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农字〔〕28号_农字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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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农字“2010”28号

关于印发《永修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农

技推广体系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永修县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局长

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

实。

二○一○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 建设 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市农业局,汪红蕾部长,张品娥副县长。

永修县农业局人秘股2010年7月1日印发

共印60份

永修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永府发[2010]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建设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构建和谐新农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永修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有关精神,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为中心,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为永修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精干高效、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公益性和经营性分离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站,‘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基本思路,整合基层农技推广资源,强化公益性定位,放

活经营性服务。

(三)目标任务。按照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的‚综合建站‛要求,2010年全面启动永修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建设,到2010年底结束。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达到‚五有六化‛(即有机构场所、有人员编制、有示范基地、有信息和交通服务手段、有推广经费;站房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人才结构梯队化、工作手段现代化、示范推广科学化、服务三农优质化)目标。

二、主要建设任务、建设时间和内容安排

(一)主要建设内容。

1、合理设置机构。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按照‚一乡一站‛的建站要求,将原乡(镇、场、企业集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动植物防疫检疫站整合建设为19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

2、核定人员编制。全县共核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编制 197个,其中、吴城、柘林、永丰、八角岭四个乡镇综合站各8个编;白槎、三溪桥、燕坊、江上四个乡镇综合站各9个编;虬津、艾城、恒丰三个乡镇综合站各11个编;滩溪、梅棠、马口、九合、三角、立新、云山、涂埠八个乡镇综合站各12个编。

3、理顺管理体制。乡镇综合站实行‚‘三权’归县、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统一协调、分块运作‛的管理体制。县级农业、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镇综合站、林业、水利管理站的人员、经费、财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4、实行全员聘用制。全面实行全员(含站长)聘用制,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原则上从现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编在职农技干部(含招聘人员)中择优聘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配,不足部分应从农林水院校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人员的进、管、出严格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期一般为三年。

5、合理解决办公场所。按照《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规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赣农发“2009”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加强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管理,对现有资产要依法明晰产权关系,禁止违法拍卖、侵占和平调行为,对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资产及设施(含农技站、畜医站、农机站、水产站、农经站合并前的资产)和乡镇动植物防疫检疫站的资产及设施无条件一并转入新成立的乡镇综合站。

6、放活经营性服务,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将经营性职能从乡镇综合站剥离出来,实行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相分离,公益性职能由改革后的乡镇综合站承担,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围绕当地农民需求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做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农机作业与维修等农业生产服务,加强农业生产投入

品质量监管,积极配合做好农业灾害的应急处置,开展农业公共信息的采集与发布,抓好农民教育培训和科技示范户培育工作。乡镇综合站不再从事经营性服务,分离出来的经营性服务,要与乡镇综合站脱钩,依法实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建设时间和内容安排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建设分摸底造册、全员聘用、人员上岗、考查考核四个阶段。

1、摸底造册阶段。时间为2010年4至6月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原农业‚五站‛人员、财产摸底造册;核定人员编制;起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全员聘用方案;起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人员考核办法等。

2、全员聘用阶级。时间为2010年7月初至10月中旬,主要工作内容有:召开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动员大会,按照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全员聘用方案,通过公布岗位、以岗定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评等程序,实行人员聘用等。

3、人员上岗阶段。时间为2010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主要工作内容有:对聘用的人员进行岗位安排;合理安排办公场所等。

4、考查考核阶段。时间为2010年12月。主要工作内容有:对全县19个乡镇农业综合站人员、财产进行考核、考查。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县政府已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组织部长、主管农业副县长担任,农业、水产、林业、水利、编制、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日常事宜。为将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胜利开展,经县农业局班子会研究决定,成立县农业局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蔡久佐任工作小组组长,局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科教、渔业、人秘股、植保、畜牧、财务等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科教站,具体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建设的日常事宜。

(二)经费保障。

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确保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经费和事业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和工作量,每个乡镇综合站安排2万元以上的综合工作经费。村级专职或兼职农业技术推广协助员的工作报酬,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由乡镇综合站审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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