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317条疏解_传习录70条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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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先生曰:先儒解“格物”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1],今如何去格?纵格得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自家意[2]?我解“格”作“正”字义[3],“物”作“事”字义。《大学》之所谓“身”,即耳、目、口、鼻、四肢是也。欲修身便是要目非礼勿视,耳非礼勿听,口非礼勿言,四肢非礼勿动[4]。要修这个身,身上如何用得工夫?心者身之主宰,目虽视,而所以视者心也,耳虽听,而所以听者心也,口与四肢虽言、动而所以言、动者心也。故欲修身,在于体当自家心体,常令廓然大公,无有些子不正处[5]。主宰一正,则发窍于目,自无非礼之视;发窍于耳,自无非礼之听;发窍于口与四肢,自无非礼之言、动,此便是修身在正其心[6]。
然至善者,心之本体也,心之本体那有不善?如今要正心,本体上何处用得功?必就心之发动处才可著力也。心之发动不能无不善,故须就此处著力,便是在诚意。如一念发在好善上,便实实落落去好善,一念发在恶恶上,便实实落落去恶恶。意之所发既无不诚,则其本体如何有不正的?故欲正其心在诚意,工夫到诚意,始有著落处。
然诚意之本,又在于致知也。所谓“人虽不知而己所独知”者[7],此正是吾心良知处。然知得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做去,知得不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不去做,则这个良知便遮蔽了,是不能致知也。吾心良知既不能扩充到底[8],则善虽知好,不能著实好了,恶虽知恶,不能著实恶了,如何得意诚?故致知者,意诚之本也。
然亦不是悬空的致知,致知在实事上格。如意在于为善,便就这件事上去为,意在于去恶,便就这件事上去不为。去恶固是“格不正以归于正”,为善则不善正了,亦是“格不正以归于正”也。如此,则吾心良知无私欲蔽了,得以致其极,而意之所发,好善去恶,无有不诚矣,诚意工夫实下手处在格物也。若如此格物,人人便做得,“人皆可以为尧舜”[9],正在此也。注释:
[1] 小程子:“然一草一木皆有理,须是察”。
《传习录》117条 日孚曰:“先儒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如何”?先生曰:“夫我则不暇,公且先去理会自己性情。须能尽人之性,然后能尽物之性”。
[2] 《传习录》129条 “若以诚意为主,去用格物致知的工夫,即工夫始有下落。即为善去恶,无非是诚意的事。如新本先去穷格事物之理,即茫茫荡荡,都无着落处。须用添个‘敬’字,方才牵扯得向身心上来。然终是没根源”。[3] 《传习录》86条 问格物。先生曰:“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也”。
[4] 《论语·颜渊》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5]《传习录》119条 先生曰:“为学工夫有浅深,初时若不着实用意去好善恶恶,如何能为善去恶?这着实用意,便是诚意。然不知心之本体原无一物,一向着意去好善恶恶,便又多了这分意思,便不是廓然大公,书所谓‘无有作好作恶’,方是本体。所以说有所忿懥好乐,则不得其正”。
[6] 《大学》:“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7] 朱子《大学章句》:“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
[8] 《传习录》225条 先生曰﹕“我辈致知,只是各随分限所及。今日良知见在如此,只随今日所知扩充到底,明日良知又有开悟,便从明日所知扩充到底,如此方是精一功夫”。
[9] 《孟子·告子下》 曹交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 孟子曰:“然”。《孟子·离娄下》 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疏解:
孔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子请问其目,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非礼勿视、听、言、动,是克己复礼的功夫,还是从万物一体之仁起仁民爱物之“用”?其实对于颜子来说,“成己,仁也”与“成物,知也”两个环节几乎是合一的。而仲弓同列德行科,问仁,孔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区分一个尽己之“忠”与对人之“恕”。孔子对颜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对仲弓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中也可体会出“颜冉之学,其高下浅深,于此可见”。
程子与朱子对“非礼勿视”一节解释得很到位。“非礼者,己之私也。勿者,禁止之辞。是人心之所以为主,而胜私复礼之机也。私胜,则动容周旋无不中礼,而日用之间,莫非天理之流行矣”。程子曰:“颜渊问克己复礼之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四者身之用也。由乎中而应乎外,制于外所以养其中也”。克己复礼为仁,仁是大本之“中”,“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其实是孟子所谓“动容周旋中礼者,盛德之至也”,或《中庸》“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孟子曰:“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视听言动是“四体不言而喻”的境界,是“践形”,是“率性”。
“欲修身便是要目非礼勿视,耳非礼勿听,口非礼勿言,四肢非礼勿动”。阳明以《论语》“非礼勿视”等四节目来解《大学》“修身”,并说:“要修这个身,身上如何用得工夫”;“故欲修身,在于体当自家心体,常令廓然大公,无有些子不正处,主宰一正,则发窍于目,自无非礼之视”。如果把“非礼勿视”简单理解为“不符合礼的事物就不去察看”,这是“不晓得头脑”。若晓得头脑,“非礼勿视”则是“主宰一正,则发窍于目,自无非礼之视”,朱子所谓“日用之间,莫非天理之流行矣”。
