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手续说明(改)_出国留学手续
出国留学手续说明(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出国留学手续”。
出国留学办理户口、档案转移手续说明
一、提交《北京大学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工作申请表》
(截止日期:5月8日,学院要求4月19日、20日集中办理,之前提交过的毕业生不需要再提交了.之前未提交的同学在就业管理系统中填写完就业去向后即可在打印出国表单中打印此表)
◐ 未有护照(港澳通行证)的同学可凭此表(加盖公章)去燕园派出所提取户口卡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
◐ 已有护照(港澳通行证)的同学也请务必填写并提交此表,以便办理后继的户口、档案转移手续。
◐ 在5月8日之后未办理此手续的同学,在教育部以及北京市教委的数据库里,登记状态是“待就业”(而不是“出国留学”),毕业后的户口和档案将不能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 需要注意的是:已填写此表的同学若最终未能出国成行,可在毕业当年的9月30日之前更改毕业去向,重新选择就业。
◐ 这一步骤涉及到毕业去向的确认、毕业后户口档案转移等一系列手续。请同学们务必重视!
办理步骤:
1)在校就业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国表单”下载《北京大学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工作申请表》
2)凭此申请表到学院学生就业办公室(理科一号楼1109室)审核签章;
3)将此申请表交至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批,以便学校留存备案上报北京市教委;
4)凭校就业中心开给燕园派出所户口办的小条提取户口卡办理护照。已办理护照的同学注意保管该小条,以便其他手续之用。
二、办理户口、档案转移手续
户档转移统一办理截止时间:2011年6月15日(有微调,以届时的邮件为准)
(个人自行办理户档转移手续的相关流程届时我们将再次发邮件通知)。
◐ 对于毕业后户口、档案的存放地,出国留学的同学有两种选择(具体选项在校就业管理
系统中也有体现):
●1 户口、档案存放到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2 户口存放在自己家户口簿上,档案存放在家乡(XX省XX市)人才交流中心。
● 1.户口、档案存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步骤: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学一楼)
咨询电话:010-82361188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30
费用:一次需提前交纳3年的户档保存费用1440元
网址:http:///
留学存档 [网上填报链接]
北京集体户口 [网上链接]
第一步、网上申请
申请人网上申请先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代存户口、档案的手续
1.北京集体户口 []
2.留学代存档案 [网上填报链接]
3.下载打印填写好的《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 持该表到院就业办盖章。
http:///publish/portal0/tab173/info12113.htm
第二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
申请人在下载专栏中下载并填写《北京大学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转移户档至留
学服务中心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scc.pku.edu.cn/xzzl/),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北阁
一楼就业管理办公室)盖章。
此表第一联留存在校就业指导中心。
此表第二联(给户口办的那一联)到燕园派出所提取户口卡
此表第三联(给档案办的那一联)在第四步时交至学院学生就业办公室(理一1109
室)
第三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将户口卡和第一步中的《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并交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按其网站上的规定,办理一系列手续。
第四步、院就业办公室
申请人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通知单”和申请表第三联到学院学生就业办公室(理一1109室)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将“调档通知单”等留存在院就业办,由院就业办统一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第五步、档案转移手续
申请人在6月15日前已办理好上述“调档通知单”材料的,学院学生就业办公室汇总交至校人事档案办进行统一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在7月中旬由校人事档案办统一发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之后办理的同学自行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申请人持“调档通知单”和申请表第三联到校人事档案办公室(办公楼二层北侧)办理。
◎2 户口存放至家庭户口簿上,档案存放在家乡(XX省XX市)人才交流中心 第一步、学校就业管理系统
就业形式选择“已出国”后在毕业去向中选择“二分”即可,派遣的单位名称将根据生源地自动设置。所以请同学在填写补充认定信息时一定要注意生源地正确填写。第二步、集体办理户口迁移
本人于6月15日之前将家庭户口所在地(家庭户口本首页上的地址,要求详细到门牌号码)在院就业办进行登记,就业办将在6月中下旬集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此日期之前未主动登记户口地址的,将自行办理户口转移手续,毕业时持就业报到证直接到燕园派出所办理。
注意:6月15日之后可能用到户口卡的同学,不需要学院帮助集体办理的,可以自行办理户口迁移,毕业时持就业报到证直接到燕园派出所办理。
第三步、档案迁移
学院学生就业办公室汇总档案材料交至校人事档案办进行统一办理档案迁移手续。
档案将在7月中旬由校人事档案办统一邮寄至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第四步、申请人于7月初办理离校手续时从院里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第五步、7月中下旬以后,申请人持就业报到证到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般是
XX省XX市人事局)办理报到、存档手续;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