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食品生产行业现状_食品生产行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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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食品生产行业现状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和我局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与数量和食品质量安全有了大幅提高,产品种类也更加多元化,当然我市食品生产行业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并且个别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分布
我市现有食品企业45家,其中24家企业获得了2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涵盖了大米生产企业4家;纯净水企业10家;配制品企业2家;冷冻饮品企业1家;肉制品企业1家,淀粉糖企业1家;豆制品企业1家;茶叶企业3家;食用植物油企业1家;食品加工小作坊59家,品种涵盖了湿米粉、糕点月饼、坚果制品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地方特色食品。
二、齐抓共管、食品生产行业有了长足发展
一直以来耒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日常巡查;加强培训和宣传,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不断规范企业生产行业,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狠抓食品质量监督抽查,防范和杜
绝各类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对有可能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驻厂监管,确保投入市场的产品批批合格。我市食品企业数量从2002年的不到15家发展到现在的45家,生产产品品种由单一的大米和食用植物油发展到饮用纯净水、大米、食用植物油、肉制品、冷冻饮品、淀粉糖、配制酒、茶叶、豆制品等,小作坊略有下降,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小作坊生产条件严重不符合食品生产的要求,在我局严格的监管措施下予以取缔或停止生产。产品品种也主要是湿米粉及其同类产品,坚果制品(炒货)和月饼糕点等。从近几年来的监督抽查结果来分析可以看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合格率有了大幅提高,合格率从2002年的不到60%提升到目前的85%强,较有效的保证了市民的消费安全。
三、问题仍然存在,监管任务仍然艰巨。
经过十来年的发展,我市食品生产行业取得了可喜进步,但是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缺乏专业指导或者部分业主盲目追求成本最低利益最大化,我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从一出生就存在先天不足,后续发展受限,主要体现在饮用纯净水生产企业。我市的纯净水企业从2005年到2007年出现井喷式增长,但是大部分缺乏规划,生产场地置于居民区,工艺布局不合理,设备简陋,不具备自检能力,完全达不到《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无法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及相关条款的要求,按律当予以严处和取缔。
(二)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乱用和滥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位于我市开发区的某大型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大米单元和生产许可证用于食用植物油(茶油)和挂面等产品,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及相关条款的要求,同样情况的还有市永济镇的某豆制品加工企业。
(三)定量包装问题突出,消费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主要体现在全市大米生产企业虚标净重,如净重25kg的包装袋实际只装23.5kg,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四)虚假标注产品配方的行为,主要是配制酒类和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体现在为宣传需要,标签不按产品成分含量从多到少排列,误导消费者,不符合GB7718要求。
(五)小作坊质量安全隐患尤其突出。首先,经核实我市小作坊没有一家有相关证照;其次,我市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没有一家经过批批或定期检验,食品质量无法保障,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我市小作坊都是家庭式作坊,生产与居家无法分开,生产环境脏乱差,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加之对小作坊的监管一直未明确主体单位,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或
借操作,我局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依据《关于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主体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0】62号的要求,负责具备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备案,以及有异地销售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遍布城乡各个角落,难以规范、整治和监管,加之监管部门多,责任难以区分,制度难以落实。
(六)县一级质监部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经费和检验检测经费难以保障工作需要,自身的检验检测能力(设备、人员)还不能完全满足耒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议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法履职,恪尽职守,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为确保耒阳不出现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作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