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价值观念的变迁_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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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价值观念的变迁
摘 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民物质生活改变的同时,另一方面精神生活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本文基于社会愈益重视三农问题的的背景,透过农民价值观的变迁管窥当前困扰农民的主要问题,梳理三十年来农民在这一方面的变化,借以探寻市场经济对当前农民的具体而深刻的影响。关键词:农民;价值观念;变迁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在三十余年的农村经济实践过程中,不仅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而且农民的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亦相应地发生深刻的变迁。透过农民观念上的变化,揭示农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从而解决困扰国家和社会的三农问题,无疑是一个极好的窗口。
一、农民价值主体的个性化特征
改革开放没有使农民以个人为本位的价值观代替传统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价值观,但在以家庭为本位的框架内,价值主体出现了个性化特征。
传统农民的价值观是以家庭为本位的。在传统农民的眼中,家是一个长长的系列,是世世代代的生命之延续。农民的一切社会活动都是以整个家庭的利益为轴心的。在传统村落中,土地由家庭共同占有,农民以家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活动,作为一家之主的家长,总是代表着整个家庭的利益,他的言行也总能成为其它家庭成员的“尚方宝剑”。这样,每个农民的社会经济活动虽然有为自己谋利的动机,而且往往有很大的离心倾向,但由于中国传统社会中宗族势力的强大,以及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制约,在广大中国农民的价值观念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家庭观念,他们以家庭为本位组织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以家庭为本位判断一切事物的价值。
农业的集体经营改变了土地所有制和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然而,在大多数农民的心目中,家庭仍是他们关注的中心和生活的寄托。多数农民之所以维护集体利益是因为他们想到集体的利益之中也包含有他的家庭利益,农民以家庭为本位的价值观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又回归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以家庭为本位的价值观念再一次得到加强。家本位价值观在新时代仍支配着多数农民的思想和行为,集体本位价值观遭到很大程 度的削弱。自己的社会经济活动,都紧紧围绕家庭而展开。
改革开放也从另一个方面冲击着农民的传统价值观念。在家庭本位的框架内,个人意识也滋长起来了。过去抽象、贫穷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被抛弃后,一些人在家庭本位价值观的另一极有了离心倾向。这一变化可从下列观念的变化中得到印证:
1、从业观的变迁
数千年以来,农民务农,工人做工,商人经商,这是天经地义的社会分工和传统的从业观念。
“以农为本”的思想长期禁锢和束缚着中国农民的意识和行动。而在三十多年来农村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大潮中,在商品经济的有力冲击下,传统的从业观被一扫而光。农民不仅从事农业生产,而且把从业范围扩大到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以及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业、服务业等一系列非农业生产部门。我国农民从业观的变迁经历了一个由被动、自发、盲目到主动、自为、自在的发展过程。
伴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融合进行,城乡联系日趋加强,各种类型的农村市场相继稳定建立,社会需要的各种产品有了相对稳固的产销渠道,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必不可少的原料、技术、资金、信息、人才等亦有了比较规范的来源;同时,农民对于商品经济与市场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农民从事商品生产的能力在实践中也日趋提高,这样广大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就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素质、社会市场信息来选择能最大限度发挥才能,获取最佳经济效益的非农产业。所以,此时农民的从业观,就由自发、盲目、被动的择业阶段,步入自在、自为、主动的从业阶段,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向更高层次发展。
2、致富观的变革
我国农村改革起始阶段,农民有一句“劳动致富”的致富经。很多农民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把承包的责任田侍弄得肥沃高产,温饱问题解决了。但是,农民并不满足于物质上的富裕,他们追求“小康”生活,追求精神上的更大的满足,我国农民致富观,已从出力转到动脑。他们肯定人是目的,强调以个体存在、发展为出发点,强调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强调个体在群体、社会中的地位和价值,强调个体权利权益的维护。期间,在个人实现富裕后才会由只顾个人富裕转变到共同富裕。这一致富观转变是在党的“共同富裕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下出现的。为此可以有先富后富之分,但先富不仅仅是个人发家,而是通过先富带动后富而实现共同富裕。可见,农民价值观念的这一变化时期又回到了传统重视家庭利益的道路上,当然,这是一次升华,农民开始出现私有财产概念。改革开放的发展唤醒了农民的自我意识和个体价值意识,逐步克服了传统的以家庭、社会、群体的角度审视个人,把个人的生命、利益、人格贬低甚至淹没的价值观念,在处理个人与家庭、社会、群体的关系时,部分农民已开始奉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市场经济观念的萌发
改革开放把广大农民推向了市场,从而也把农民的价值观从“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虚幻的重义轻利观念中解放出来,广大农民开始敢于最大限度地追求实效性经济价值,实现了价值目标的现实化。
传统农民是小农经济的产物。在小农经济条件下,一家一户的农民,自给自足。他们判断事物是否有用的标准应是这一事物是否有利于他们个体、家庭的生存、发展与延续。然而,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观念却给中国农民的价值观念蒙上了一层虚幻的面纱。
农民是小私有者,他们天生有占有财富、获取财富的心理,因为,财富拥有的多少往往是农村家庭是否能获得尊敬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农村评价一个人能力大小的尺度之一。对于获取财富的方式,农民认为只有凭借个人劳动获取的财富才是正路,才是可靠的,而没有付出劳动的东西,如树林、果实、野生动物等等,被农民视为“上苍的东西”或“天生的东西”,谁也不能阻止他们的使用。正如前苏联社会学家B.H.米罗诺夫在分析俄国小农的财产观所指出的:“农民不认为砍伐林木、采摘果实、在(荒野的)草地上(虽然它不归谁所有)放牧牲畜是侵犯了所有权。”这种情况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反映,例如,有些农民在大肆砍伐天然森林、大量捕杀野生动物,甚至破坏、盗窃公共设施时,农民还不认为这是盗窃、犯罪,除了因缺乏法律知识外,与他们这种财产观也不无关系。
