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的思考_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的思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被叫停引发的思考
(安徽师范大学国旅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摘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缓解城乡用地供需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当前社会大环境下,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导致许多地方的增减挂不得不叫停。这其中阻碍其发展的根本的原因是当前体制的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严重滞后了该项政策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增减挂;宅基地;规模经济 随着城乡土地增减挂如火如荼的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地方政府财政对土地的完全依赖,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地方政府唯有靠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获取收益以及发展业绩,在夹缝中生存的地方政府,打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幌子,借着城乡土地增减挂政策的出台,以各种名义,不择手段只为为城镇建设谋取一亩三分地,导致农民被上楼一系列问
题的产生。
1、急功近利,无视农民利益
1.1 土地制度侵蚀民权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法律问题。政策中明确的“增减”,只是为了给土地规划上的农业用地提供周转空间,并不意味可以让百姓强行搬迁。将农民集中起来,改变了农村农民原来的生活生产方式,这种强制性的做法是缺乏法律依据的。现在有很多非试点地区,也没有国土部借出的周转指标,就大拆农民房屋,让农民上楼,这明显违规违法。另外,有的擅自扩大试点范围,有的违规跨县域调指标等,大多违反规定的最终指向都是农民宅基地。
地方政府为获得更多土地收益而积极行动,而很多农民却并不情愿,很多时候甚至是被“逼上楼”或“打进楼房”。很多新房子没有宅基地证,也没有房产证,只有一张集体土地证。这制造了新的产权问题,“被上楼”不仅是个别地方使用暴力手段把农民“打进楼房”,从法律角度看,更是将长官意志强加于农民意志上,触犯了本该属于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1
1.2.土地纠纷日益增多 改革开放以来,至少有5000万到6000万农民彻底失去了土地,他们有的成为城市居民,但还有近一半没有保障,引起纠纷日益增多。
因土地产生的纠纷,但主要是因征地和占地引发。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而且土地问题涉及巨额经济利益,也就决定土地争议,更具有对抗性和持久性。土地纠纷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土地问题已占全部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已成农业税取消后,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和焦点问题。
1.3.农民生活保障堪忧 由于缺乏监管,这场“试点”背后出现一批合法利益未得到保障的农民,境况堪忧。很多地区,本应得到妥善补偿和安臵农民,不仅宅基地被拿走,还要交钱住楼房。补偿金没有及时到位,金额也没不足以使农民享受到这项政策的福音。
失去宅基地的农民,还将面临生活、生产方式转变。对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来说,生活成本增加和耕种不便,成为最现实问题。国家施行的一系列公共政策,本质上是要使农民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但很多“农民被上楼”的做法实质是利用政策漏洞扩大土地财政,完全违背了新农村建设的初衷,完全没有尊重农民的利益。
1.4.剥削浪费问题严重 在这场浩浩荡荡的“农民被上楼”行动中,惊人的暴力和浪费、剥削不仅令很多人想起了血腥的“圈地运动”。由于政策允许先占地,三年内复垦归还,导致了很多地方只顾占地,不按时复垦归还。这是与政策的要求相背离的。
对于如此情形,有专家指出,盲目强迫农民上楼并大规模取消自然村,不仅与法治精神相违背,也会对农村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不管以什么名目,其核心都是在侵吞农民的宅基地权益,都应该打住,毕竟农民的宅基地不是唐僧肉。
1.5.腐败滋生
令人心忧的是,在这场农民“上楼”的运动中,问题不仅如此。多地方政府“圈地”后并没有及时开发,因此而滋生的腐败不容忽视。
一些地方政府并未按照承诺的以宅基地换房,而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换房;还有一些地方建设者故意建设面积较大的房屋,农民不得不以商品房的价格购买多出的住房面积;更有甚者,与房地产商联系,利用农民的生存之本——土地,争取差价,谋求暴利。在换房过程中,农民并未从中获得应有的补偿。某些人利用职权便从中获利,腐败滋生。
2、大拆大建,践踏农村文化
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行动引起的农民“被上楼”运动中受到严重伤害的还有一种隐性的文化。城市公共资源已经发生短缺的,现代化的步伐又加速踏进了农村。平静简单的传统正在认为地被破坏、被践踏,中国村庄的传统和文化面临断裂的危险。
最重要的是表现在农民这里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土地征收制度的缺陷。
土地征收制度的缺陷是造成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困境的根源。政府用行政命令代替市场机制,集体土地变为国有的过程不是一个平等的产权交易过程,而是行政强制性过程。土地征收实践过程中泛化“公共利益目的”,即征地都符合公共利益。最重要的是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过低,远远不能反映土地的实际价值,被征地农民的权益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确定补偿方式时主要考虑征收的效率,不考虑社会发展过程中倾向贬值以及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等因素对被征地农民今后生活的影响。
二、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水平偏低。
被征地农民生活基本保障虽然做到了广覆盖,但保障待遇水平偏低。有的地方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自然增
