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案例_王老吉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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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第一案:红绿“王老吉”之争
结果:历时长达近两年的红绿“王老吉”之争,随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为第一阶段划上了一个句号:广药集团和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本案仲裁费由双方各负担50%。但这其实只是广药集团的第一步,接下来广药集团可能还会向加多宝集团主张高达上亿元的商标使用费赔偿金,双方的路还很漫长。
案件的焦点:谁的“王老吉”?时至今日,在这场旷日持久的争夺之中,有两大疑团:“王老吉”商标到底归谁所有?对加多宝集团的授权到底何时到期?而其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仅是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集团,还包括广药集团与香港同兴药业合资的王老吉药业,以及加多宝和同兴药业背后共同的实际控制人香港鸿道集团。
案件的背景:怎么两个王老吉?
其实这两个王老吉是有着“血缘”关系的,据王健仪(“王老吉”的传人)介绍,王老吉凉茶由其先祖王泽邦始创于清道光八年,主要在广东岭南一带发展。1949年之后,王老吉一分为二。在香港的王氏后人经营王老吉香港及海外业务,即“香港王老吉国际”,1993年,王健仪出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并持有该公司三分之一的股权。而原广州的王老吉药厂则被收归国有,后更名为“羊城药业”,隶属于广药集团。
1995年,活动于粤港两地的东莞籍贸易批发商陈鸿道,与王健仪进行了接触,并获得红罐装王老吉凉茶的配方,但由于王健仪仅拥有香港及海外的商标所有权,欲在内地经营王老吉凉茶饮料的陈鸿道,便转而与广州羊城药业寻求合作。
1997年,广药集团资产重组,成立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赴港上市。在此次重组中,王老吉进入了广州药业。同年2月,广药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红罐)。而在拿到配方和商标使用权后,陈鸿道开始以加多宝集团为平台,在内地投资红罐王老吉凉茶业务。
此后2002年11月,广药集团亦从王健仪手中获得了10年的“海外商标使用权”,使得广药集团的“王老吉”产品得以打通海内外市场。由此,广药集团、王老吉家族和加多宝三方正式形成三角业务关系。2004年之后,两个“王老吉”开始了“统一经营”的努力。
当年3月,羊城药业改名为“王老吉药业”,恢复老字号品牌,并通过增资扩股,引入香港同兴药业为王老吉药业的战略合作伙伴。据称,鸿道集团便是同兴药业背后的实际控制人。
2005年2月1日,中外合资企业“王老吉药业”正式成立,广药与同兴药业各持股48.0465%,并列第一大股东。广药和同兴药业还约定,要把海内外的王老吉商标转入到王老吉药业,打造一个世界性的民族品牌。但时至今日,王老吉的海内外商标所有权,仍分别掌握在王老吉药业两大股东方手中。不仅“统一”搁浅近6年,两大股东甚至公然反目。按照原计划,广药集团本应于当年7月将内地王老吉商标转入合资企业,同时,同兴药业也完成协助王老吉药业收购海外商标所有权。“但遗憾的是,转眼六年时间过去了,商标转让的最后工作,始终没有落实。”王健仪将未能实现“统一”归因于广药集团,“广药迟迟不能兑现承诺,并致王老吉商标至今没有实现大统一。”
然而,2010年11月,广药集团力推的“大健康产业战略”,最终让潜伏的矛盾浮出水面。
2011年3月,获得广药集团授权的广粮实业,推出了两款王老吉品牌的新产品“固元粥”和“莲子绿豆爽”养生粥,前者也采用红色作为主色调的易拉罐包装,商标“王老吉”字样为黄色,与加多宝生产的红罐王老吉凉茶外包装颇为相似。
4月11日,加多宝新闻发言人田威称,“当天,加多宝立即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科和执法处以‘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被侵犯’等为由进行了投诉”,“加多宝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而加多宝集团副总经理阳爱星则明确表示,“广药集团授权广粮实业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诚实信用原则,误导商标被许可人(广粮),误导消费者;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和法律原则。”
不过,广药集团则对外表示,其授权加多宝独家使用和经营“王老吉”品牌商标已于2010年5月到期,且其已向加多宝方面发出律师函,拟收回独家授权。而加多宝方面则称“没见到过广药的律师函”。
在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争执王老吉的商标大战中,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双方的利益驱动。多年前,王老吉只是一种中药配方的乳剂,是一个日渐没落的传统医药品牌,广药集团手中的一块“鸡肋”,“用不上的资源”。当时颇有眼光的加多宝公司看中王老吉商标的潜质,历经数年将其从药业中分离出来,培育改良成“去火”的凉茶品牌,跻身饮料行业,也让妇孺老幼记住了“怕上火喝王老吉”这句朗朗上口的广告词。
