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实施细则_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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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矿业集团公司

构建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体系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抽采达标‛的基本要求是: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

‚监控有效‛的基本要求是: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是: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

‚隐患排除‛的基本要求是: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瓦斯‚零超限‛管理、推进‚专家会诊‛工作、实行分类管理。

‚综合利用‛的基本要求是:构建技术支撑体系、多方创造需求、努力提高利用比例、全面利用政策。

二、实施细则

(一)‚系统合理‛,就是要求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特别是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和串联通风作业。

1、各矿井必须具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必 须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按批准的措施方案实施。巷道贯通、采掘工作面调整风量,必须认真分析通风系统,充分论证、预计调风后系统风量的变化,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具体的调风措施,分析调风后系统风量的变化,确定调风后各用风地点风量的分配。必须待风量调整达到措施规定要求,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2、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不得一段作进风,一段作回风。

3、矿井(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也必须实现专用回风。

4、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确保风向、风速、风量稳定。

5、严禁无风、微风和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作业。

(二)‚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1、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的构建质量和维修质量必须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的要求,并能保障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2、各矿(公司)必须制定矿井通风设施验收制度或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通风设施质量。

3、各矿(公司)必须对全矿井通风设施进行定期和经常性检查,每旬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每班应指定人员对通风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持通风设施完好可靠。

4、防突风门的构筑必须进行专门设计,其设置的位置、质量、强度必须满足防突的要求。

5、废弃巷道、采空区、盲巷和暂时不用的巷道必须及时封闭。

6、矿井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不得设置风流控制设施。

7、井下风门、密闭、风机等通风设施、设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并上图牌板。

8、各矿(公司)必须制定通风巷道检查维修制度,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三)‚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1、各矿(公司)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按《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之附录C的要求,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过程中严格按有关部门批准的通风能力合理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2、各矿(公司)每月必须根据生产作业计划进行一次矿井需要风量核算,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工作场所的配风量,必须大于需要风量。当风量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时,必须减少 采掘工作面个数。进行矿井风量核算时,各种参数的取值必须合理、准确。

3、矿井开拓、采区准备以及采掘作业前,要准确预测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保证采掘面充足配风。

4、硐室及其他巷道配风量要满足设备降温、空气质量符合规定、有害气体不超限的要求。

5、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6、严格执行各种有害气体检查汇报制度,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严禁超限作业。

(四)‚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1、各矿(公司)必须建立测风制度并严格执行,每旬至少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巷道贯通、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时,必须事先编制调风措施,并严格按批准的措施及时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

2、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人员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

3、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全负压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并有一定的富余,确保满足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到掘进工作面回风口的巷道中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4、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经过计算后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所有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并实现两闭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保证停风或瓦斯超限后能自动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两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两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都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

6、所有煤巷、半煤岩巷必须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并应使用局部通风机自动调速装置。

7、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现场生产部门提出申请,通风、机电等部门审查并共同实施。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五)‚多措并举‛,即地面抽采与地下抽采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矿制宜,把矿井(采区)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瓦斯抽采抽放。

1、集团公司与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水城矿区瓦斯赋存规律研究,并在汪家寨煤矿、大湾煤矿建瓦斯参数实验室,为测定瓦斯赋存基础参数提供条件。

2、各矿井必须定期测定、收集矿井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 力、煤层透气性系数等矿井瓦斯赋存基础参数,建立瓦斯基本参数数据库,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通风管理部汇总。严格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为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艺提供第一手资料。

3、新建、技改矿井设计和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设计必须包括瓦斯治理先抽后采方面的内容和工程。

4、各矿井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在每年年底制定矿井年度瓦斯治理方案,明确瓦斯抽采方式、方法、工艺,把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采掘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构建‚立体综合抽采‛格局,并着重加强投产前的预抽采。矿井封闭式抽采量逐步提高到总抽采量的50以上%。

(六)‚应抽尽抽‛,即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

1、各矿井凡是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条件的煤层都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2、各煤层经抽采后,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抽采率等指标均应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采掘。

3、抽采控制范围必须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水矿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综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4、矿井水平延深、采区接替必须保证瓦斯预抽的时间和整 个抽采作业过程的安全技术要求,确保先抽后采。

(七)‚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相协调、相平衡,使采掘生产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

1、各矿井在制定长远规划、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瓦斯抽采规划、计划,使抽采工作做到超前勘查、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预抽时间和抽采效果。

2、矿井生产计划的编制要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计划开采的煤量不得超过瓦斯抽采达标的煤量。充分考虑矿井各区域的瓦斯抽采能力,要计算各区域在采掘作业时的瓦斯涌出总量、风排瓦斯能力,需抽采的瓦斯量,使采掘生产活动必须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

3、在抽采能力达不到要求时,必须调整采掘布署,减少采掘工作面个数。同时改造抽采系统、提高抽采效果来提高抽采能力,使之与采掘布局相协调、相平衡。

(八)‚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标准。

1、各矿井所有抽采区域,经抽采后,在采掘作业前,必须经效果评价,其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瓦斯抽采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标准才许组织生产。

2、瓦斯抽采量、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瓦斯抽采率的计算参数及结果必须有可靠的原始资料。煤层瓦斯含量逐步 实现现场直接测定。

(九)‚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1、各矿井必须按《规程》及有关规定装备齐安全监控设备,其中心站主机不少于2台(1台备用),分站、传感器等到设备的备用量不得低于20%。

2、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各类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规定。

3、在分站及其连接的传感器、断电器的安装及变更信号通道时,必须对分站号、信号通道、控制端口等监控参数认真进行设置,保证传感器、分站、计算机监控信号一一对应,控制关系准确无误,并及时作好参数设置记录。

