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年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的通知_继续教育学时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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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度固镇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学时审验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校(幼儿园)、局属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凡评聘职称、续聘、竞聘职务、晋级及考核评优的中小学教师,须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并将继续教育证书提交同级人事部门审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地点
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审验地点设在由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审验时间
第一阶段:凡2018年度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师,由学校汇总有关材料(见附件2),于10月15日至18日(见附件1),到县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进行审验。
第二阶段:其他教师的学时审验,由学校汇总有关材料(见附件2),于11月5日至23日(见附件1),到县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进行审验。
三、审验内容及学时认定
(一)各类继续教育业务培训
1.新任(转岗)教师专项培训120学时。2.在职教师岗位培训
远程培训40学时、集中培训(师训宝)8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24学时(具体学时数见校本研修记录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60学时。
3.骨干教师研修提高不少于72学时。
4.“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级专项培训,学时数以培训证书为准。
5.其他各类培训,学时数以培训证书为准。
三、审验要求
1.学时审验以学校(中心校)为单位统一办理,须提交学时审验相关原件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填报《固镇县2017-2018学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审验汇总表》(见附件2)打印稿(单位盖章)和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传给县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邮箱。
2.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各类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与公需科目培训,均应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中登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凡上一学年没有进行审验的单位和个人,须书面报告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说明原因,否则不予补审。
3.2017-2018学年度“新任(转岗)教师专项培训,其继续教育证书各校单独收齐后交师训处,待考核后统一办理审验;“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包括远程、集中、校本研修三项,如其中有不合格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审验,待补齐后再审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以培训证书为准予以审验。
联系人:李广金 孟庆纪 联系电话:6075396
附件:
1.学时审验安排表; 2.学时审验汇总表。
2018年10月12日
固镇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