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各飞行学院专业介绍_空军第二飞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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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第一飞行学院
空军第一飞行学院是一所初级指挥院校,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前身是1949年在原东北老航校一大队的基础上组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轰炸学校,后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航空学校,1976年改名为空军第一航空学校,1986年9月更名为空军第一飞行学院。
几十年来,学院为空军部队培养和输送了一批批合格的飞行人才。其中有以原空军司令员为代表的大区正副职级的领导干部和许多军级领导干部,有参加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和西藏平叛名垂史册的战斗英雄高月明、毕武斌、宋宗周、张伟良、周廷彦。有在执行任务中勇敢处理空中险情的女英雄刘晓莲、空军试飞英雄邹延龄,钢铁飞行员王德明等。
学院开设轰炸、运输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本科),学员由长春飞行学院结业,转入本院学习,学制为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毕业后适于在轰炸航空兵、运输航空兵部队担任飞行和指挥工作。
学院下辖初教机、运输机、轰炸机等飞行训练团和飞机修理厂,教学、训练、实验、研究以及保障体系等设施配套、完善、先进、齐全。近年来,实现了司令部办公自动化网,完成了局域网和学院飞行训练信息网建设,加入了全军院校军事信息网,实现了机关办公、训练管理、指挥控制、远程教学网络化的历史性跨越,使教育训练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学院是空军最早对外开放的两所飞行院校之一,先后有30多个国家的武官和领导人多次来院参观学习。
学院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强化超前教育,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把工作标准放在为“打赢”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上,确保了以培养高素质飞行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目前,学院正以军委新时期战略方针统揽全局,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以科技兴训、效益至上的原则,积极探索新时期教育训练的新模式,推动学院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
空军第二飞行学院
空军第二飞行学院是一所初级飞行指挥学院,前身是1949年11月组建的空军第二轰炸学校,当年12月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航空学校,1966年3月至1969年4月先后由吉林长春迁址四川夹江,1976年改名为空军第二航空学校,1986年更名为空军第二飞行学院。学院开设:
1.轰炸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本科),学制4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培养具有轰炸、运输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轰炸航空兵、运输航空兵部队担任飞行工作。
2.轰炸、运输空中领航专业:(本科),学制4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培养具有空中领航、轰炸技能,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轰炸、运输航空兵部队担任飞行领航指挥干部。
3.地面领航专业:(本科——学制2年;大专——学制3年),培养具有地面领航理论和指挥引导技能,初步具备指挥、管理部队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大专为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优秀士兵;本科为飞行学院不适合飞行的学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歼击、强击航空兵和空军各级指挥所任地面领航指挥干部。
4.飞行管制专业:(大专——学制1年;本科——学制2年),培养空军管制部门具有飞行管理理论和技能,初步具备指挥、管理部队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招生对象:飞行学院不适合飞行的学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各级航空管制部门担任飞行管制指挥干部。
5.空中通信专业:(本科),学制4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培养飞行院校空中通信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飞行院校从事空中通信教学工作。
6.空中领航专业:(本科),学制2年,培养从事空军各领航部门、飞行院校领航理论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
招生对象:飞行学院不适合飞行的学员和具有大专学历的教员。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各级领航部门、飞行院校从事领航理论教学工作。
7.空中通信射击专业:(大专),学制2年,培养具有空中通信射击技能,初步具备指挥、管理部队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空中通信射击士官。
毕业学员适于在轰炸、运输航空兵部队担任空中通信射击指挥干部。
空军第三飞行学院
空军第三飞行学院是一所初级飞行指挥院校,担负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加强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的任务。
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驱逐机学校,1949年12月1日组建于辽西锦州。同年12月20日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航空学校,1976年6月1日改称空军第三航空学校,1986年6月9日改为空军第三飞行学院。
学院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占地29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7万平方米。开设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培训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学制: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和海军歼(强)击机航空兵部队从事飞行工作。
空军第四飞行学院
空军第四飞行学院是一所初级飞行指挥学院,担负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的任务。
学院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驱逐机学校,1949年12月1日组建于沈阳北陵机场,同年1月24日更校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航空学校,1986年10月更名为空军第四飞行学院。
学院座落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总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学院开设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培训层次为大学本科,学制为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管理军官进修专业、飞行教员进修专业,为现职短期进修,学制每期为一个月。
