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1.16[推荐]_食品安全大检查通知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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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执法

检查的通知

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根据乌县食安办【2012】01号《关于开展2012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于近日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斯迪克·赛买提副县长、李虹副县长为组长,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联合检查组。参加联合检查组的具体单位为: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农牧局、县食药监局、县经发委、县旅游局、县卫生监督所。

二、检查内容

(一)食品流通环节:全县食品批发零售店、超市、副食店等。以春节期间消费量大的米、面、肉类、蔬菜、食用油、酒类、豆制品、奶制品、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购进渠道、存放储存条件、食品质量以及索证索票制度等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查处食品流通环节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农产品环节:畜禽饲养、畜禽交易、经营畜禽产品以及蔬菜批发场所等。全面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进度,加

大农产品市场检测力度,对无检测证明的蔬菜和未检验检疫合格的畜产品严禁进入市场。

(三)餐饮服务环节:辖区内中小餐饮单位、旅游景点餐饮、现做现卖食品单位。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情况、是否超范围、加工环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情况;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情况等。

(四)食品加工环节:对酒类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食用油、糕点、豆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对小作坊进行检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黑窝点。

三、检查时间及范围

县农牧局、县经贸委、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及县食药局等单位各单位抽调2名执法人员(其中一名必须是主管领导)、车辆1辆于当天11:00前到县政府统一乘车出发。

一、集中检查时间:1月17日

二、检查路线:

第一组:板房沟片区:南山庄园、天山区培训基地、乌鲁木齐华联天元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板房沟市场等。

第二组:永丰片区:乌鲁木齐县方泽食品厂、乌鲁木齐县兰博尔饮料厂、永丰市场及街道餐饮店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准备;

(二)请县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报道。

(三)检查工作结束后1月18日将工作信息上报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蚂蚁网—卫生局-热西提)

(四)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7839580联系人:任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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