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_工业园区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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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1、“助保金”贷款服务(贷款征信)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黄山工业园区重点中小微企业助保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黄山区园区管委会成立黄山财政局黄山工业园区分局助保金管理中心为助保金管理机构,负责“助保贷”业务运转、助保金池内资金使用和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并设专业团队负责客户推荐、准入和审核。
2、黄助[2011]1号文件,关于印发《黄山工业园区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黄山工业园区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
二、承办机构 园区财政分局、区建行
三、服务对象
工业园区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企业客户,具体划分标准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客户认定办法》执行
四、申请条件
1、借款人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且须有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2、应满足在建行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要求,符合建设银行行业信贷政策;
3、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显示企业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及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其他第三方征信渠道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且担保达到贷款额度的要求比例,提供抵(质)押物担保的,抵(质)押物应为借款人自有;
5、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6、园区助保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
1、有效且已年检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贷款卡(验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2、税务登记证(国、地)(验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3、账户开户许可证(验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4、信用代码证(在企业基本账户所在行领取、新成立企业在人行领取)
5、企业章程、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领导人任职文件。若发生股权变更转让等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个人简历、受委托人身份证和个人简历、股东和高管人员身份证和个人简历及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原件
8、前三年(不足三年为最近年度)及本年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存货、借款、应付账款明细等
9、行业认证、许可类证书(视不同行业而定)
六、服务流程
1、受理准入。企业向建行提出助保金贷款申请,客户申请材料包含借款人基本情况、信贷业务申请书等。建行根据助保金贷款客户准入条件及企业的基本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准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通知企业按建行的规定同时向区建行和助保金中心提交贷款所需材料。
2、客户调查。区建行、助保金管理中心依据建行有关信贷业务的要求,分别或共同进行双人实地贷前调查。重点对申请人借款用途、还款资金来源,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以及第二还款来源等进行调查核实。
3、贷款审批及办理。建行、助保金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规定进行审批。如建行审批通过,由建行向助保金管理中心提交《助保金贷款业务推荐函》及相关资料。助保金管理中心审查同意后,出具《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备案通知书》。在企业缴足助保金后,建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发放贷款,并告知助保金管理中心。
七、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一般为一个月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分局 电话:0559-8516526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2、协助企业办理税收“两免三减半”奖励
一、办理依据
黄政办明电[2015]26号文件,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推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第四条。
二、承办机构
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园区财政分局
三、服务对象 园区企业
四、申请条件
新办工业企业厂房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区产业结构导向的园区企业
五、申报材料
年度纳税凭证、企业投产日期证明、税收奖励申报表
六、服务流程
1、申报:相关企业根据本规定,于次年4月初向区经信委提出申请,并提供经地税局、国税局、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审核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区经信委收到企业申请后,会同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税局、地税局等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上报区政府研究审批后进行公示。财政部门在1个月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各相关企业。
七、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分局,电话:0559-8516526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3、协助企业办理土地使用税奖励
一、办理依据
黄政办[2015]15号文件,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扶持意见(修订)的通知全文
二、承办机构: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园区财政分局
三、服务对象:园区企业
四、申请条件
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一亩以上的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企业,且当年未发生一下行为的企业:
1、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发生重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
3、有偷、逃、抗、骗、欠税行为;
4、其他不得作为奖励对象的行为。
五、申报材料
年度纳税凭证、土地证、纳税申报表
六、服务流程
1、申报:相关企业根据本规定,于次年4月中旬前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经地税局、国税局、国土局、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审核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区财政局收到企业申请后,会同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税局、地税局等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上报区政府研究审批后进行公示。财政部门在1个月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各相关企业。
七、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分局,电话:0559-8516526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4、企业工商注册代办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根据园区工作职责,常态化工作。
2、根据园区招商引资办法及协议约定。
二、承办机构
园区经贸局
三、服务对象
所有入园企业
四、申请条件
1、符合工商注册申请资格;
2、提供资料真实完整。
五、申报材料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所需的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证明)。
(二)设立有限公司所需的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股东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公司场地住所证明;
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向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工商注册。
