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设备故障调查处理程序[优秀]_通信设备故障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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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山车站运输生产信息设备故障

调查处理程序

为加强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管理,保障车站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计算机系统的效能,依据郑铁办[2007]225号文件《郑州铁路局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我站关于信息设备故障的处理办法

一、成立车站信息设备故障处理调查小组 组长:站长 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站长、运输副站长、客货副站长

成员:技术科长、安全科长 财务科长 劳资科长 客货科长 领导小组职责为负责设备故障应急处置和前期调查取证工作,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正常进行。

二、故障分类

根据对运输安全生产的影响和造成的损失,运输生产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设备故障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一)一类故障。

⑴信息系统设备毁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及以上; ⑵信息系统中断运行达60小时及以上,影响运输生产; ⑶信息系统发生信息(数据)毁损、丢失、泄露或失窃情况,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很大的经济损失。

(二)二类故障。

⑴信息系统设备毁损,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 ⑵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中断24小时及以上的; ⑶信息系统被黑客入侵,或被盗取或修改系统重要数据,或违反规定操作造成信息毁损,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带来较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三)三类故障。

⑴信息系统设备毁损,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⑵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中断12小时及以上;

⑶信息系统发生信息毁损,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四)四类故障。

⑴信息系统设备毁损,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 ⑵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3小时及以上;

⑶信息系统不能按时传送数据,造成铁路局、铁道部晚报2--3小时。

三、故障调查处理程序。

(一)故障报告。

使用部门发现计算机系统故障或异常,应及时同电算站联系,报修流程为:焦作北站、焦作站、待王车站、修武车站、狮子营站、获嘉车站、新乡西站等车站各岗位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时通知焦北电算站(联系电话:64042);

月山运转车间、直通场运转车间、月山货运车间、柏山站、月山客运车间、月山调度车间等部门各岗位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时通知月山电算站(联系电话:62606);

月山、焦作电算站值班人员根据维护流程及时处理故障,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服从电算人员的指挥,配合电算人员处理故障。如遇重大故障,电算站值班人员不能处理时由电算站值班人员通知电算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联系电话:62122)。

(各站客票系统故障直接通知电算中心管理人员,电话62122)报告事项如下:

⑴故障发生的时间(月、日、时、分); ⑵故障发生的地点; ⑶故障概况及原因初步判断;

电算站值班人员处理故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在未查明故障原因之前,严禁随意拆卸设备和任意修改删除系统参数、变动系统配置,以免造成故障范围扩大。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了解设备连接状态,掌握设备指示灯含义,能够初步判断故障原因,处理简单故障。发现故障应及时、准确的向电算站值班员汇报,并登记相应的登记簿,在电算站值班员电话指导下,及时处理故障。

电算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不能及时处理或处理不了时应及时通知电算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或由电算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电算管理人员对发生故障的系统进行初步判定故障等级、影响程度。属一、二类故障,应立即向本部门主管领导和上级单位信息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防止故障扩大。属三、四类故障,电算管理人员要立级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和防止故障扩大,45分钟内不能查明原因并未排除的,要及时向上级信息相关部门求援。发生一、二类故障,本级信息部门的主管领导要亲赴现场,进行救援指挥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故障涉及外局、外单位,由局信息技术处按规定通知相关局和单位。

(二)故障调查处理。1.调查信息系统故障应配备必要的调查设备和装备,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调查设备和装备包括通信设备、摄影、摄像设备、录音设备、绘图制图设备、便携电脑以及其他必要的测试装备。

2.信息系统发生故障,由车站信息设备故障处理调查小组负责故障调查处理。

3.故障调查组到达现场前,发生设备故障的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勘察现场,掌握设备损坏等情况,保存痕迹和物证,查找信息系统故障线索及原因,开展故障抢修、调查及处理,做好调查记录,及时向调查组报告。

4.故障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发生信息系统故障的有关单位应主动汇报现场真实情况,并为信息设备故障调查提供便利条件。故障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调查期间应随时接受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物证。

5.故障调查组要从硬件、软件、系统、网络、人为、自然灾害等各个方面进行调查取证。

⑴查明信息设备故障发生的经过、原因及直接经济损失。⑵认定信息设备故障的性质和责任。⑶提出对信息设备故障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⑷总结信息设备故障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⑸提交信息设备故障调查报告。