王老吉是加多宝在关键时刻做的超级正确之事。始于2008年的商标追溯案,王老吉之所以有红绿之分,系因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者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
可是,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2002年11月时,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同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在2008年5月18日中央电视台汶川地震赈灾义演晚会上,王老吉豪捐一亿,“砸”出了市场美誉,也刺激了消费者的热情,转瞬之间,“中国饮料第一罐”的美名不胫而走。2009年,王老吉凉茶在中国市场销售达到160亿元,超过了可口可乐。在这个庞大的数字中,由广药集团自己经营的“绿盒王老吉”仅占了10多亿元,其余皆由获得广药集团授权的加多宝红罐王老吉贡献。
王老吉虽说是加多宝“抱养”的,但加多宝将其视为亲生儿子,精心抚养。几年间,投资十多亿元,强化广告宣传,扩建生产基地,拓宽销售渠道。加多宝捧红了王老吉,也让王老吉的辉煌遮掩了自身的风头,以
至于人们只记得王老吉,却鲜知有加多宝。2008年6月,加多宝投资1亿美元在武汉建立了内地第五家工厂,其长期投资生产王老吉的意图十分明显。
广药集团似乎看出了加多宝的心思,只是佯装不知,存心让加多宝为王老吉开疆拓土,并且还要搭顺风车,推出配方口味几乎与红罐王老吉一样的绿罐王老吉,抢了加多宝的市场奶酪。这让加多宝很恼火,终于爆发了红、绿之争的口水战。一个是“生父”,一个是“养父”,王老吉到底归谁所有,委实太纠结。眼见利乐包绿盒包装王老吉跟着红罐王老吉火起来,广药集团暗中窃喜,红罐王老吉在前边打拼铺路,绿盒王老吉在后边坐享其成,何乐而不为?故而前几年广药集团并不急于收回王老吉商标租赁权。但此一时彼一时,眼看着“寄养出去的儿子”名利双收,王老吉凉茶已培育了一个成熟的市场,广药集团不免着急了,欲借王老吉品牌推行多元化发展,将王老吉品牌朝药酒、药妆、保健品、食品等领域延伸铺路,获得更多利益。尤其据北京名牌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王老吉品牌价值已达1080.15亿元,成为中国第一品牌。这当然让广药集团眼红,急着要及早收回商标租赁权了。而加多宝似乎也早有预感,失去王老吉品牌支撑是早晚的事,因而正在着手推动“去王老吉”的改造运动。加多宝新近推出双面红罐,一面是王老吉商标,一面是加多宝商标,颇有点“双面娇娃”的韵味:一方面还要借力王老吉品牌赚取市场眼球,一方面又为加多宝单独出场作好铺垫。案件的总结:事件到此为止,大家可能觉得“王老吉”品牌之所有有今天的成就,加多宝功不可没。市场是加多宝开拓的,品牌知名度是加多宝打响的,营销渠道是加多宝挖掘的的,慈善也是加多宝搞的。虽然广药集团拥有王老吉的商标权,但并没花多少精力来培育,倒是加多宝打造出王老吉的品牌知名度。但倾注的心血再多,抱养的孩子毕竟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平心而论,这场官司,加多宝输得有点窝囊,含辛茹苦把“抱养的孩子”抚养成人,而且出人头地了,却被人家认走,精神上受损伤;而广药集团赢了官司,却在道义上失了分。从法律上来裁判无疑说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大陆“王老吉”品牌的所有权人是广药集团,所谓的所有权就是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广药集团只是将所有权中的使用权部分以许可的方式授权给香港鸿道集团使用,而香港鸿道集团又授权给了它的子公司加多宝集团。但这种许可使用是有期限的,时间一到,东西自然要物归原主。而且加多宝的母公司鸿道集团也是通过行贿的违法手段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最终被判无效,也是自食其果吧。这也让我想起了前些日子的Ipad商标,乔丹体育商标的诉讼,说明我国现在法制越来越健全,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商标作为一种商业符号,而品牌价值是与生产经营者的运作能力譬如广告投入、销售营运等投入分不开的,品牌不仅是企业做出来的,更有消费者情感上的认同。
从这个意义上说,王老吉既是一瓶清凉的饮料,更是一瓶“品牌清醒剂”。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体现了企业的生存价值,企业对自有品牌的培育以及保护至关重要,租赁别人的品牌也应慎之又慎。有一些企业将自身的品牌转让或者特许经营以获取利润,另有一些企业出于缩短品牌市场培育期的考虑“借鸡生蛋”,傍上其他品牌,急功近利,最终为别人作嫁衣裳。在加多宝那边看来,把商标价值转化为品牌价值绝非一日之功,不重视培育自有商标,依赖别人的商标谋利,最终要付出了代价。
不过在这个危机事件中还是让加多宝集团看到了希望,通过这个案件,消费者都了解了加多宝集团和王老吉商标的始末,加多宝品牌也由此为广达的消费者所熟知,也不失为加多宝集团从王老吉到加多宝的品牌转换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