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才林律师函_工程款律师函
连才林律师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款律师函”。
律
师
函
江云君女士(身份证***389)连才林生生(身份证***23): 北京市通达盛律师事务所接受屏山亿邦置业有限公司王荣标先生(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依法指派 李永辉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处理您拖欠委托人借款事宜。现就您拖欠委托人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您:
我们已收到并审查了王荣标先生提交的材料,依据王荣标先生的陈述及对相关材料的审查,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您于2012年10月26日亲笔书写的借据一张,今借到屏山亿邦置业有限公司王荣标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事后虽然委托人不断向您催要,但您并没有如实按照 “还款承诺”向委托人偿还拖欠的借款,至今为止尚欠委托人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王荣标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及时向 王荣标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江云君、连才林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江云君、连才林先生逾期未向王荣标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江云君、连才林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您务必在接到本律师函1 5天内向委托人付清全部款项。否则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李永辉律师联系电话:***.二、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本律师将代理委托人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委托人将不再保留与您友好协商的余地,您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款项,而且还应向委托人支付同比银行利率的4倍利息合计人民币 60万元人民币,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您承担。
顺颂商祺!
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北京市通达盛律师事务所
李永辉
律师 2015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