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校食堂员工岗位工作奖设置考核办法_学校食堂岗位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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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七中食堂员工岗位工作奖设置考核办法
为规范强化学校中餐食堂管理,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奖勤罚懒,经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食堂员工学期岗位工作奖设置
学校根据学生就餐人数设置炊事员岗位工作奖,并依据岗位职责进行考核给予奖勤罚懒。
二、食堂员工学期岗位工作奖设置标准
学校每期中午月平均就餐学生人数达500人以上,食堂工作人员学期总奖金为500元;职责履行奖180元/人月;全勤奖20元/人月。
三、职责履行考核细则
1.食品加工制作缺乏节约意识,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食品、原料严重浪费或设备设施损坏,扣责任人5元/次。
2.不服从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安排,每次扣当事人3元。
3.不按时上班,造成非食品原料供应不及时、设备设施故障等因素的供餐时间延误,一次扣相关责任人5元。
4.工作期间未穿戴工作服,在操作间吸烟,让非学校与食堂管理人员进入操作间,每项扣当事人3元/次。
5.每周对操作间大扫除1次,每月对大厅大扫除1次,每少一次扣3元/次。
6.饭菜食品未按要求进行备份留样与记录,扣3元/次。
7.提前10分钟以上为教师开餐,扣当事人3元/次。
8.如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对食堂卫生安全检查,发现因工作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扣责任人10元/次。
9.每次客餐奖3元/人次。
10.每月全勤奖20元/人。
醴陵七中
2014-2
《上学校食堂员工岗位工作奖设置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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