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管理员工加班管理规定_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有关管理员工加班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有关管理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总经办[2013]072501号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明确管理员晚上加班工作流程,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生产部加班规定:各分厂因生产任务未完成晚上是否要加班由生产经理决定,车间员工因当天任务未完成是否加班由车间主管决定。原则上班组有人加班班长必须加班,超过一个班组以上的主管必须加班、超过一个车间以上的生产经理必须加班。
二.其它部门加班规定:品质部随车间加班、工程部正常加班、物控部晚上轮流值班、其它管理人员(行政、采购、业务、财务)完成当日工作任务后可以不加班,公司因生产、行政、培训等通知加班时必须无条件加班参与,否则当旷工处理。
三.加班时间规定:正常加班时间为每晚六半点直至当天任务完成为止。车间因赶货需要超过十点以后的加班,必须有车间主管跟班加班直至同员工一起下班。特殊情况晚上加班超过十二点以后才下班的管理人员,次日上午可以临时休息不扣工资,但其工作必须有交接其上司代为管理。
四.加班打卡与请假规定:管理人员晚上加班同样需要打卡上下班,每月由行政部汇总管理员工计算当月加班时间,做为工作业绩考核依据。加班时间内不得随便外出,因有特殊事情晚上不能加班的必须于下班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审批手续分级审批,各部门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副总经理批准。
五.公司或部门需要晚上组织的外出聚餐或其它文娱活动,各部门经理必须安排管理人员值班,下班前上报副总经理批准后晚上可以不加班。
六.所有管理人员按以上要求应来加班而未经请假批准晚上不来加班者,或打了卡而不在岗位者,总经办一经查实按主管30元/次、经理50元/次、其它管理20元/次进行责任罚款。(行政值班保安有权对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不理不问扣罚保安20元/次)
七.以上规定从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制定:总经理/日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