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食品安全通知_食品安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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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维护食品市场的稳定,保障全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定于4月25日至5月5日期间开展“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控制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控制工作和执法检查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地处置食品突发事件,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的控制能力,创造良好的食品经营秩序和安全消费环境。
一、工作目标
扎实深入推进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五一”期间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市场秩序稳定。
二、时间安排
“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控制工作从2008年4月25日开始至5月5日结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地区、旅游景点、奥运场馆及周边、奥运签约饭店食品的监督检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
三、工作重点及工作安排
工作重点:结合《海淀区“平安奥运”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和《海淀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突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以蔬菜、粮食、食用油、畜禽产品、水产品、调味品、水果、酒类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和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小加工作坊、集贸市场、便民店、中小餐馆为重点监控对象,抓住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重点环节,加强对涉奥场所的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和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控制,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工作安排:
(一)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重点加强对糕点、鲜肉、熟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白酒、水果等食品的抽检检测力度,加大抽检频率,对生产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退出市场。
(二)工商、农林委(动检)等部门,加大对奥运食品定点供应单位及全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的鲜肉及肉制品的检查、监测,通过监控、摸排,加强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鲜肉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质监、卫生等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规范和整治,重点加强对奥运食品定点生产加工企业、节令性食品以及粮食、食用油、酱油、食醋、熟肉制品、儿童食品、方便面、饼干、速冻、膨化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
(四)工商、农林委、卫生等部门加强对商场、超市、农副产品市场、水产品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安全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蔬菜、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鲜肉冷藏运输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水产品及禽类制品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肉类批发市场查证、换证、验章等检疫检验工作的检查,严厉打击无检疫合格证明、证章不符、证物不符等违法行为。
(五)卫生等部门加强对为奥运提供餐饮服务的大学食堂、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北京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户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餐饮企业卫生标准,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冷荤“五专”制度,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教委、建委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责任,加大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
(六)加强一般送餐企业、中小餐饮企业、餐饮市场、旅游景点、乡村民俗旅游户以及接待旅游和会议团队的宾馆、饭
店、度假村等地方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都丽梦、天天快餐等奥运餐饮服务商的食品安全检查、检测,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餐饮企业卫生标准,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冷荤“五专”制度,严禁餐饮企业使用亚硝酸盐。
(七)药监部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和抽检力度,促进保健食品的生产和经营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八)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食品安全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切实落实辖区属地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消除辖区食品安全隐患。
(九)节日期间,各单位和地区要严格落实《北京市海淀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落实责任,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足够力量应对突发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按照“三个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区食品安全办,同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控制工
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导落实。各单位和各地区要结合部门和辖区实际,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控制相结合、部门执法与综合控制相结合,突出重点、全面监控、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切实落实部门责任和属地管理任务。
(三)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健康消费。各部门和地区要充分利用海淀有线电视开播的《食品安全视线》栏目及有关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整治工作的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群众科学、健康消费,积极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对奥运场馆及周边、奥运签约饭店、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商业区、旅游景点和交通干线等,各单位和各地区要加强协作,重点监管和控制,充分发挥部门和属地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五)提高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北京市海淀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程序报送信息,认真落实“三个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迟报。加强对突发事
件的组织查处工作,依法追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单位的主体责任。因组织、监督、查处不力或上报紧急突发事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