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四网建设的实施意见1_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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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钢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四
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园,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钢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四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日
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四网”建设的实施意见
钢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全区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莱芜市人民政府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共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莱芜市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合作协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我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供应网、信息网建设(以下简称“四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统筹全区食品药品城乡一体化监管,促进全区食品药品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区饮食用药安全健康。
二、工作目标
将食品药品“四网”建设工作纳入区、镇(街道)两级政
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人员、经费、运行等相应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镇(街道)监管助理员、村(社区)信息员(以下简称“两员”)电子档案,充分发挥“两员”在食品药品“四网”建设工作中的一线哨兵作用,建立起信息通畅、运转良好、监管有效的监管网络和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药品供应网络。做到监管网组织构架完善、供应渠道畅通和经营企业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实现食品药品“四网”建设覆盖我区所有行政村,确保全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安全责任网,健全食品药品责任体系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各镇(街
道)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承担起保障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责任。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形成监管合力。
(二)创新监督网络,完善区乡村三级监管体系
进一步完善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建设,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场所、设备、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制度等。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下沉部分管理职能,对各食品药品监管所进行业务指导,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工作行为。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健全完善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机制,规范对食品药品监管助理员和村信息员的聘任和管理,明确责
任,加强考核,切实完善区、乡、村三级监管网络。
(三)完善供应网络,规范食品药品供应体系。
开展食品药品示范创建活动,按照餐饮服务食品“百千万工程”和药品安全示范县的有关要求,通过示范创建带动产业发展,优化供应网络。鼓励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鼓励开展药品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诚信药店等评选活动,努力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完善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推行食品药品量化分级分类管理,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倡导企业自律,引导食品药品单位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直配直销、乡村一体的食品药品供应网络,构建城乡同价、购用便捷、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供应体系。
(四)构建信息网络,打造信息搜集与反馈体系。
以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构建全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监管平台信息整合发布功能,实现信息通畅、实时监控。在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的作用,确保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区、乡、村三级网络信息平台。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加强对监管助理员、村信息员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定期召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药品监管中的问题和难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假劣食品药品举报奖励机制,设立监督公示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信息渠道,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各相关监管部门、各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综合执法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到乡镇街道的目标考核,落实和推行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责任追究制。
(二)加大投入,确保保障工作质量。各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园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强食品安全监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食品药品信息化等系统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提供资金保障,切实提高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保证监管执法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营造社会监管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客观公正地报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进行曝光,把食品药品安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用新闻媒体的社会影响力推动企业的自律,促进社会
监督与政府监管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四)加强服务,发展食品药品产业。要围绕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传统食品药品产业、地方特色和优势食品药品产业的优化改造,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活动,优化创业环境,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快发展。要加强高新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突出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功能,从技术支撑上为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保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