2、受理和审查: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材料后审查。
3、发放:通过审查后,发放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服务时限
办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园区经贸局
电话:0559-8516330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5、企业项目备案代办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根据园区工作职责,常态化工作。
2、根据项目建设需要。
二、承办机构 园区经贸局
三、服务对象 所有入园企业
四、申请条件
1、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
2、已取得项目环保预审意见;
3、已办理营业执照及公章。
五、申报材料
1、登陆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2、项目备案申请资料;
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4、环保部门预审意见;
5、节能部门节能评估意见;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人身份复印件;
8、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服务流程
1、平台申报:申请人通过登陆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2、窗口申报:携带纸质申报材料向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申请办理项目备案。
3、发放:发改委窗口审查材料无误后,发放项目备案表。
七、服务时限
办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园区经贸局
电话:0559-8516330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6、企业环保预审代办服务
一、办理依据
1、根据园区工作职责,常态化工作。
2、企业需通过环保预审方能入园。
二、承办机构 经贸发展局
三、服务对象 所有入园企业
四、申请条件
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需列明项目内容及规模、原材料、设备清单、工艺流程等内容。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环保预审的申请;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服务流程
1、申请:携带申请资料向区环保局申请办理环保预审。
2、发放:通过预审后,发放预审意见。
七、服务时限
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园区经贸局
电话:0559-8516330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7、协助企业办理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
一、办理依据
依据园区服务职责、服务制度及区直对口部门的管理要求,协助企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不动产证。
二、承办机构
工业园区土地规划建设局
三、服务对象 工业园区各入园企业
四、申请条件 园区控规区内入园企业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行政许可申请书; ②、黄山区城乡规划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
③、本申请人(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书或承诺书;
④、上级有关部门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
⑤、地形图(1:500或1:1000),地形图电子文件(DWG格式);
⑥、涉及相关部门意见(环保、地质、测绘、气象、水利、交通、通信、文物、人防等)。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①、建设用地规划行政许可申请书; ②、黄山区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 ③、申请单位(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印章)
④、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书或承诺书(清单); ⑤、上级及有关部门(发改委)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⑥、国土部门用地预审意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勘测界址图、规划条件(出让);注: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⑦、地形图1:500或1:1000,纸质3份,电子版为80坐标系。
3、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
①、黄山区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申请书; ②、黄山区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
③、申请单位(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印章)
④、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书或承诺书(清单); ⑤、上级及有关部门(发改委)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⑥、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⑦、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⑧、经规划审定的详细规划图纸(建筑方案);
⑨、已审定的建筑施工图纸(注:图纸报送按标准A4幅面折叠);
⑩、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房屋建筑面积预测。
4、不动产证
①、不动产等级申请表(原件); ②、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⑤、交地单(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⑥、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⑦、由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原件两份)以及宗地界址坐标(原件);
⑧、询问笔录(原件); ⑨、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向园区土地规划建设局进行前置审核后,交由黄山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办理;办理不动产证的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向黄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
2、受理和审查:黄山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和不动产窗口受理后对资料进行审查。
3、发放:通过审查后,窗口进行制证并将证件交给申请人。
七、服务时限
不动产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依据规划局时间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土地规划建设局 电话:0559—8515220;0559—8516527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8、协助企业招聘员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筹)管理委员会为黄山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代表区政府对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筹)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2、《黄山工业园区(筹)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黄编〔2011〕7号)中规定: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负责园区企业劳动就业与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及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帮助园区企业与职工建立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代办或领办双方劳动合同鉴定,协调解决劳资纠纷。
二、承办机构
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局
三、服务对象 入驻园区内的企业
四、申请条件
只要是园区内企业均可
五、申请材料
1、《岗位需求表》电子版、纸质各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六、服务流程
1、受理和审查: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局对资料进行审查,并核对相关信息。
2、办理:通过审核后,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局在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七、服务时限
每月底更新招聘信息,常年协助企业招聘员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局 电话:0559-8516369 851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