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现状和思考_留守儿童的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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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现状和思考
李爱珍
摘要:农村留守儿童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伴随着“三农”问题而产生的一个特殊弱势群体,有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已经超过6000万,平均每四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留守儿童。而留守儿童作为弱势群体不仅没有得到社会足够的关注,而且正有意或无意地成为一个家庭,一个地区,一个时代经济发展的牺牲品,关系到农民工这一广大群体,暴露出我国社会转型中的一些弊端。本文就留守儿童的问题和相关的对策进行简要的分析和探讨。关键词: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委托监护;监护监督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存在问题
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其中0-17岁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在这些流动儿童中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占80.35%,据此全国有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多数流动儿童属于长期流动,平均流动时间3.74年。但城乡流动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性别比总体差别不大,分年龄段比较二者性别比呈此消彼长趋势。调查显示,6-11岁和12-14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比例分别为96.49%和96.07%,表明他们绝大部分正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但部分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相对较差。报告指出,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占所有留守儿童的3.37%,虽然这个比例不大,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大,由此对应的单独居住的农村留守儿童高达205.7万,46.74%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在这些孩子中,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32.67%;有10.7%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由于留守儿童正处于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而在这一时期,他们的家庭教育不完整或弱化,没有得到学校和社会足够的关注。这将会对他们的人格形成,心理发展,知识教育和人身安全会有怎样的影响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格发展难以健全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教师”,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在人生发展的关键阶段,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由于与父母的长期分离,与父母的亲情关系趋于淡漠,无法在良好的亲子关系中与父母进行正常的情感交流,而且留守儿童大多由祖辈隔代抚养,缺少正确科学的教育理念或者不愿,不肯,不便对孩子进行管教和监护,导致其身心健康发展得不到良好的指导,容易养成各种坏习惯,例如组织纪性差、生活习惯差、不懂文明礼仪、爱说脏话、抽烟喝酒等,造成孩子人格发展不健全。
(二)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和行为越轨
留守儿童在家里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得不到有效的引导和监督;在学校,现行的教育制度更多关注的是孩子的成绩,而且教育教学资源的不足,在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行为教育,价值观念方面不够重视或无力进行更多的指导,当其产生各种负面情绪时,得不到有效宣泄与控制,就容易产生各种越轨行为,例如:沉迷网络,自杀,患上郁抑症,伤害他人,产生社会逆反心理,拉帮结派等。
(三)教育问题
留守儿童大多数由祖辈或亲戚代管,而这些代管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精力有限,而且缺少正确有效的方法,在学习上不能有效的指导孩子的学习。孩子在学校得不到老师耐心的指导,在家里得不到必要的辅助和监督,有的甚至要做繁重的家务,作业通常不能及时完成,存在抄袭,拖欠等现象。因此大多数留守儿童的成绩普遍落后,辍学率也较高。有的孩子受到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认为读书无用,读书到后来也是要出去打工,还不如早早出去赚钱,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成绩一落千丈;有的孩子无心学习,与社会闲散人员往来,成为一些暴力团伙利用的工具,进行各种违法活动;有的孩子拉帮结派,成为为害一方的“小霸王”等。
(四)人身安全令人担忧
留守儿童的代管人角色通常由隔代老人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叔叔,婶婶,伯父等亲戚扮演,而这些代管人平时精力有限,安全意识淡薄,无力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正确的引导,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例如溺水、触电、打斗等,也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下手的目标,遭遇人身伤害,猥亵,拐卖等。而这类型的悲剧在留守儿童中并不罕见,好多孩子由于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连最起码的健康生命权都被残忍的剥夺,这更是我们社会的撕心大痛。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当然不止这几方面,留守儿童的问题也不是单方面的小问题,而是综合性的大问题,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共同来解决。
二、解决我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强化组织协调,全面规划统筹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及时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纳入政府整体规划,构建更加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一要建立组织。在县、乡镇分别成立以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公安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例会、联席会等多种形式,定期研究问题,落实工作措施。二要制订政策。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的《义务教育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保证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明确政府、父母、学校等相关方面的责任,使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受教育权得到有效的落实。三要加强宣传。要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的《义务教育法》,不断引导留守儿童家长转变家庭教育的观念,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保持家庭教育的完整,与学校、老师保持经常联系,共同承担起教育责任。