6.故障调查组调查后,要及时向车站主管领导提交设备故障调查报告,按领导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处。并报送《行车设备故障处理报告表》。

附件:月山车站计算机管理系统综合考核办法

月站办„2006‟195号

关于印发《月山车站计算机管理系统

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站管各部门、车间(车站):

为加强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管理,保障车站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计算机系统的效能,依据[1997]167号文件《郑州铁路局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则》、郑铁公[2005]4号关于印发《郑州铁路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考核管理办法》等的通知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望各部门、车站(车间)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办法,于10月31日前报技术科备案。

附件1:月山车站计算机管理系统综合考核办法

二00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月山车站计算机管理系统综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月山车站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成立月山车站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站长 书记

副组长:运输副站长、安全副站长

成员:技术科长、安全科长 财务科长 劳资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电算中心。办公室主任:电算主管

成员:电算中心 财务科 劳资科及其它检查人员

领导小组职责为健全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正常进行。

各部门、车间(车站)要成立各自的信息系统管理小组,制定本部门管理办法,负责本单位日常电算设备管理、人员操作管理、台帐填写管理、检查汇总上报等工作,各车间(车站)将信息系统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1月15日前报技术科电算中心(电话62122、传真63052)。

车站成立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小组,由电算中心和各单位信息系统领导小组负责人组成,每月组织一次电算设备检查,检查结果及奖罚通报全站。

第二条 计算机系统包括用于运输生产和运营管理工作中的计算机硬件系统、软件系统、网络系统及电源系统。

计算机硬件系统指的是计算机主机及其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系统指的是自行开发或引进的各种应用程序和支撑这些应用程序的各种操作系统、工具软件、实用程序及其相应的技术文件。计算机网络系统指的是连结各计算机系统的通道、设备及网络软件。电源系统指的是计算机系统使用的各种电源设备及电力通道等。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设备指的是计算机系统设备,包括小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外部设备、网络及数传设备和计算机附属设备。为加强设备管理,将计算机系统设备划分为一类设备和二类设备:一类设备是直接参与运输生产的计算机系统设备;二类设备是间接为运输生产和运营管理服务的计算机系统设备。

第四条 目前车站一类计算机系统设备主要包括:现车信息管理系统、预确报管理系统、货运制票系统、十八点统计管理系统、车号自动识别系统、货运计划(FMOS)、客运制票系统、调度集中系统、运统八系统、电子确报系统、车流监测系统、客运行包系统、网络设备等,其设备均属一类设备。二类计算机系统设备主要包括:车站办公局域网及各科室、车间(车站)办公用的计算机系统。

第五条 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在车站运输副站长、技术科长的领导下,由电算中心负责全站一类计算机系统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 二类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管理、耗材、维修保养由各部门、车间(车站)自已负责,其使用范围仅限于日常办公,不得存储游戏、电影、歌曲、小说等娱乐信息,不得一机两用、一机两网(同时联接铁路网和互联网),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严禁存放关于车站信息的任何文件及软件。

第七条 各部门、车间(车站)接入生产网和互联网的二类计算机系统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以书面形式向电算中心备案。包括微机型号、配置地点、使用人、用途、来源、接入互联网、接入生产网等。

第八条 各部门、车间(车站)因工作需要接入生产网和互联网的二类计算机系统要向车站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领导小组提交申请,批复后由电算中心负责施工,不得私自接入。

第九条 信息系统管理小组将不定期对一、二类计算机系统进行抽查,并按规定进行奖惩。

第二章 计算机系统管理和故障处理

第一条 为提高计算机设备质量,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操作人员工作标准,保证工作台面和设备外部的整洁卫生。

第二条 电算站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及值班制度。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站日常计算机生产工作;按时巡检主机系统运行情况,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恢复时间、故障现象、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或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电算中心管理人员。

第三条 各岗位人员应如实填记计算机系统的运行日志及故障情况。尤其是重点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恢复时间、故障现象、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 使用部门发现计算机系统故障或异常,应及时同电算站联系,报修流程为:焦作北站、焦作站、待王车站、修武车站、狮子营站、获嘉车站、新乡西站等车站各岗位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时通知焦北电算站(联系电话:64042);

月山运转车间、直通场运转车间、月山货运车间、柏山站、月山客运车间、月山调度车间等部门各岗位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时通知月山电算站(联系电话:62606);

