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_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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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办法
一、综合测评总则
1、整体原则是鼓励同学们全面发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德、智、体、能四个方面,各单项加减分后成绩不低于0分且不超过100分。
3、德、智、体、能加分折合总分不得超过2分(即“德”的附加分*22%+“智”的附加分*65%+“体”的附加分*8%+“能”的附加分*5%≤2)
二、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德育素质(满分100分)
1、好人好事、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精神文明先进事迹,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并且受到表彰的加3分。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作出贡献的。学生助理每人加1分;班长加1分,其他班级干部(含寝室长)加0.5分,身兼数职的按最高级别加分。
3、在寝室卫生大检查中优秀的宿舍加1分,较差的宿舍减1分。
4、获得本年度优秀团干称号的加0.5分,优秀团员的加0.4分,获得党校优秀学员的加0.5分。
(二)文体素质(满分100分)
1、对于积极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体育单项基本分加5分;获得分数的同学按所获分数除以20直接加到最后综合成绩中。
2、凡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比赛的同学得基本分3分(除一二九、五四合唱),获得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3分,一等奖加5分;同时参加多项活动者取最高一项计算。
3、本学年我们把违纪行为量化为旷课课时数并予以记录。以辅导员手里统计的旷课课时数为准,规定上学年旷课课时数超过5课时(不包括5课时)不超过10课时的,“体”项总分扣5分,旷课课时数达到10以及10以上的,“体”项总分扣10分。
(三)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1、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10分;在公开交流刊物上发表一般性文章,每篇加3分。
2、在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受到国家、省、校、院表彰或奖励者每件加10*A*B分,A为刊物级别,国家级A=2,省级A=1,校级A=0.5,院级A=0.2;B为获奖等级,特等奖B=2,一等奖B=1.8,二等奖B=1.6,三等奖B=1.4,优胜奖B=1;同件作品多项获奖者取最高一项计算。
3、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包括优秀干部等)受到国家、省级、校级、院级表彰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3分。获多个奖项以最高一项计算。
4、英语四级加4分、六级加6分;计算机通过二级加2分、三级加4分、四级加6分。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仅通过笔试或机试的不加分。此项加分仅限2013-2014学年取得的成绩。
(四)一二九比赛、五四合唱比赛因其性质特殊,根据每年的获奖情况给予每位参加同学适当加分:获得校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3分,参与奖0.2分直接加到最后综合测评成绩中。
(五)执行办法
全体班级成员召开班会,按照本加分办法一次性完成综合测评加减分,具体加减分依据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应证明和材料,保证加减分的公正性。
(六)注意事项
1、本加分办法仅适用于2013级;
2、其他未列事项可以写出书面申请,最终由年级讨论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