2、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学校设施
调查发现,实行寄宿制是强化对留守儿童管理的好办法。为此,建议政府加大投入,在过去“六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备一些必需的教学设备和文体活动器材,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不断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使留守儿童有一个真正的“暂时的家”,使学校、老师能够填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空白。此外,建议政府加大对接送学生上学车辆的管理,采取政府或由政府引导社会投入购置新校车并实行统一管理的办法,制订具体的管理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实行严格考核和督查,确保学生包括留守儿童的安全。
3、健全教育功能,加强学校管理
县教育局作为政府主管教育的部门,要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一要强化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留守儿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二要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开设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课,创设心理咨询室、咨询信箱、亲情热线电话等,增加心理咨询、心理矫正等教育内容,加大疏导力度,使留守儿童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得到及时矫正;三要强化有机渗透。结合各学科教学加强留守儿童的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训练,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亲身体验中学会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生活,以弥补因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的消极影响;四要强化创新家长学校机制。充分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之机,举办留守儿童家长培训班,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帮助留守儿童家长更新家教观念学习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和方法。
4、建立监护体系,发挥基层作用
关爱留守儿童,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建议政府在建立县级协调组织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乃至行政村也要建立相应组织,以形成政府、村(居)、学校、家庭四级联动的教育网络,共同构建农村中小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
5、国家要继续积极解决“三农”问题
留守儿童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三农”问题。由于我国长期存在不合理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这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根源。因此政府应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逐步实现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让更多的农民就近务工,做到赚钱养家两不误。大力扶持农民工子弟小学,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等。
6、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监护立法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人格发展的关键性阶段,无论在心理塑造、价值取向还是行为培养方面都需要他人给予适当的引导。任何人的成长阶段都离不开“自律”和“他律”,由于受年龄和智力所限,未成年人正是处于“他律”的主导阶段,有力的监护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最有效的手段。然而在实践中,迫于现实生活的压力,多数未成年人并不能处于有力的监护状态,其中留守儿童就是最典型的事例。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根源就在于监护的缺失,这也是留守儿童监护较之于非留守儿童监护的特殊性之所在。面对监护缺失带来的一系列“五失”问题,如何去应对去解决是当前我们亟需完成的任务。对此,很多社会学工作者已经提出了很多看法和切实可行的对策,例如全面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定期调查,形成全面的系统档案,实施“代理家长”制,建立寄宿学校接管留守儿童、组建相应的留守机构代为监护等等。社会学范畴的看法和实践对缓解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所带来的压力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些措施因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具有任意性和自发性,并不能有效的解决留守儿童“监护难”的问题。鉴于此,我们需要从法制建设的角度来探讨留守儿童监护问题,通过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监护立法,来达到有效缓和留守儿童监护困境的目的,这也是贯彻《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的最大化利益原则的基本要求。因此,充分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未成年人监护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当前的国情现状,从实践出发,完善未成年人监护立法,尤其是加强监护委托制度和监护监督制度,不仅对解决留守儿童监护问题、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有着积极作用,而且对于完善我国民法体系、维持社会持续健康的发展,更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其实,我国农民自古具有安土观念,倘若在农村就能衣食无忧,他们自然不愿不背井离乡,农村儿童留守现象则可淡化。因此,只有农民在农村收入有保障,他们的子女才不会饱受离散之苦。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给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各农村区域内要继续加大招商引资、上项目力度,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加快中心城区和小城镇建设,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服务、旅游等产业,加大培训力度,多提供针对农民工特别是妇女的工作岗位,吸纳更多的农民工就地转移,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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