长机制和鼓励就业的激励机制,但是增长水平赶不上经济发展水平,激励措施的影响力也受制于被征地农民以土地经营为主、文化程度较低、社会转型能力较差、保障意识薄弱等特征的制约。以南通为例,按南通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现行发放的养老金为每月210元,仍低于市区每月270元的“低保”水平,无法满足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高的城市生活需求。
三、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制
度不健全。
有些地方只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出制度安排,但对医疗保障等问题予以回避。而被征地农民如果没有医疗保障或保障水平过低,因病返贫的现象会屡屡出现,这将增加城市居民的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稳定。有些地方只对城镇规划区内将转为城市居民的被征地农民实施基本生活保障,但对规划区外的仍属农业户口的被征地农民缺乏制度安排。
我们不可否认,城乡土地增减挂的确能进一步保护耕地,对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的整理,合理配臵村镇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城乡用地供需矛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如今出现的一切问题导致政策的无法实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体制决定的,不可否认,三十年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但是在改革开放,社会经济集聚发展的今天,体制的落后明显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城乡差距始终没有得到有效改观。如今又严重阻碍一系列政策的施行。
要想增减挂的有序进行,势
必要进行体制的改革,将农村土地的整改与土地增减挂有机的结合起来方能解决各种矛盾与问题。
一、制定合理规划,进行宅基地
整理与复垦,化零为整。近十多年来,农村的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民手中有了一定的积蓄,有能力翻建和新建住宅了。所以村庄的面积不断扩大,占用了大量优良的农耕地,造成了国土资源的大量流失和浪费。在村子内部还存在着大量的老宅基地,这些老宅基地占地面积则更大,严重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积的标准,并且这种现象在我国广大的农村是普遍存在的。
近十几年来,经调查所知,农村宅基地基本没有进行任何较大的整改,大都还处在改革开放初期的状况,导致目前各农村内部出现严重的布局混乱局面。空心村与乱占耕地现象严重。鉴于此,进行宅基地整理是非常必要的,对于非法乱搭乱建以及占用耕地现象进行整治,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
二、加快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规模经济 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强化法律法规的作用。在保护农户的土地经营利益的前提下,加快土地的流转,发展现代农业,提到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有序进行城乡土地增减挂,促进经济的腾飞。(1)加强宣传发动,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项目所在村先后召开党员支部大会、村两委会、群众代表会和全体村民会,重点
宣传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与村民协商拆迁安臵、补助等有关问题,同时给村民讲清复垦可增加耕地数量,复垦由县政府全额拨付工程资金,不需要群众出资,复垦后村民可搬入新居,能够改善生活环境。通过宣传发动,群众意识到复垦工作的好处,支持率大大提高,为项目的实施打好了基础。
(2)制定合理可行的拆迁补助标准。农村居民点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及所在村,专门组织人员根据拆迁房屋的构造、已使用年限等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拟定房屋分类、分等级的拆迁补助标准,同时拟订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并将标准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执行。
(3)拆迁补偿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阳光操作。复垦各项目区成立了丈量清点评估小组,对项目区的房屋进行丈量,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丈量清点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拟定的拆迁补助标准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核算出补助金额,并张榜公布,对群众有异议的,重新丈量清点,所有拆迁户无异议后,签订拆迁协议。
(4)实行通报制度,加强督导检查。项目批复立项后,县国土资源局会同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召开专题会议,对资金使用及工程施工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要求各项目区要在每周五之前,将项目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局增减挂钩办公室。局挂钩办会同相关单位对项目区进行分组检查督导,并根据上报进度情况,重点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区进行督导,重点检查督导资金使用及工程质量情况,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5)制定优惠政策,切实保护群众利益。一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若干意见,搞好村庄规划,为拆迁户优先划定宅基地。二是先行建设老年房,解决孤寡老人安臵问题。三是将复垦后腾出的耕地,实行减免承包费、原拆迁户优先承包等各种措施,交还群众耕种。各项目区也出台其他各种优惠措施,总结:在进行土地整改形成农村规模经济,提高耕地效益一系列土地制度下,农民利益得到优先保障,地方政府财政也不仅仅依靠土地增值的前提下,进而进行有序合理的土地增减挂,必将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
[2]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