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押金管理问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研究_共享单车押金管理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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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押金管理问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研究

李嘉琪 上海海洋大学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共享单车应运而生,这种商业模式将“互联网+出行”的模式发展到了极致,促进了共享经济的发展,但渐渐也出现了共享单车押金难退的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未有从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进行共享单车押金管理的研究。本文借助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的数据,试图做出尝试,实证结果表明:酷骑单车等公司频现押金退款难,引起消费者集体维权,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了很多投诉,现在酷骑单车公司除交还了少部分消费者的押金之外,至今仍有数亿资金没有交还。由于共享单车押金企业管理与政府相关监管等没有到位,因而一直没能从根本上解决押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本文从共享单车押金问题现状进行了分析以及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进行了探讨,最终站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视点从企业、政府层面提出建议,强调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很重要的。

关键词:共享单车;共享经济;互联网+;消费者权益;押金

引言:共享单车是指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为城市居民提供自行车共享服务,也是互联网租赁经营的创新形式。我国是共享单车大国,共享单车的数量一向以种类多,样式广著称。而不论哪一种共享单车要想使用首先就要支付一笔不菲的押金。于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押金问题开始出现了。国内针对押金监管以及法律规范方面的相关研究已有不少。李子建(2017)认为共享单车的押金问题已经发展成为新的金融问题,应建立共享经济押金监管体系。宋佳儒(2017)提出当前沉淀资金的风险管理所面临的两大困局是沉淀资金量现状和押金盈利模式不合理,应完善共享单车押金资金沉淀的监管。储贝贝(2017)针对共享单车收取押金的行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了标准押金协议内容和签约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和规范押金退还程序的规范建议。但目前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面进行押金管理问题的研究还很少。如何让消费者权益保护跟上新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提前保护,渗透到经济领域的各个环节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本文对通过共享单车押金问题的现状进行阐述,分析了消费者维权难的原因,以及从经济性、法律性和社会性说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对策。

1.共享单车押金问题概况

1.1押金的所有权存在争议及押金安全问题 “押金产生的孳息应由用户与共享单车企业协商决定,如果没有协商,则应遵从交易习惯,也就是归共享单车企业所有”物权法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说。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押金应该由银行存管。尽管表面看上去,一些共享单车平台对押金的管理还算慎重,但由于没有硬性标准,用户押金的安全问题仍然难以得到根本性的保障。

1.2企业诚信道德缺失

多数的消费者只能通过官方服务电话来寻求结果,酷骑APP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已经无法登录,一旦登出后,连账户都无法进入,用户无法使用骑行服务,也无法通过应用申请退款。一切的根源在于挪用押金。公开报道显示,酷骑和小蓝都曾大笔挪用押金。但是两家企业都曾宣布与银行合作托管押金,但结果被相关银行否认。这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既是钱的问题,又不是钱的问题,这是纯粹的信任问题。

单车公司甚至还公布了只能现场退款的规定,无疑成功阻击了那些外地用户,也造成了人们对整个行业的普遍信任危机,挤兑随时可能爆发。共享单车在收取押金的时候,承诺“专款专存、随退随还”,但是押金却被挪作他用,购买新车抢占市场,甚至是拿去做小额贷款。最终结果都是押金无法退回,承诺无法兑现。这样对用户撒谎的行为,反映出了企业商业诚信道德的缺失。“无商不奸,无奸不商”中国自古就有这样的俗语,可见商人追求利益的本质,造成了从古至今商人的道德底线,都是处于社会底层位置的。在整个社会的氛围都重利轻义的情况下,最先出问题的自然是原本道德就比较难能可贵的商界。诚信道德的缺失,或许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要经历的阶段,只有当公民素质普遍都提高起来了,商人中的道德败坏之流才可能逐渐被肃清。

1.3企业不自律和违规

酷骑公司很多移用消费者押金,关于消费者交还押金诉求采纳无人回应、不供给真正的联络方法、逃避问题处理等不负职责的行为,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严重违反《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严重侵害了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1.4政府相关监管不到位