月山、焦作电算站值班人员根据维护流程及时处理故障,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服从电算人员的指挥,配合电算人员处理故障。如遇重大故障,电算站值班人员不能处理时由电算站值班人员通知电算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联系电话:62122)。

(各站客票系统故障直接通知电算中心管理人员,电话62122)

第五条 电算站值班人员处理故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在未查明故障原因之前,严禁随意拆卸设备和任意修改删除系统参数、变动系统配置,以免造成故障范围扩大。

第六条 计算机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重大故障、事故,应立即逐级汇报,严禁隐瞒不报或越级上报。第七条 所有岗位计算机设备实行交接班管理,检查计算机运行状态及数据是否完整,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 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了解设备连接状态,掌握设备指示灯含义,能够初步判断故障原因,处理简单故障。发现故障应及时、准确的向电算站值班员汇报,并登记相应的登记簿,在电算站值班员电话指导下,及时处理故障。

第三章 考核制度

第一条 检查人员发现各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将处以1000元及以下罚款、限期没有整改或拒绝整改的处以2000元及以下罚款:

(1)未能按规定建立信息系统检查小组、明确管理责任的;或未将信息系统检查工作纳入奖惩考核机制的。

(2)未按规定建立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的,或统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健全的。

(3)未按规定将信息系统备案;

(4)未按规定建立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资源台帐,或台帐不健全、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的。

(5)擅自挪用生产系统计算机设备者。

(6)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有“一机两用”、“一机两网”的。(7)计算机系统中存储有游戏等有害信息,或存储与工作无关内容、问题严重的。

第二条 检查人员发现各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处以500元及以下罚款、限期没有整改或拒绝整改的处以1000元及以下罚款:(1)新建、改建、扩建计算机信息系统,未按规定备案的。(2)私自接入互联网、未经计算机信息系统领导小组并向电算部门备案的。

(3)无通报联系制度,隐瞒系统故障或造假、虚报的。(4)检查时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5)擅自修改系统原始记录、或删除原始记录、或直接损坏存储设备的。

(6)未按规定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的。第三条 检查人员发现各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处以100元及以下罚款、限期没有整改或拒绝整改的处以500元及以下罚款:

1、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定对软件或硬件系统造成损坏。利用设备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事项。

2、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

3、使用人员未进行岗位操作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上岗。

4、未经电算人员同意,擅自关闭生产系统电源和系统。生产系统专用电源插座插入其他用电设备。

5、因操作失误,造成数据丢失。或人为删除与系统相关的任何文件。

6、未经电算人员同意私自携带软件自行安装、私自修改系统密码及网络参数等。

7、随意移动、拆卸、拔插设备。

8、随意外泄使用的工号和系统密码。

9、不准带入易燃、易爆、腐蚀、易挥发物品和强磁物体。

10、随意设置、更改计算机设备统一分配的地址。

第四条 检查人员发现各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处以50元及以下罚款、限期没有整改或拒绝整改的处以100元及以下罚款:

1、未能保持系统设备清洁,摆放整齐的。

2、未按要求执行开关信息系统设备步骤。

3、在计算机设备旁进食、饮水、吸烟等

4、在计算机设备上堆放杂物。

5、操作人员要未按规定的项目上机,做与任务无关的其他操作。

6、台帐登记缺项或漏登记者。

7、随意修改系统参数,造成系统损坏或数据丢失的。

8、不听从电算站人员指挥、不配合电算站人员工作的。第五条 奖励办法

1、年度考核:根据各车间(车站)本年度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综合成绩进行考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一、二名给予奖励。

2、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信息系统设备大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一、二名进行奖励。

3、信息系统管理分析、论文获部、局奖励的,除部、局奖励外,车站将给予一定奖励。

4、车站领导考核小组及其它组织人员,将报请车站给予一定奖励。

第四章 其它规定

1、日常检查依据本办法产生的奖罚款,由车站技术科拟定奖罚通知书,经主管站长签发,财务科、劳资科根据通知书在各部门、车间(车站)工资(奖金)中扣除,列电算奖罚基金。

2、凡部、局在信息系统考核中对我站的罚款,均由责任部门、车间(车站)承担。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电话表:

电算中心主管:63052 电算中心维护:62122 月山电算站:62606 焦北电算站:64042

主题词:计算机 考核 办法 通知。

主送:站管各部门、车间、车站。

月山车站办公室

2006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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