学院先后使用过国内外21种类型的飞机,飞行总时间达到116万多小时。在抗美援朝和国土防空作战中,学院毕业的学员中有75人共击落敌机100架,击伤敌机28架。
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学制: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和海军歼(强)击机航空兵部队从事飞行工作。
空军第五飞行学院
空军第五飞行学院是一所初级飞行指挥学院,担负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的任务。
学院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驱逐机学校,1949年12月1日组建于山东省济南市。同年12月24日更校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航空学校。1966年4月由济南迁至甘肃武威,1976年6月改名为空军第五航空学校,1986年7月更名为空军第五飞行学院。1992年8月空军第五飞行学院与空军第八飞行学院合并为空军第五飞行学院。学院开设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培训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
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学制: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和海军歼(强)击机航空兵部队从事飞行工作。
空军第六飞行学院
空军第六飞行学院是一所初级飞行指挥院校,担负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的任务。还担负培养飞行院校、空战射击理论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的任务。
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驱逐机学校,1949年12月1日组建,1949年12月24日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航空学校,1976年6月改称空军第六飞行学院,1992年8月空军第六飞行学院与空军第十二飞行学院合并为空军第六飞行学院。学院位于河北省涿州市,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院设有教学楼、办公楼、电教中心、图书馆、礼堂、运动场、游泳池等。
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学制: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和海军歼(强)击机航空兵部队从事飞行工作。
空战射击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飞行院校空战射击理论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
招生对象:飞行学院不适合飞行的学员和具有大专学历的教员。
学制:二年。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飞行院校从事空战射击理论教学工作。
空军第七飞行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七飞行学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学院前身是东北军区航空学校第二飞行大队。
1950年1月5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航空学校,1968年8月迁至吉林省长春市,1976年改名为空军第七航空学校,1986年11月更名为空军第七飞行学院。
学院是一所初级飞行指挥院校,担负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的任务。还担负培养飞行院校、空战射击理论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的任务。
学院开设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培训层次为大学本科,学制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
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学制: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和海军歼(强)击机航空兵部队从事飞行工作。
是培养空军飞行人员的摇篮。建院五十年来,学院为空军航空兵部队输送了大批飞行军官,他们中许多成长为空军各级指挥员,有的已成为我军的高级将领,还有的成为闻名中外的英雄、模范,为保卫祖国领空和发展我国的航空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2004年6月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原空军第二航空学院、空军长春飞行学院和空军第七飞行学院合并,是我国第一所空军航空大学。
学院设有图书馆、电教中心、微机室、语音室。还有教学实习室、专修室、辅导讲评室等。
空军飞行学院遵循“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把培养造就具有崇高的理想、高尚的道德、宽广的胸怀、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严格的纪律、顽强的作风、强健的体魄并掌握现代化飞机装备的飞行军官,作为培养目标。学院具有先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良好的飞机装备。师资力量雄厚,有一批具有飞行实践经验和较高航空理论造诣的讲师、教授和飞行教官。
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和军队院校选拔的大学生飞行学员,进入空军飞行学院学习的时间为两年。飞行学员学习和训练的主要内容有:军事理论、政治理论、航空体育训练、航空理论(空气动力学、飞行力学、航空气象学、飞机构造、飞机发动机等)、飞行专业理论(空中领航学、空中射击学)、飞行技术训练等。学员毕业后,根据所学飞机机种,分配到歼击、轰炸、运输等空军航空兵部队。
目前,从大学生中选拔的飞行学员进入空军飞行学院后,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具有双学士学位,并分配到空军航空兵重点建设部队任职。在学习训练中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继续飞行者,在空军范围按照其原所学专业方向,任命为地面军官,安排其它军事工作。
飞行职业是无比神圣的!飞行活动是令人神往的!立志献身空军飞行事业,有理想、有志气、有知识、高素质的大学生:祖国在呼唤,战鹰在等待你驾驶,蓝天在等
待你翱翔,热烈欢迎你们加入人民空军的行列!中国空军王牌飞行员的荣誉属于你……。
空军第十三飞行学院
空军第十三飞行学院是一所初级飞行指挥院校,担负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的任务。还担负培养飞行原理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的任务。
学院前身是空军第一高级专科学校,1968年10月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三航空学校,1976年6月改名为空军第十三航空学校。1986年7月更名为空军第十三飞行学院。
学院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占地2908公顷。学院教学设备齐全,设有各类教学教室、实验室、实习室、专修室以及电化教学中心等。
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学制: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和海军歼(强)击机航空兵部队从事飞行工作。
飞行原理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从事飞行院校飞行原理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
招生对象:飞行学院不适合飞行的学员和具有大专学历的教员。
学制:二年。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飞行院校从事飞行原理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