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小区天然气配套合同_小区配套合同范本
南昌小区天然气配套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小区配套合同范本”。
艾湖村农民公寓天然气配套合同
合同编号:—2011-
甲方: 高新开发区艾湖村村委会
乙方: 江西中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江西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艾湖村农民公寓小区的天然气配套事宜,本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小区概况
1.1 地理位置:高新区艾湖村
2总户数:住宅6000户;商铺100套;以实际施工时安装的户数为准,初装费多退少补.2.委托工作内容
3.1天然气配套的入户管网、庭院管网工程设计;
3.2入户管网、庭院管网工程的施工安装;
3.3小区天然气配套工程的调试、维修、维护、管理;
3.4小区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4.合同时间:
4.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提供设计所需基础资料,图纸(小区总平面图、单体楼层平面图、户型图、楼栋剖、立面图等乙方需要的设计资料电子版文件);
4.2 乙方收到设计所需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入户管网、庭院管网工程设计;
4.3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入管网、庭院管网工程施工;
5.合同价款及支付
5.1根据南昌市物价局文件(洪价商字[2006]3号文)的规定,安装燃气管网输配设施费为3200元/户。商务及酒店管网输配设施费为3200+(780×每日用气量立方数)元/户。
5.2如用户需增报管道热水器,由用户自行缴纳管道热水器安装费300元/户.5.3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工程全款,计1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 佰万元);
2)合同款项支付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
6.质量标准
6.1入户管网、庭院管网安装工程:
符合国家天然气管网工程的现行建设安装和验收规范、规程。
6.2天然气供应及服务
1)供应的天然气,符合《天然气》国家标准。
2)乙方向业主的天然气供应价格和其他附加服务价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标准执行。
3)乙方向业主的天然气供应,由乙方在业主户内安装预付费IC卡表进行收费。
7.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义务: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工作条件和工作便利(如有费用发生,由甲方支付):
1)基础资料和相关图纸及管线测量的高程点、座标点数据;
2)庭院天然气管网的路由、调压器安装位置和三通一平;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和土地平整及乙方施工用的水电)
3)入户管网施工时,及时提供安装场地和出入门禁服务;
4)入户管网安装可能使用到的房屋总承包方的垂直运输机械;
5)入户管网安装预留或现场凿孔封堵后的二次粉刷;庭院管网后期施工时,硬化路面或绿化地的修复;
6)现场材料堆放场地,施工时乙方的临时办公场所;
7)在本小区内免费提供一块150—200平方米的空地做为临时供气站使用;
8)通气前,甲方应告知用户提前准备好天然气器具,并配合乙方向用户做好燃气设施、知识的宣传工作,按照建设部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闭、拆改、迁移燃气管道设施。
7.1.2甲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小区入户管网、庭院管网的报建、质量监督、设计报审及项目的报建、报备、验收。组织本合同项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7.2乙方义务:
除合同第3条约定的委托内容外,乙方有以下义务:
7.2.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设计所需资料清单。
7.2.2天然气配套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甲方移交入户管网、庭院管网的竣工图纸和验收资料1套。
8.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组卷
8.1天然气配套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后,竣工图纸和分部分项验收资料,乙方交付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资料由甲方汇总组卷入档。
8.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乙方应对其负责配套的天然气项目资料,整理组卷进入自身档案库按照规范要求予以保存。
8.3 本合同项的天然气配套工程,根据《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9.工程保险与工地看管责任、成品保护
9.1工程一切险:不投保。
9.2材料及机械设备看管:乙方的进场的设备与材料由乙方保管并承担看管责任
9.3工地看管、警示和围护:由房屋和总图主体承包商负责。
9.4成品保护:单栋分项验收后交付甲方的成品,成品保护与看管责任由甲方承担;未进行验收交交付甲方的成品,成品保护和看管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0.设计变更和洽商
10.1甲方审核确定后的施工设计,一般不再另行更改。图纸审定后,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应对成本提高或乙方损失的部分向乙方进行签证补偿。
10.2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设计图纸应当准确、完整。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准确而导致的返工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10.3乙方应文明施工、规范施工,不得损坏其他承包商已完成的成品。由于乙方野蛮施工或不规范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0.4未经乙方许可,甲方及小区入住业主不得添装、改装天然气管道,不得更改、变动、损害乙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11.工程维修、保修
11.1合同项的入户管网、庭院管网,在交付使用一年内,由乙方进行质量保修。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及其委托人以外的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管网损坏,由乙方进行修理,按照管网产权,由甲方或业主负责支付修理的成本费用。
11.2乙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由其或其委托人进行的入户管网、庭院管网安装工程进行维护、维修和管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或第三方进行的天然气管网、设施的修造、更换、更新、位置变更,乙方不进行维护、修理,不承担管理责任。
11.3 合同项下的庭院管网,交付后,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看管,由于非乙方或其委托方外的人为因素引起的管网损坏,由乙方进行修理。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不能有效举证损坏人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或小区公共维修基金予以支付。能有效举证损坏人的,修理费用,由实际损坏人支付。
11.4 合同项下的庭院管网、入户管网,保修期外的维修修理费用,按照《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1.5本合同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也不予留保修金。
12.违约责任
12.1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提供配套项目设计所需的资料、不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或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本合同及履行时间则相应顺延,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进行赔偿。
12.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按期执行,乙方承担延期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
12.3乙方按施工图计算燃气用户数,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如逾期未付,则每迟延一日,由甲方按管网输配设施费、燃气设施配套费总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合同款未及时交清,乙方有权不予以甲方工程通气。
12.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天然气供应权移交给第三方,甲方将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13.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关内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4.其它约定
14.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部分执行。
14.2本合同有效期为30年,从2011年1 月日-2031 年月日为止,乙方有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14.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