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1病历书写质控管理目标_病历书写质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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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中医院
病历书写质控管理目标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确保医疗服务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保证医疗活动运行的安全、稳定、有效。从源头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订病历书写质控管理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严格执行病历质控标准,对运行病历文书及应归档的病历文书的甲级率达90%以上,乙级率控制在10%以内,丙级病历控制在零,对9种单项否决为丙级的病历控制为零,乙级病历控制在10%以下。
二、分项目标 一病历书写的时限性
1、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经治医师)
1、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
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完成。
3、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己。
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
5、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6、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于24小时内完成l、对危重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
3、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4、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
5、新病人入院48小时术前、术后至少记录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6、主治医师日常查房间隔时间视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
7、高级职称医师以上医师的查房记录每周至少一次。二病历书写的完整性
1、病历中各种记录单或辅助检查报告单的完整
2、各
类医师的签字齐全
3、病人各种同意书的签字
4、各种检查、治疗在病历中都应进行记载。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1、拒绝出现不合法的修改记录
2、严禁医师代签字。
7、手术记录由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2、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间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