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_小城镇建设管理
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小城镇建设管理”。
***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管理,优化人居、投资和社会环境,改善镇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镇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城镇是为***镇规划区:包括***镇建成区、工业园区以及等村庄,在该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该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镇镇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城镇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镇执法中队、派出所、交管所、工商所、建设环保办公室等单位,在镇村建设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城镇长效管理的作用。
第五条***镇执法中队负责城镇的检查、监督和镇容镇貌的执法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管理范围
第六条城镇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卫生管理、镇容镇貌以及公共设施维护等均在本细则范围之内。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工作人员除环卫队人员外,所需人员由所在村将人员名单报镇村建设办公室,由镇村建设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工作量计酬,由镇政府财政负担。
第八条道路两侧的垃圾要做到一日一清扫,并运制定点垃圾池内。沿街各经营业户要随时清扫门前垃圾,经垃圾装于食品袋内,于每晚集中投放在道路两侧,以便与环卫工人次日一早清运。
第九条环卫人员要及时清运垃圾池内垃圾,并保持垃圾池附近卫生。
第十条环卫人员要随时清理道路两侧杂草,时刻保持环境卫生。
第五章镇容镇貌管理
第十一条在城镇规划区内,未经批准严禁在道路及两侧堆放建筑杂物、柴草、粪堆以及其他生活用品。
第十二条规划区内道路两侧的经营业户一律进店经营,道路两侧严禁乱设摊位。
第十三条清理门头牌匾、广告,所有落地广告牌一律取缔。对户外广告实行统一管理,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凡在户外设置牌匾、广告牌的经营业户,一律要向镇执法中队作书面申请,经执法中队审查符合统一规划并备案后方可设置。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墙面或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贴乱画,在建筑物或公共设施上悬挂过街横幅要征得真执法中队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所有临街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制度,即:包卫生整洁、包秩序良好、包绿化管护、包门前公共设施、包无店外设店,店内整洁、清洁、美观、无尘。
第十六条在***镇集贸市场建成搬迁之前,个体商贩应按工商部门定点划线设摊,遵守市场秩序,合法经营。
第六章建设规划管理
第十七条规划区内所有建筑设施必须符合***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乱堆杂物,不得搭建建筑物、亭、棚和其他设施。如茵建设需要,临时占用路面,应向镇村建设办公室作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城镇区域内的临界建筑物建造、改造前,必须将效果图、外观图报镇村建设办公室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条城镇规划区内,临街建筑工地必须设置围墙封闭施工,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渣土及时清运,废弃物及污水不的污染环境。建设单位印在工程竣工10日
内清理废弃物,拆除临时工棚,平整场地,申报验收。
第二十一条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建筑等单位不得随意破坏、影响镇容镇貌和交通,需要破坏路面的,要设置警示标志后方可施工,应在施工结束的当日修复路面,不得拖延。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拉接过街电缆、广播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等,不得随意搭接接地斜拉线。违者按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第七章道路交通管理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搭棚盖房、随地面拖拉钢筋。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通,禁止货运车辆抛撒滴漏。
第二十四条从事营运的机动车辆应在指定地点有秩序的停放,不得占道经营,并服从管理。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辆修理点,不准占道经营;不得将洗车污水流向路面;及时清除因修车而产生的垃圾、油污。违者则按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八章资金支出方式
第二十六条环卫队人员工资每人每月390元,由镇村建设办公室进行工资的审核、发放;垃圾清运(包括家属院内)全年4200元;其余路段人员工资由镇政府确定后,镇
村建设办公室统一审核发放。上述费用由镇财政负担。每个环卫人员发放一套环卫工具,由政府统一提供,不再发钱购买。工具费全年2500元,由镇政府财政负担。
第八章考核
第二十七条考核工作由镇村建设办公室、镇执法中队负责,采取定期考核与随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每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
第二十八条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确定对责任人的奖罚。具体罚款项目如下:在每周检查中,发现垃圾清扫不及时、清理不彻底,扣除每人每月工资40元;发现一次占道经营等现象,罚款40元;发现一次一例公共设施破坏,视情况而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的处罚权限按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镇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小城镇建设管理 小城镇建设管理是小城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涉及与小城镇公共社会有关的各种工程建设管理。小城镇建设管理是指各级政府和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
**镇2008年小城镇建设工作总结一、二00八年小城镇建设情况今年以来,根据我镇当前小城镇建设实际情况,结合对民意调查所获得的反馈意见,经过镇党委、政府的认真研究向上级政府申......
**镇位于南安市东北部,属泉州半小时经济圈,晋江东溪横贯全境,省道307线穿越沃野,与南洪、洪四、洪六公路构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全镇面积87平方公里,镇区面积9.2万平方公里,辖22......
××镇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小城镇规划建设水平,深入开展集镇建设“六个一”工程创建活动,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
**镇位于南安市东北部,属泉州半小时经济圈,晋江东溪横贯全境,省道307线穿越沃野,与南洪、洪四、洪六公路构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全镇面积87平方公里,镇区面积9.2万平方公里,辖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