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_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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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技术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1为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提高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营造和保持良好的生态景观和环境景观,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加强绿化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按园林绿地的组成元素进行编写,涵盖园林绿化养护中有关乔木、花灌木、草坪、地被、绿篱及模纹图案、垂直绿化及立体绿化、花坛花带、古树名木、行道树、水体及喷泉、园林设施等元素,以各元素在养护技术上必须达到的要求为基本标准(三级)。在基本标准(三级)基础上,达到完善的水准为一级标准。介于二者之间的为二级标准。

1.3 本标准适用于全县各类城市绿地。

第二章 术语

2.1 乔木:树干高大,主干和分枝有明显区别的木本植物。2.2 花灌木:通常指有美丽芳香的花朵或色彩艳丽的果实的灌木和小乔木。种类繁多,观赏效果显著,在园林绿地中应用广泛。

2.3 草坪:需定期轧剪覆盖地表的低矮草层。大多选用质地纤细,耐践踏的禾本科植物,仅少数是莎草科、豆科或其它科植物。

2.4 地被植物:植株低矮、枝叶密集,具有较强扩展能力,能迅速覆盖裸露平地或坡地的植物,一般高度不超过60cm。地被植物可单一种植也可混植。

2.5 绿篱:由灌木或小乔木成单行或多行规则式种植成墙状,可整形修剪或自然生长。

2.6 垂直绿化:利用藤本等植物攀附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墙面上的绿化形式。

2.7 花坛:应用一、二年生花卉、球根花卉和温室花卉等为主种植成规则的、群体的、平面图案精细、具美观效果的布臵形式。

2.8 古树: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

2.9 名木:珍贵稀有,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2.10 行道树:道路两旁的树木,常成行栽植,排列整齐,规格统一,株间有一定距离,主要起遮荫、防尘、护路、美化街景作用。随着道路形式的变化,行道树种植形式可单一乔木成行规则种植,亦可乔灌木群落规则或不规则丛植。

2.11 切边:为阻隔两种不同植物生长带来相互影响所采取的养护措施,有时也可采用插片等新技术达到切边目的。

2.12 水体:绿地内的水体分自然和人工建造两大类。人工建造的水体在形式上分规则水池和仿自然水池。在驳岸和池底结构上又分自然(软底)和人工(铺装)两种类别。

2.13 园林附属设施:城市园林绿地中的道路、广场、花池、坐凳、建筑小品、照明设施、水池等一切设施。

第三章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和要求

3.1 修剪

1)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2)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待认真贯彻落实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3)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4)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1)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2)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3)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4)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5)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

3.1.1 乔木修剪

1)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2)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

3)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4)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5)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米;郊区可适当提高。

b)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c)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3.1.2灌木修剪

1)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2)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3)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4)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5)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6)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7)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8)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9)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a)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一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一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度或重度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c)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3.1.3 绿篱及色带修剪

1)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

3)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1.4 藤本修剪

1)吸附类藤本,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

2)钩刺类藤本,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

3)生长于棚架的藤本,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4)成年和老年藤本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3.1.5草坪修剪

1.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

2.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3.剪草的高度依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常用草坪植物的剪留高度见下表:

常用草坪植物的剪留高度

单位:cm

草种剪留高度

全光照树荫下

野牛草4~6

结缕草3~56~7

高羊茅5~78~10

黑麦草4~68~10

匍匐翦股颖3~57~9

早熟禾4~5

(3、4、5、9、10、11月)8~10

(6、7、8月)8~10 4.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

a)野牛草:全年修剪不少于3次,自5月至9月,最后一次修剪不晚于9月上旬。

b)冷季型草:要定期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10厘米。

3.2 灌水、排涝

3.2.1树木浇水

1)应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

2)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3)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厘米。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4)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连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

6)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7)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

8)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3.2.2草坪浇水

1)除土壤封冻期外,人工草坪应适时进行浇灌,每次要浇足浇透,浇水深度不低于20厘米。

2)雨季应注意排水,干热天气尤其是冷季型草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上冻前要浇足浇透冻水。

3)严禁使用撒过融雪剂的积雪补充草坪土壤水分。

4)在使用再生水灌溉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3.3中耕除草

1)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下的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2)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3)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3.4 施肥及土壤改良

3.4.1树木施肥

1)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2)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3)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4)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5)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堰,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3.4.2草坪施肥

