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局党组关于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通知 副本_意识形态工作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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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区物价局党组关于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通知
夷价党〔2017〕号
各科室、分局、中心: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关于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结合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落实清单制度
严格实行“八纳入五定期”制度。即将意识形态:
1、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2、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内容;
3、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4、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5、纳入督查、自查安排;
6、纳入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和履职尽责述职报告;
7、纳入年度工作报告;
8、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具体按区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要求进行;
9、定期研究:每两个月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10、定期排查:每月排查一次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11、定期通报:每半年将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一次;
12、定期督查:每年至少对本系统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督查;
13、定期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报区委、所联系监督的区纪委派出纪工委。
二、实行季报季查制度
根据上述“清单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在每季度头 5 个工作日内,疏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初以来累计落实情况,填写管理台帐,报送区委宣传部。同时,结合区委主体责任办季度督查、区委巡察办巡察安排,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季度督查、巡察,发现的问题纳入清单管理,落实“清零”制度。
三、实行必谈必改制度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针对各种方式发现的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由分管领导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建立谈话台账,所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对需问责处理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行考核考评制度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意识形态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分局、中心按要求完成办公室交办的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积极参与中心组学习。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极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