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让“养老”升级成“享老”_适老环境与现代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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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让“养老”升级成“享老”
记者 孙洁
日前,全国老龄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25个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将基本建立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住、行、医、养”等环境更加优化,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公共基础设施与老龄社会要求之间不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关系到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更关系到他们能否健康、尊严、幸福地享受老年生活。因此,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刻不容缓。
严重滞后的老年居住环境
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今后还将以每年将新增老年人口近1000万。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居住条件、公共服务、社区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参与等方面暴露出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约因素。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联合发布的《中国老年宜居环境发展报告(2015)》明确指出,中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严重滞后,老年人住房适老化程度低,安全性问题突出,住房内普遍缺乏必要的适老设计及无障碍设施,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由于没有电梯,老年人外出活动、看病就医不方便;社区户外环境适老性欠佳,不少小区,人车混行,管理混乱,户外活动场地及休憩设施匮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养老服务能力薄弱,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沈阳68岁的赵大爷曾就职于事业单位,退休后和与老伴生活在原单位分配的翻新小洋楼中,然而这一福利房并未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更好的体验。赵大爷早年因在田间干活落下了腿脚不利索的毛病,面对着需要徒步攀爬的六楼台阶无能为力,日常出行只能依靠子女或看护的搀扶、抬抱才能上下楼梯。
据记者了解,老年人生活住所多集中在低楼层小区,没有电梯和扶梯成为他们出行的一个巨大阻碍,加之老年人身体机能有所衰退,独自上下楼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城市中有79.2%的老年人居住在没有电梯的老旧楼房里,许多社区里的公共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难以继续使用。而在新开发的社区里,开发商为谋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忽视了老年人活动场所。从全国老龄办的调研数据来看,我国58.7%的城乡老年人认为住房存在不适老的问题,在农村老年人中这一比例高达63.2%,农村老年人住所不适老问题尤为突出。曾就职于住建部、参与到我国无障碍设计规划的曹善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的无障碍设计主要只体现在门道的缓坡上,方便了老年人轮椅出入,但盲道等其他措施的效果却甚不理想。加之楼梯、电梯、洗手间等地的无障碍设施并未得到彻底的执行,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较为落后。并且我国城市规划普遍存在千篇1律“贪大饼”的问题,许多地方都力图集金融、文化、工业、旅游等诸多元素于一身,建筑多而密,导致城市拥堵、老年人出行不便。
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阶段,高龄老年人已达2500万,失能老年人突破4000万,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持续增多,老年人口内部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有利于增进老年民生福祉,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是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对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宜居环境建设将惠及2.2亿老人
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老年友好城市”的理念。2009年,我国在借鉴世界卫生组织老年友好新理念的基础上,在全国7个省市15个城市开展了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2012年,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写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门增加了“宜居环境”一章,成为修法的最大亮点。我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从提出理念,到开展试点,再到入法,只用了短短3年时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王深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关系全体公民老年期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门新增‘宜居环境’一章,将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高到立法的高度,作出了长远安排。”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也指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标配”,不是“高配”。应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特性和需求,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老年人保持健康、活力、独立的软硬件环境不断优化,适宜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安全保障、社区支持、家庭氛围、人文环境持续改善。可以看到,在过去的一段时期,我国老龄宜居环境的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果。一是老年宜居环境的建设政策创制的力度加大;二是各地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步伐有所加快,老年宜居项目的市场热度出现陡增,目前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出现了纵深的发展。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在政策、实践以及市场等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整体来看我国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仍然处在初步阶段,存在诸多突出问题,比如公共政策支持体系也还需完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区域发展出现失衡、老年宜居项目偏离市场需求、社区老年宜居水平亟待提升等。
老年宜居环境还需系统化建设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既关乎当前,也关乎未来,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影响深远的事业。长期以来,我国社会运行和发展的基础是年轻型社会,环境建设大多基于年轻人口的需要,未来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我国的城市建设与规划将逐渐向老龄社会过度。
王深远指出,从社会治理层面看,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一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其主要问题有六方面:公共政策支持体系尚待完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区域发展失衡;老年宜居项目偏离市场需求;适老性公共环境远未形成;社区老年宜居水平亟待提升;老年宜居相关标准规范有待完善。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提出因对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改造,加装防护扶手、防滑地板、坐浴椅等防跌倒装置,紧急呼叫和监护网络等紧急救助装置,提升安全系数,降低风险。与此同时,支持适老住宅建设,对开发老年公寓、老少同居的新社区和有适老功能的新型住宅提供相应政策扶持,开发通用住宅,方便老年人和子女共同居住,使老年人得到更好的安全照护和亲情陪伴。
并且,除了谋划打造适老居住环境外,《指导意见》还在适老出行环境、适老健康支持环境、适老生活服务环境、敬老社会文化环境等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板块进行了部署。
下一步,应加快完善公共政策,优化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政策环境,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在各地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中要逐步明确和体现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还应立足市场需求,重视配套服务;努力提高各类公共建筑、空间和设施的适老化程度;着力加强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并加快构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标准体系,避免产生新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