共享单车市场竞争进入到下半场,企业竞争优胜劣汰是大势所趋。但消费者合法权益因为企业的不当竞争行为不能得到保障,这却是始料之外的事。之所以称企业倒闭时消费者押金无法回收的事情为“始料未及”,就是因为这本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正常来说企业不能够私自占用用户的押金形成“资金池”去进行盈利活动。“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摩拜单车或ofo等各类名为“共享”实为“租赁”的单车厂商或平台,通过押金规则可以形成一个巨大的“资金池”。当“资金池”达到一定规模后,即使平台不跑路,它也能给平台带来巨大的收益。按照人头而非车辆收取的“押金”,具有了一定“滑向”非法集资的可能或风险。不同于传统非法集资的承诺是“投资回报”,它们则是暗示承诺可“持续服务”或“便捷服务”。这实际暗含了很大的押金资金池的安全风险。

2.消费者维权困难的原因 2.1维权成本过高

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大概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经济成本,如诉讼费、公告费、开庭、宣判、申请执行误工费、交通、物料成本等。另一个是时间成本,判决期3-6个月,破产清算执行1-5年。

2.2资金追回可能性低

押金兑付困难带来信用危机,加速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导致无力偿还押金。2.3行政机对共享单车押金的监管还属于空白

我国目前对押金资金池的用途、收益等的监管仍旧是一片空白。从酷奇单车的例子,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笔钱其实就是投资人的,投资人直接就可以从押金中把钱划走。

2.4相关法律细则未出台 2.5企业的道德风险无法规避

3.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3.1经济性层面

2015年1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因此,保障消费者权益对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对共享经济的良好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3.2法律性层面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一是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二是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三是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原则;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原则。酷骑等共享单车公司须遵循“依法交易原则”,尤其是在消费者押金问题上承担道德(公开道歉)和法律义务。3.3社会性层面

共享单车发展的这一年多时间里,酷骑和小蓝单车造成的社会破坏力要远远大于行业的环境问题,后者更多是管理不善、人性阴暗面导致的,基本也是一个新兴行业会经历的,酷骑和小蓝的破坏力在于,直接让整个共享单车行业陷于不义之地。

不同的社会土壤孕育不同的社会行为。道德危机蔓延与否,关键在于社会给它提供的土壤如何。如果能更好地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再配合不断完善现有道德体系建设和宣传,重视下一代人的道德观念培养,那么就会减少消费者去面对企业的道德缺失行为。还可以从经济与社会秩序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济性和社会性的高度,来看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

4.建议与对策 4.1政府层面

4.1.1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目前信用评级已经逐渐成熟,信用免押制度将在多个领域逐步渗透。同时,押金对产品的保障作用并不明显。而用户对自身信用却越来越重视。

4.1.2建立第三方监管机构

对共享单车押金管理问题,建议由第三方监管机构,比如商业银行来进行保管,避免共享单车企业直接接触到押金,以此减少押金被挪用、占用的风险。

4.1.3立法

建议出台相关法律,对共享单车押金收取过程等细节作出具体法律规定,杜绝共享单车企业通过法律模糊地带进行不道德行为。

4.1.4出台相关押金机制与政策

比如,出台相关政策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退还全程和工作时间限制,给押金退还设置一种特别账户;最重要的是,要严格规范押金使用范围,保护押金的安全问题。

4.2企业层面 4.2.1区分客户

可以根据信用程度的高低以及个人信息完善度等来对客户进行分类,对信用程度高和信息透明度高的用户提供免押金政策,还可以和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合作,以此减少押金问题的出现。

4.2.2加强企业自律

严格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承担起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升自身自律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4.2.3优化服务意识

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到优先位置,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快速回应消费者诉求,及时化解消费者疑虑。

5.结论

对于共享经济这种创新性的商业模式,往往会面临企业管理不足、政府监管跟不上的问题,尤其是在共享单车高速发展的初期,快速的发展超越了政府监管的水平,企业的自律程度也很难达到一个高度。共享单车行业目前仍处于震荡期,但已经初步形成寡头垄断市场,未来行业将迎来多轮洗牌热潮,淘汰劣势企业。使监管措施与管理跟上创新的步伐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相关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但还需要各方具体的监管措施跟上来,保护消费者权益,让行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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