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阳光行动”与警察形象(推荐)_警察文化与警察形象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论“阳光行动”与警察形象(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警察文化与警察形象”。

论“阳光行动”与警察形象

摘要:警察形象代表着党和国的形象,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对于维护和提高社会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和支持,推动警察依法行政,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在改变警察形象上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影响警察形象的问题还是较为突出,时下,就“阳光行动”大开展以来,对维护警察形象结合进行论述。

主题词:阳光行动 警察形象 问题 原因

人民警察的形象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公安机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少数“窗口”单位和人民警察形象不佳的问题,已成为党委和政府十分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制约队伍建设而又迫切需要解决一个大问题。“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是塑造警察形象的具体目标。所以我认为打造“阳光警务”是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契机。两者也是相符相称的。

一、警察形象的含义及意义

警察形象是指警察的客观存在与社会公众主观认知的混合体,是警察的总体特征和实际表现在社会公众中的反映,是公众在心目中对警察的言行、表现所形成的感觉、印象、评价和信念。警察形象体现了公安机关的精神风貌,是民警内在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它主要包括:仪表形象、纪律形象、执法形象、服务形象、知识形象等。警察形象事关公安事业发展,警察良好形象的确立,既是党委政府的要求,也是社会公众的愿望,更是全体民警的内心呼唤。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一是有助于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二是有助于警察的廉洁自律和健康发展三是有助于警务目标的实施和警务效率的提高。

二、当前警察形象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们公安机关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上做了很多工作,如执行“五条禁令”,开展“三项教育”,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大讨论”,深化“大练兵”等一系列活动,使警察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变化,但是公安队伍中影响警察形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1、警容不整,言行举止粗俗。目前有一些民警站没个站相,坐没个坐相,着装时歪带帽子,敞胸露怀,根本不象个警察样子。

2、“三乱”,“四难”现象还没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在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这些现象一天不解决,警察形象一天得不到根本好转。

3、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视纪律。一些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松松挎挎,上班迟到早退,不能坚守岗位,群众来办事找不到人。有的公车私用、闯红灯、超速、酒后驾车等,这些都严重损害了警察形象。

4、工作不力、效率低下。一些民警整天想入非非,不干实事,只想个人得失,工作飘浮,对待工作上推下卸,不爱岗敬业,不尽职尽责,有些民警基本上全在办公室处理问题不愿深入社区、农村调查研究,对辖区情况不明,对治安动态掌握不了,导致长期建立起来的警民鱼水关系逐渐被淡化,工作效率逐渐下降。

5、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态度不佳。个别民警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颠倒了“主人”与“公仆”的关系,以管人者自居,对待群众盛气凌人,有的滥用职权。

6、违法执法现象依然普遍。主要包括:违法执法,越权执法,执法不公,办人情案,执法不严,绚情执法,执法行政不作为。

三、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分析

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内在的因素,又有外在的因素,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警察自身形象不能自己维护

1、宗旨观念淡薄。当前少数民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错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蔓延,特权思想严重,公仆关系颠倒,对待群众态度粗暴,要特权,摆威风,严重败坏了警民关系。

2、民警素质不高。一个人外在的形象是内在素质的反映,素质越高,反映在外在的气质和形象也就越好,而目前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一些民警文化知识偏低,业务素质较差,执法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效能低下,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和现实斗争的需要,群众对此很不满意,民警队伍的素质已经直接影响了与公众的关系,影响了警察队伍在公众中的形象。

3、法制观念淡薄。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对执法要求更高更规范,但是一些民警却不注重学习,对公安常用的法律条文一知半解,造成程序不当,证据不足,办案不铁;有的公正执法意识不强,执法随意性大,造成冤假错案;有的民警滥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任意践踏法律权威,最终的结果是群众遭了殃,公安队伍蒙了羞,败坏了警察形象。

4、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各地形象塑造的理念还远未普及,长期以来,一些警察对警察形象塑造和警民关系不能正确理解。

四、“阳光行动”的主要内涵和目标。

“阳光行动”即是要通过执法规范化、警民和谐化来增加公安机关的透明度,一切以群众利益为主,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特别是公安派出所,基层窗口单位要用最大的能力为群众提供方便,使老百姓对警察满意,对服务态度满意。

五、群众对警察形象的要求

1、容易以偏概全。当群众对少数民警形象作风方面有过不好的亲身体验,他就会得到警察组织一切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的结论,在这种以偏概全的心理效应作用下,警察良好的整体形象由于某个体和局部的失误和犯错就被全盘否定,出现形象危机。

2、对警察的期望值过高,把警察当成“神”来看,以为警察是万能的,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想法就会产生进而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3、对一些流言深信不疑,并积极参与传播。以致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快,越传越失真,人为地损害了警察形象。

4、群众认知有限,造成误会。由于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有限,经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误解,如小偷被抓,民警必须在24小时内让小偷把犯罪事实交待清楚,如不能则必须按法律规定放人,然而一些群众不这么认为这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他们会认为警察无能不负责任把坏人放了。还有如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等正常法律措施,当因人犯“复出”而被群众误解为徇私舞弊的司法腐败行为,由此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

六、“阳光行动”塑造良好警察形象

塑造新时期人民警察形象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是必须对警察形象进行科学定位,其次是必须遵循整体和个体形象相统一、改变近期形象与树立长期形象相一致的原则,然后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多策并举,塑造人民警察的高大形象。全国大力开展“阳光行动”就是联系实际树立形象的良好契机,“阳光行动”的目标也是为了改善公安机关的形象。

七、塑造良好警察形象的基本途径

利用“阳光行动”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应当围绕“内强素质,外数形象”上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民警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一是形象意识,形象无处不在,形象反映素质,折射作风,影响声誉,影响环境,只有树立形象意识,才能永保警察形象的正义性、纯洁性、公正性;二是宗旨意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警察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更高,只有增强宗旨意识,认真思考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态度,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才能树立起人民警察诚心为民的公仆形象;三是法律意识,目前社会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尊重法律,保障人权”是现代警察所必须树立的执法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执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在群众中树立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执法文明形象;四是服务意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政府职能已由“管理”向“服务”转化,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服务”决不是警务工作的份外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必须履行的职责,是应该提供的职业精神和美德,民警只有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寓“管理”与“服务”之中,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让群众满意,这也就是所谓的“阳光行动”。

2、一个人第一形象如何,关键在仪容、仪表、仪态,一个人有没有水平,则主要表现在说话上,所以要通过礼仪培训,使民警懂得在各种场合处理人际关系和与公众交往中的言行举止和必要礼节,在工作中推行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讲话要“请”字当头,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提升民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3、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加强和促进工作作风,促进形象转变。实施警务公开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减少公众和警察合作的盲目性,使为人民服务具体化和规范化,增进公众对警察的理解和支持。

4、树立执法为民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一是要破除特权思想,树立观念,破除封闭狭溢的执法观念,树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法的意识,破除“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的习惯思维,加快向保护人民、服务人民的观念转变,破除“神秘”的职业观,开展“阳关作业”,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健全执法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三是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加强审检监督。

所谓的“阳光行动”最终目的也将是为了实现和谐警民关系,树立人民警察在公众心中的良好社会形象,所以只有民警素质提升了,警民关系和谐了,才能说明“阳光行动”见到实效了。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用“阳光行动”来大力提升警察形象,警察形象好了,“阳光行动”就开展成功见到实效了。

《论“阳光行动”与警察形象(推荐).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论“阳光行动”与警察形象(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警察文化与警察形象 警察 形象 阳光 警察文化与警察形象 警察 形象 阳光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