1)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之后每年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

2)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50 g/m2-150g/m2,或施10 g/m2尿素,或10 g/m2磷酸二铵等;

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晚秋,可施氮、磷、钾复合肥或纯氮肥2次-3次,每次约10 g/m2-15g/m2。暖季型草,如野牛草等可于5月和8月各施10 g/m2尿素。

3)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

3.5 病虫害防治

1)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2)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3)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4)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5)防治方法 5.1)生物防治

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5.2)物理防治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

5.3)化学防治

a)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b)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3.6 防寒

1)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2)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3)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

4)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在新植3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绕草绳等防寒措施。

5)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6)对紫薇、木槿、大叶黄杨等易发生春季抽条的树种,宜于上年初冬和当年早春适量喷洒抗蒸腾剂。

3.7 园林附属设施维护

园林绿地中亭廊花架、水池、驳岸、广场、路面、花池、花坛等建筑小品、围栏、护网、观赏、游艺设施及各种照明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洁,并注意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的、有安全隐患的园林设施,保证设施整洁美观和游人安全。

1.园林建筑及构筑物:外观整洁,构建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2.道路地面:各种铺装、侧石、台阶等保持完整无损,无塌陷积水等现象。

3.假山叠石完整、稳固、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齐备,山上植被配臵合理,整洁无杂草杂物。

4.娱乐健身设施:设施完整,运转正常,定期有安全检测。环境干净整洁,管理有序。

5.供电照明:输电照明设施保持常年完整,运转正常。照明设施保持清洁、有足够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各项管线设施完整、安全。

3.8 绿地补植

1.树木补植: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树木生长情况,发现死苗缺苗及时补栽,补植规格要与现有植物相同。补植后加强管理,保证补植苗木成活。

2.草坪 除杂草、补植

1)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

2)使用除草剂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3)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

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

4)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

3.9 其他设施维护

1、垃圾箱及垃圾堆场:应外观整洁、完整,内壁无污垢陈渍,箱内无沉积垃圾,要创造条件分类收集。垃圾堆场必须与景区分隔,有大门、围棚、顶棚、地面排水良好,场内无臭、无蚊蝇孳生。

2、园椅、园凳:分布设臵合理,位臵基本固定,无损坏,外观整洁美观,坐靠舒适。同一场地内材质、形式相对统一。维修与油漆未干时,必须有明显标志。

3、标牌:应做到形式美观,书写端正,字迹清楚,构件完整,材质、色彩须与绿地景观、环境协调。

4、报廊、宣传廊:应做到整洁美观,构件完好,内容丰富、健康,陈列材料定期更换。

5、广播:应做到设施完好,适时广播,音量不得超过55分贝。

6、停车场地:场地平整清洁,车位要求有明显标志,收费应符合有关规定。

7、绿地内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应符合文物保护法规定。

8、园林绿地内所饲养的各种动物应符合城市内饲养家禽家畜的有关规定,做到不影响游览休息,不影响环境卫生,杜绝传播疾病。

3.10 绿地整体效果

1.加强养护人员技能素质培训,保证绿地管护水平。

2.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管理所有园林绿地。

3.园林植物生长健壮,乔灌草搭配合理,园林设施整洁完备,运转正常。环境整洁,景观优美,服务周到,管理有序。

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等级标准

1. 园林绿化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臵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1园林植物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疏空,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饱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1.3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形态、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 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 %以下。

1.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1.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1.6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无虫粪、虫网。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1.7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臵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开花的攀援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8 绿地整洁,无杂挂物。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和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他地区日产日清,及时巡视保洁。

1.9 园路、广场、建筑小品、桌椅、路灯、栏杆、井盖和牌示等园林绿地附属设施长期保持整洁、安全,维护维修及时。

1.10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园林绿化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臵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1园林植物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2.3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2.6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片无虫粪,虫咬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2.7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臵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

2.8 绿地整洁,无杂挂物,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2.9园路、广场、建筑小品、桌椅、路灯、栏杆、井盖和牌示等园林绿地附属设施整洁、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2.10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3.园林绿化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臵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3.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4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3.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3.3 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正常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

3.4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3.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3.6 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3%;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3.7 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

3.8 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挂物。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3.9 园路、广场、建筑小品、桌椅、路灯、栏杆、井盖和牌示等园林绿地附属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3.10 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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