迄今只有阳明揭示出《大学》“修身在正其心”章的义理,朱子对“修身”章的注解偏离了主旨。“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程子认为“身有之身当作心”,是错误的,应该是“身有所忿懥,则心不得其正”。“正”与“不正”在“心”不在“身”,这才是“从本原上用力”,所谓“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中庸》曰:“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大学》“修身”章强调不能有“所”,如同 《中庸》全篇反复强调“不显”(“不显惟德,百辟其刑之”;“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心正则中,身修则和”,反之,一旦有“所”,则是“流”而不“和”,心体也不能“中立而不倚”。《中庸》首章曰“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惟有“慎其独也”,才能全得大本之“中”,从而实现“发而皆中节”。只是《大学》之“修身”是“诚于中,形于外”,不及《中庸》“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的境界高。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人之视、听则必然有所视、有所听,这是“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其结果是“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心不在焉”正是反求诸己,化“所”为“能”以复其心体,此本是修身功夫,阳明所谓“体当自家心体,常令廓然大公,无有些子不正处”。而朱子说“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认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是身不得其修的表现,正好解释反了。
《大学》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八条目所蕴含的义理,子思在《中庸》23章以“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这样一段更精炼的文字予以阐发。《大学》“修身”以下四条目其实不是功夫,而是从心体起“用”,正如《中庸》23章“诚则形”以下只是效验,功夫全在“致曲”上。当说“此谓修身在正其心”,似乎“正心”是“修身”之功夫。但阳明说:“心之本体那有不善?如今要正心,本体上何处用得功?必就心之发动处才可著力也”。四句教前两句“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也是此意。“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正心”之功夫又追溯到“诚意”。虽然“意诚而后心正”,但《大学》“正心”环节不可省略,它是八条目中功夫与效验之间的分界:从“格物致知诚意”到“正心”,是由功夫复归本体;从“正心”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从“体”起“用”。
《中庸》言“性”不言“心”,内外本末一以贯之,所谓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物之性,不必在“用”外别立一个心“体”。《中庸》说“中”不说“正”,本体即功夫,功夫即本体。而《大学》则区分终始、本末,终始体现在“欲„必先„”的格式,本末体现在“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一句。既然“修身在正其心”,所谓以修身为本,其实是以正心为本。因为修、齐、治、平是效验而不是功夫,所以它们不是动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均不是一个“动词+宾语”的结构。阳明说:“自格物致知至平天下,只是一个明明德,虽亲民亦明德事也”。如修身是明明德于身,齐家是明明德于家,“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是本体”,反之,则是“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故身、家、国、天下均是“心”,是“主”而不是“客”。
《大学》之格物、致知、诚意才是功夫,相当于《中庸》“其次致曲,曲能有诚”。“曲”相对于“诚”而言,有内外、开合、往来。“致知在格物”是“往者屈也”,“诚意”是“来者信也”。“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如何去格?纵格得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自家意”。为了避免格物致知“茫茫荡荡,都无着落处”,须“以诚意为主,去用格物致知的工夫,即工夫始有下落”,所谓“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故格物致知之“往”其实是“始条理也”,“诚意”之“来”是“终条理也”。无“始”则无“终”,不开花哪能结果?子曰:“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阳明以“致良知”来解“致知”,从心体上说格致功夫,才真正打通“格物致知”与“诚意”。《中庸》曰“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在《大学》则是“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的同时,也“诚”了自家之“意”。既然“合外内之道也”,向外扩充之“致知”,即是反身而诚之“诚意”,“吾心良知扩充到底”,此正是“终条理也”。故阳明曰:“故致知者,意诚之本也”。
既然“致知”是“诚意”之本,那么《大学》“致知在格物”一句所蕴含的义理,其实已经接近于《中庸》“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然亦不是悬空的致知,致知在实事上格”,阳明以“格不正以归于正”解释“格物”,事事物物皆得其理,也是吾心良知“得以致其极”。这是以《中庸》“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来解《大学》“格物”。《大学》之诚意体现为好善、恶恶,好、恶即相当于“成物,知也”之“知”。
阳明有时,知善知恶然后能好善恶恶,但此处,扩充到底,即“终条理也”。(查大学问,及答顾东桥书141120)
248条我的笺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