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加工合同_门窗生产加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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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加工合同
甲方:烟台市福山区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公司
乙方:烟台市华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密切配合、相互制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烟台新东方冶金三期宿舍楼、餐厅宿舍楼、办公楼工程
二、工程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斗余工业园
三、产品名称:80系列推拉窗
四、承包内容:制作、安装及质保期内的维修
五、质量标准:安装后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六、工程要求:
1、型材、五金配件、胶条等材料由甲方指定,乙方自行采购:
A.型材选择用冰轮80C系列;推拉窗采用80推拉系列。
B.胶条选用PVC系列胶条。
C.上述甲方所指定的供应商分别为唯一指定供应商,非指定供应商供应的材料甲方视乙方施工为不合格工程,有权要求清场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D.乙方在采购上述甲方指定材料或其他未指定材料时,应认真检测,把握好质量关,因材料问题所造成的门窗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
E.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采购,为了保证门窗质量,乙方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提供各供应商盖章的销售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2、钢衬:1.2毫米热镀锌钢衬
3、单玻推拉窗玻璃为东方单面镀膜。
七、工期及质保期:
1、工期:以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为原则。从接到开工令起,每栋单体楼7天内完成施工。
2、因乙方施工进度导致工程拖延,乙方应承担任何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3、质保期为两年,自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
4、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加工、安装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于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问题,乙方进行有偿维修。
6、保修期满后,乙方进行有偿维修。
八、工程造价
1、塑钢窗价:中空单玻80系列推拉窗单价为205元/平方米;中空80推拉窗单价为260
元/平方米。工程单价包括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2、工程造价结算的门窗施工面积以经甲方对乙方所加工安装的合格门窗的面积为准。
3、乙方所承接的工程各种门窗的大约面积分别如下:中空单玻80系列推拉窗面积为
2640.52平方米。本款所列的各种门窗面积仅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工程决算依据及其他合同相关的任何法律依据。
4、本工程总价大约金额为541306.6元。
5、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付总
工程款的30%;窗框全部进场后甲方付总工程款的20%;门窗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总工程款的10%;年底甲方付总工程款的35%;余款5%为质保金,待保质期满后30日内付清。
九、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乙方制作门窗的基本尺寸公差,物理性能、力学性能、耐候性能、抗风压性能、抗空气
渗透性能、抗雨水渗透性能、保温性能和隔音性能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乙方严格按现场实测实量尺寸进行加工,门窗的设计图样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标准图为参
考,单体楼制作安装前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请示,甲方认可后方可制作,否则甲方对所提供的门窗因不符合甲方要求,而导致的无法施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有变更,甲方将出具书面变更资料给乙方。
3、乙方安装完毕七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资料及检验报告,甲方收到资料后20日内组织验
收,超过20日内不验收或不提交书面整改意见,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4、乙方出具的资料应满足工程检验要求,并报送每户三份的门窗实际制作资料(该资料内
应注明每户门窗的位置、尺寸、玻璃的要求、使用说明、制作安装企业、维护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
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设计图纸、变更证明、建筑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
2、严格执行合同各项条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合同各项条款。
2、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如因承包人原因
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不能严格按发包方要求进行施工,发包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一、质量保证
1、乙方对所制作安装的门窗提供一年期的质量保证(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工程质保期到期时,所有业主对提供门窗无质量疑问时,方可证明该门窗质量合格。
3、如在工程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一切损失,包括因此
造成的其他各方的损失。
4、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业主电话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处理所产生的问题。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时,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
金,每天按该合同价款0.1%支付违约金。
2、在加工及安装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自行纠正,甲方亦有权要求返工,乙方
不纠正延期的,甲方可按违约处理,每次违约金为合同款的0.1%,并应无条件达到工程要求。
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山区人民法院
进行诉讼。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福山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四、本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至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后结清余款后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