4、当中心站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必须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5、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8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十)‚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 的真实状态。

1、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1次。

2、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必须符合规定,监控信息及时上传集团公司。

3、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设备性能符合规定,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十一)‚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

1、安全监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一关的负荷侧。

2、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与安全监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通风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测控仪器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3、必须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确保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准确可靠。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

4、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监测监控系统应发出声光报警,并自动切断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中心站应正确显示报警、断电、馈电时间和地点。

5、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风电‛、‚瓦斯电‛闭锁设计,绘制断电控制图,并在开工前安装完善。

(十二)‚处置迅速‛,就是要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1、各矿井必须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小时值班,检查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十三)‚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煤矿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下至作业现场的每个职工,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

1、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并对其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要让各级人员都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

2、各矿(公司)要切实加强对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瓦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区队、班组,落实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确保瓦斯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各矿(公司)涉及瓦斯治理的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暑、生产系统调整和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以及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

(十四)‚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使管理工作常抓常新,科学有效。

1、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年进行一次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收集分析整理资料,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使管理工作常抓常新,科学有效。

2、各矿井必须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一次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查与分析,并将检查分析资料报集团公司通风管理部备案。

(十五)‚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实现群防群治。

1、各矿(公司)要切实加强对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瓦斯治理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级管理人员、科室、区队、班组、个人执行到位,确保瓦斯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各矿(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十六)‚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煤矿各级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大监管监察力度,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在各类煤矿得到切实认真的贯彻落实。

1、各矿井、集团公司通风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要切实加强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要求作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尽快建设到位。集团公司每季、矿井每月由总工程师亲自组织进行一次瓦斯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2、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与考核奖惩制度,严格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建立和完善瓦斯治理责任和制度的落实机制,使瓦斯治理的制度和管理规定真正得到落实。

3、集团公司通风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要督促各矿(公司)认真排查治理重大瓦斯隐患、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各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防范瓦斯灾害的技能。集团公司驻各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把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列入重点监察内容。

(十七)‚落实主体责任‛就是煤矿企业要严格履行瓦斯隐患排除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瓦斯隐患排除所需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总工程师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瓦斯隐患排查和落实隐患排除工作。

1、集团公司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瓦斯隐患排除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隐患排除负领导责任,负责瓦斯隐患排除所需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2、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是集团公司瓦斯隐患排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瓦斯隐患排查和落实隐患排除工作。

3、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瓦斯隐患排除的监督责任人,负责对瓦斯隐患排查和落实隐患排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各矿的矿长是本矿井瓦斯隐患排除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隐患排除负领导责任,负责瓦斯隐患排除所需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各矿总工程师是本矿井瓦斯隐患排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瓦斯隐患排查和落实隐患排除工作。6各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矿长是本矿井瓦斯隐患排除的监督责任人,负责对瓦斯隐患排查和落实隐患排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各矿井所有入井人员发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8、隐患排除工作必须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各矿每旬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对瓦斯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出来的隐患必须落实资金、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必须坚持重大事故隐患不排除不生产的原则。

9、集团公司每季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对各矿井瓦斯隐患排除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编号登记、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制度。

(十八)‚实施瓦斯‘零超限’管理‛就是矿井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治理到0.8%以下才能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实现‚不准瓦斯超限作业‛到‚不准瓦斯超限‛的转变。

1、各矿井必须加大瓦斯治理力度,超前抽采,把瓦斯治理到规定指标以下。

2、通过治理,降低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治理到0.8%以下才能作业。

3、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先撤出超限区域作业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处理瓦斯超限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按措施组织实施。

5、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凡瓦斯超限必须按未遂伤亡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情况按时报集团公司通风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未按规定要求组织追查处理和上报的,一经查实按瓦斯超限进行处罚。

(十九)‚推进‘专家会诊’工作‛就是集团公司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聘请资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对集团公司所属矿井瓦斯治理进行‚会诊‛。

1、集团公司每年要聘请资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对集团公司所属矿井瓦斯治理进行‚会诊‛。

2、对‚专家会诊‛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集团公司通风管理部、安全管理部、住矿安全监察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重点督促整改。

3、对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挂牌督办,重点治理。

4、各矿井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会诊‛ 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

(二十)‚构建技术支撑体系‛就是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瓦斯治理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

1、积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瓦斯基本参数测 定和研究,找出水矿集团公司所属矿井的瓦斯赋存规律,为瓦斯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

2、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矿井煤层地质条件和瓦斯赋存特点,深入研究瓦斯灾害发生的机理,力争在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区域防突、低透气性煤层瓦斯抽采等方面取得突破。

3、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形成适应矿井不同地质条件的瓦斯综合治理技术防治体系。

4、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研究和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二十一)‚多方创造需求、努力提高利用比例‛就是要在需求上下功夫,推进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工作。

1、集团公司要通过各种融资方式,不断开发瓦斯利用项目,拓展瓦斯利用途径,使煤矿瓦斯广泛用于民用、发电、化工等方面。

2、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制订完善瓦斯综合利用的激励机制,落实瓦斯综合利用规划目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瓦斯综合利用的比例,真正达到‚以用促抽、以抽保安全‛的目的。

(二十二)‚全面利用政策‛就是要充分利用国家关于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争取瓦斯利用补贴费用、税收优惠、发电上网电价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以进一步提高瓦斯综合利用项目的经济效益。

1、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瓦斯综合利用项目补贴费用的具体 申报和与税务部门沟通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

2、集团公司通风管理部负责综合利用瓦斯量的统计、审核、汇总和有关瓦斯利用资料的提供。

3、集团公司机电管理部负责与地方供电部门沟通办理瓦斯发电上网电价的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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