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优秀)_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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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托机构、有关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3〕18号),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食药监办〔2013〕7号)联合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食药监办食〔2013〕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科学安排、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滨海县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组长:朱佳琴、彭道江

成员:袁建平、杨兵、顾小阳、于雷、辛立祥、梁忠诚

三、检查内容

㈠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食堂安全责任制键。是否制订各相关工作制度,公示牌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㈡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是否存在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条件的食堂,一律不予许可。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手续的,责令其立即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㈢严查内外环境是否整洁。认真核查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㈣严查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是否符合要求。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工作岗位,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

㈤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帐,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

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㈥严查清洗消毒保洁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㈦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感染,四季豆、豆浆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备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㈧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㈨严查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认真核查自备水源,有自备水源的小学校泵房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消毒处理装置且正常运转,储水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二次供水水箱是否专用,是否按规定要求消毒。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从2013年3月19日至4月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㈠自查阶段(3月19日至3月20日)

全县各学校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健康证明管理,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保洁、使用添加剂情况和生活饮用水使用情况等九

个方面,尤其是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排查,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㈡督导检查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县卫生局和教育局组织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结合学校食堂自查自纠情况,对供餐人数多的大型食堂、农村学校食堂 进行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加工布局的合理性,及时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堂经营、超范围及超规模供餐、使用腐败变质食品或超期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执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对发生过食物中毒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㈢总结检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

及时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各校整改情况,全面掌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有效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有关要求

㈠强化领导,明确职责。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及具体措施,着实做到目标任务明晰,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㈡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学校主要负责

人切实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的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㈢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餐饮服务示范工作结合起来,增强服务意识,认真指导和帮助学校食堂帮助按照量化分级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人员岗位职责、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抓出成效,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㈣加强检测,督促整改。针对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效果、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对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认真整改。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㈤及时总结,迎接上级督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抓整改落实,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全面巩固提升,迎接上级督查。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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