在农民的文化心理中,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从农民法制意识的观念看,这些财富都不是不可侵犯的。农民认为可以暗中悄悄地从老爷那里把财产拿归己有,要暗中悄悄地干,因为官方的法律保护这些财产。随着农奴制 的废除,地主总是抱怨农民侵占自己的土地、砍伐林木、践踏禾苗、盗窃田地的果实。”因此在农业文明中形成的社会生产方式中,无法产生商品经济所要求的现代意义上的财产观。
农业的私有化改造给中国农民带来了希望之光。广大农民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意识形态灌输下所培养的普遍流行的高度政治化的理想主义,英雄价值观念与“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传统道德相结合,多少把农民带入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空中楼阁。农民的社会经济活动以及他们对其社会经济活动的价值评价都开始脱离了一条现实的轨道。农民对现实价值目标的追求被政治化的空想所淡化。
改革开放给农民送来了市场。市场经济的本质讲求的是社会和自然资源的最佳有效配置,最大限度地追求高效率、高利润是其应有之义。因此,追求实用、高效的价值观念是市场经济最基本、最突出的要求。随着改革开放在农村的逐步展开,市场对农民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日益增大,农民的价值追求日趋实际和功利化。农民的价值目标从“无私奉献”的“五彩云端”降临到现实人间,扎根于社会生活。
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利益经济。农民对实效性经济价值的追求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民价值观念的这一变化虽然也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因素,如少数农民的见利忘义,拜金主义思想,农民经济活动的盲目性和短期性对国家经济的不良影响以及一些优秀传统道德的沦丧等等,但是总的说来,这一变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它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了一个坚固的价值基础,开拓了农村市场,刺激了居民消费的增长,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强大的活力,有着并将继续保有这种历史作用。
三、道德价值观念的多元化
市场经济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多种机遇和可能,大大冲击了农民的道德价值观念,改变了价值选择的单一固定模式,实现了价值选择的多样化和价值标准的相对化。
建国以来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使农民附属在支援祖国四化建设的专列上。农民丰富而复杂的思想观念被高度地统一, “劳模热”“参军热”“英雄热”一度成为农民价值选择的轴心。在现代化,特别是改革大潮的冲击下,农民的道德 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道德价值在农民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有所下降,农民对价值的追求不再局限于道德价值所限定的范围。价值的选择呈现多样化趋势,价值标准也不再像以前一样单一固定,有相对化趋势。
在农民道德价值观念变化中,最显著的是“公私”观念的变化。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民被附属于集体土地上,农民整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依靠在生产队的集体劳动而得到的分配物。集体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重要性使得农民即使在暗地里盘算自己私人收入的同时,也不得不考虑集体的利益。在长期的集体生活中,许多农民已养成了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的道德观念,大多数农民能自觉抵制“损公肥私”现象。集体主义精神在农民的道德价值观念中,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实行农业家庭经营后,利益取向趋于家庭化,农民的集体主义意识开始淡化,小家庭意识,个人意识开始增长。虽然许多农民对“损公肥私”现象,仍然深恶痛绝,但在集体利益与私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农民往往能大胆地站在私人利益一边,集体利益与私人利益的位置发生了逆转。
农民的婚恋观、家庭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虽然政府大力提倡自由恋爱,建立新型的恋爱、婚姻、家庭关系,但一直未见显著成效,大多数农民在婚恋家庭问题上然遵循传统习俗,格守传统道德。而集体劳动时仍然存在的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使广大农村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未得到根本改观。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使大多数农民开始抛弃传统村落文化,大多数农民的婚恋家庭观趋向于现代化,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健康、文明向上的婚恋家庭关系在农村中已开始盛行。当然,在另一方面,遗弃老人和女婴现象也有所增长。
在农民道德价值观念变化的同时,许多农民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热衷于追求道德价值。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代又一代的农村青年追求的是并非奢华的物质生活,劳动模范、英雄人物、解放军叔叔才是他们热烈崇拜的偶像,他们最大的愿望是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而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许多农民虽然依然保持着中国农民勤劳俭朴的传统美德,但英雄人物的光环已很少萦绕他们心头。在他们人生价值体系中,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发家致富”。当然,追求道德价值的农民也并非消声匿迹,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也涌出了不少雷锋式的好农民。总的趋势是,农民的价值选择开始多元化,既有努力发家致富从经济上实现人生价值的农民,也不乏从 政治和道德上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农民。
与此相适应,由于价值选择的多样化,也引起农民价值标准的相对化。农民一改过去相对单一和固定的价值标准,把价值标准放到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放到了有利于个人与社会发展的政治、经济、道德、文化各个领域。总之,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有史以来中国农村变革最深刻的三十年。农村深刻的社会变革影响了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广大农民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一变化是极其复杂而微妙的。他对农民的思想行动乃至整个国家公民的价值判断都将产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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