神。

撒谷籽 绍兴农民习于清明前后晴天下午撒播稻种,以免烂秧。旧俗于撒种前,循例先燃三支清香,以祈五谷神呵护。

插秧 立夏前后,首次下田拔秧插种,俗称“开秧门’。是日,祀土地神,食鲞、食糕,“鲞”、“想”与“糕”、“高”均谐音,寓种田“有想头”(有希望)、收成高,意在祈求丰收。

插秧结束俗称“关秧门”。是日,须于天黑前插完秧苗,如当日未完工,谓不吉利。

尝新 稻表登场时,有尝新之俗。即以刚收获之稻表加工为饭、面,先祭祀天地菩萨、五谷神、灶神及祖先,后按辈份尊幼依次品尝。诸暨等地有于祭神米饭上插3株煮熟稻穗之俗。

驱灾 旧时遇干旱,多向龙王菩萨求雨;遇虫灾,祈刘孟将军驱除等等。届时,均须祭祀众多神明,将其神像抬出巡行。

采茶 绍兴及上虞、嵊州、新昌、诸暨等县山区盛产茶叶。适时采茶,谚日:“前三日早,正三日宝,后三日草”。“女采茶,男炒茶”。

育蚕 俗以生年十二月十二日为“蚕花娘娘”生日,蚕农均于是日循俗祭祀。年三十夜,择取大木红炭多枚,埋于铜火熜内使其燃至正月初一,称“蚕花火”,以求蚕茧丰收。元宵节,舞龙看灯时,蚕妇须争抢“龙须”、“龙鳞”,称“抢蚕花”。抢来后,贴于蚕房墙上,以求蚕茧丰收。诸暨一带蚕妇,于农历二月十三日,多至祠堂上供、点香,举行“踢蚕花”庙会。用竹篾丝及彩纸,制成蚕状,称“蚕花”,置之灶司前,祈求当年蚕壮茧大。

饲牛 冬天,牛吃燥稻草,饮热水。初春,则在草子拌切碎稻草饲之,称“稻花草”。清明后,开始放牧,称“放青”。首次放青,多于牛角挂红丝绵以求吉利。饲牛粥、牛酒。卖牛不卖牛绳。

饲猪 谚云:“百姓勿饲猪,穷了不得知。”故绍兴农家多以饲猪为主要副业。旧时,建猪团(猪舍),有请泥、木匠于舍中食点心之俗。食者须将点心全部吃完,以求此后所饲之猪“吃口好”。买小猪,须带一束猪窠稻草,称“千斤草’,以求猪重千斤。出售或宰钉成猪之后,须以酒肉敬谢“猪困菩萨”。

捕鱼 如兴养鱼水域俗称“鱼荡”,养鱼者俗“大司”。一般春季放养鱼苗,至冬季则用大网“牵鱼”(捕鱼)。有俗称“温笃公”之渔民,熟谙水性,怀捕鱼绝技。能于寒冬腊月脚划扁舟,或以一童于船尾撑楫“捉梢”,赤身泅入水底徒手捕鱼。出水后,焐入炎钵烘热之棉被,观察鱼情,待机继续作业。

养鹅 书圣王羲之爱鹅故事为人熟知,绍人亦养鹅、用鹅成风。祀神用“鹅盘”,待客用“鹅酒”,结婚用“喜鹅”,扫墓用“坟鹅”,过年用“年鹅”,临近春节,则户户以精饲料肥育,俗称“栈鹅”。

“斫”果树 旧时,新昌等地有正月十四日斫果树之俗,绍兴则谓“打果树’。是日,果农手持利斧于结实不良之树前,作砍斫状,每作态一次,责问果树一句,旁有一人代果树作答,应允来年多多结果。

崇 祀、禁 忌

崇祀 绍地信仰风俗中,崇拜自然、图腾及英雄之渊源甚早。

绍俗,农历三月十九为太阳菩萨诞辰,是日,须于门首插香3支,祈年岁丰稔,全家安泰。中秋,有拜月之俗,祈阖家团圆富足。农历六月廿四为雷公生日,多集会祭祀,供米粿(“雷公粿”),祈雷神保佑一方平安。绍人亦有崇拜树神者,多为樟树,取小儿乳名多带“樟”字,以祈树神辟邪护生。如鲁迅乳名“樟寿”即此。

旧时,绍属各县均建城隍庙,祀城隍。俗以三月清明为城隍出巡之日,常按习举行庙会。

绍俗尚祀灶神、门神,店家必祀财神。

拜佛 绍兴佛教徒为数不多,但信奉佛教诸神者则极为普遍。敬拜最多者为观世音菩萨及地藏王菩萨。先兆迷信 旧时,绍人迷信先兆颇多。以为吉兆者有:清晨喜鹊叫,谓喜事临门;出门遇棺材或梦见棺材,谓升官发财;灯烛结花,谓预示喜事临门;左眼皮上跳下动则喜,谓“上跳财,下跳喜”;灶火爆响,谓大吉,贵客将临门等等。

生活禁忌 旧时生活禁忌习俗,多与神佛崇拜相关。联姻忌门户下不当及生肖相克,忌男女年龄相差6岁。忌娶寡妇。忌婚期为单。迎亲忌两家迎亲队伍相遇,谓免“喜冲喜”。婚前忌一人独睡婚床,谓免婚后一方夭折。新婚夫妻“回门”,忌在娘家过夜。

孕妇忌食生姜、兔、蟹、犬、龟,谓免婴儿难产或病残;忌入新房、送亲、参祭,谓免不吉;忌动刀剪、堵塞锅灶、跨越绳索、翻炒菜肴、登高跳跃,谓免胎位不正或难产。妇女做产、婴儿出生未及百日和儿童种牛痘时,均忌刨镬灰;产房禁闲人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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