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管理办法_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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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劳务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工进场必须服从项目的一切规定;劳务工进场,待体检合格后,与项目部指定的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第二条 各施工队设臵技术、安全、质量、试验、物资设备、工班长等业务管理岗位。工程项目每道工序作业开始前,项目部各技术主管对劳务分包公司的技术员、安全员以及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员、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交底。
第三条 劳务工进场24小时内,到项目部办公室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内容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上场时间、职业资格证及劳务用工合同编号等。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原件(未满18周岁的,项目部不予以接收),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安部门办理人员暂住证,安排住宿。
第四条 劳务工在进场48小时内,到当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项目部将不予以接收,并有权要求其无条件离场。
第五条 劳务工统一入住项目部营区宿舍,项目部提供床铺、被褥、床上用品及洗漱用具,劳务工所在单位统一缴纳费用。所有被录用的劳务人员,由所在劳务分包公司到财务部办理食堂就餐饭卡,在项目食堂统一就餐。
第六条 日常管理制度
一、点名制度:
各施工队、工区负责人在早餐后对将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点名,讲解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并整理队形;点名过程中,负责检查施工人员着装及戴安全帽、工作卡情况。发现一次未佩戴齐全的,罚当事人20元。
二、作息时间制度:
劳务工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作息时间,按时工作和休息,不迟到、早退;所有劳务人员(加班人员除外)应在22:30前归宿,加班人员应在办公室或现场加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归宿的,要及时向施工队、工区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就寝后要保持肃静,禁止做影响他人的一切活动。对无故夜不归宿者罚款50元,影响他人休息者罚款20元;1
三、会议制度:
1、各劳务分包公司指定的现场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部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各种会议。若因故不能到会,必须提前到项目部办公室请假,并填写请假报告呈主管领导审批。
2、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自觉保持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或随意走动,严禁出现迟到或早退现象。
3、若无故一次不到会的,项目部将按缺勤、旷工处理,并处以500元/人*次罚款;累计三次不到会的,项目部将责令该劳务分包公司清退、更换违犯者,并处以5万元/人*次罚款。
四、卫生管理:
1、劳务工人员除随身衣服外,不允许携带、摆放任何物品到宿舍;
2、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个人须按要求叠放床被、整理床铺及其它物品;
3、保持床单、被子、枕头无污渍,禁止随意随处堆弃;
4、禁止在宿舍内卧床吸烟、酗酒、赌博、打架;
5、个人洗漱物品(毛巾、牙刷、牙膏、洗衣粉、香皂)统一放到脸盆内;其它:安全帽、鞋、衣服、水杯、饭盒等摆放在指定位臵。
6、宿舍内结构、物品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做(钉钉、拉绳、粘钩等)任何改动;
7、杂物柜用来存放随季衣物,放在床下的指定位臵,杂物柜柜门要随时关闭好;
8、宿舍卫生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值日人员对宿舍内(窗台、镜子、床下等)进行及时清扫,并维持当日宿舍内卫生环境;
9、保持地面清洁、无积水、无污垢,镜子干净,无污点、无污渍,室内无烟头、纸屑等。
10、宿舍内保持地面干净,物品摆放统一整齐,室内随时保持通风无异味。
发现一次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项目部可对当事人处以20~50元不等的罚款。
五、仪容仪表:
1、不允许在施工现场或营区嬉笑、打闹,禁止翻越围挡、随地大小
便、说脏话等不文明行为;
2、工作时间,所有人员必须着统一工作服,工作服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要及时清洗,保证衣服清洁;
3、衣服着装要正规,不能不系衣扣,不能挽裤腿,更不允许袒胸露背;
4、男同志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女同志应梳理好头发;
5、禁止在淋浴间洗衣服及其它个人物品;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光脚、穿拖鞋、凉鞋等不便于施工作业的衣物。
如违犯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项目部可对当事人每次处以20~50元不等的罚款。
六、行为八不准:
1、不准在会议室、办公室、食堂、走廊、院落、水房、洗浴室、洗衣房等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和废弃物等;
2、不准无假外出。在工作时间内不准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3、不准私调房间、床位、乱挪房间物品或破坏公物;
4、不准进入经营性的娱乐场所;
5、不准从事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活动;
6、不准搞小团体、小帮派、小圈子;
7、不准私自挪用他人或施工现场、营区百姓的物品;
8、不准浪费水、电等资源;
七、请休假制度:
劳务工必须遵守项目的请休假制度,不得无假外出,否则,按考勤按旷工处理,并处以50元罚款/次。如有急事,必须提前请假,并报施工队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休假期间停发各项工资。
八、离职辞退制度:
1、在合同期间,劳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部可以无条件要求劳务分包公司撤回劳务工,并有权要求其离场:
①、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的;
②、无故严重影响单位生产或他人生产(工作),经劝阻无效,情节严重的;
③、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任意做为,拒不服从项目调遣分配的; ④、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项目施工生产及社会治安秩序的;
⑤、贪污、盗窃、赌博,不够刑事处分等犯有其他严重错误或违纪行为的;
⑥、有诬蔑、恐吓、胁迫、暴力或其他不法行为,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玷污他人名誉者;
⑦、在生产、作业中违章作业、或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⑧、设备在使用中,因操作不当发生特大事故的。
2、劳务工自行主动提出离职的,需向施工队、工区负责人提交报告,并报项目办公室备案、上交人员暂住证、结清账款后,方可离场。否则,按旷工给予处理,并罚款相等工日的工资,直至罚没为止。
3、劳务工离场时,必须将项目配发物品归还项目部(如床单、被罩、安全帽、胸卡、储物柜等),项目部根据物品损耗情况,确定返还金额。凡项目部配发物品,如发生丢失或损坏,需按原价赔偿。
九、其它情况处理:
1、劳务工因工负伤或因打架斗殴致伤,在医疗、休息期内,转由个外包劳务公司管理。
2、如劳务工因违法违纪,被劳动教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项目部可以立即将其辞退。
第七条薪酬管理
1、项目办公室建立劳务工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台账,并做好日常的登记管理;
2、考勤:劳务分包公司的各施工队队长负责考勤。每月3日各施工队、工区负责人将考勤表和工资表交到项目办公室(劳务分公司负责人必须在工资发放表上签字)审核。待审核完毕后,报请项目领导审批,再由财务部根据计量情况,确定发放工资日期。
3、分包劳务公司为每一个劳务工办理银行工资卡,项目部将工资款定期转入工资卡账户。项目部在开户银行开设劳务人员工资专户,并在收到工程款后,优先按劳务人员工资总额将资金转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劳务工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档案管理
1、所有劳务工人员在进场前提供身份证、体检表、用工合同、人员名册、特种操作证等一切档案资料,交由民工管理办公室存档。
2、严格服从项目部管理,由于临时性所需材料,施工班组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给予大力配合。
3、其它事项
①对无法及时提供档案资料的,项目部严禁提供住宿房间、食堂就餐、工资发放等相关生活工作环境,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其提供服务。
②对恶意拖欠档案资料的,项目部将对班组处以5000~20000元不等的罚款。
③对蓄意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部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第九条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劳务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