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积极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_社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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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积极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7月1日,XX区举行了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和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揭牌仪式,积极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一、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和调研工作
XX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区长先后作出指示、批示,要求积极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由XX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区司法局会同区卫生局对辖区内的医院进行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医疗资源状况以及医患纠纷基本情况,排摸全区医患纠纷的数量、特点、成因和分布情况,掌握各大医院现有的医患纠纷处理流程、机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深入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
二、着力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联席会议。由分管区委政法委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区法院、信访局、综治办、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局以及辖区内 家医院,办公室设在XX区群众工作部。联席会议的职责是领导、联系、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研究重大医患纠纷调解方案,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有关重大事项。
二是配齐配强区医调办人员。着力加强与人事部门的沟通协商,积极落实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人员。目前,5名办公人员已全部到位,分别通过区司法局内部调整、区卫生局和区法院等部门借调、其他部门调任、新公务员分配等途径予以配备,人员平均年龄为34岁。
三是重新组建区医调委。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对区医调委组成人员重新进行调整。通过选聘具备医疗管理知识的医护人员、有经验的社区调解员、其他专业调委会调解员、专业律师等途径,共为调解室配备了6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
三、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搭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框架,制定和落实医患纠纷受理登记制度、区医调委例会制度、调查核实制度、重大和复杂纠纷集体研究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报告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调解中止及终止制度。
二是建立基本工作流程。把握好受理、指派、调查、调解、回访等各个环节,成立了一口受理工作窗口。专门安排接待人员负责对申请人的接待、资格审查和咨询解答工作。经审查符合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指导申请人规范填写《XX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申请表》。对有激化倾向的纠纷,在及时稳定当事人情绪、有效防止事态扩大的前提下先行调解,之后再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三是建立各类衔接机制。依托区法院,做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和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与法律援助的衔接机制,在区医调委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为符合条件的患方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
四是建立集中调处和流动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工作窗口集中受理案件后,由人民调解员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进行“坐班”调解。同时,区医调委还指派人民调解员主动联系医疗机构,定期到辖区内各医院进行现场受理,指导医疗机构的联络员及时将纠纷引导出医院,并开展好纠纷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