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风险_银行八大风险
八大风险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银行八大风险”。
绥化分行落实《“八大突出”案件
风险”专项治理工作 分解方案》
一、目的任务和治理范围
(一)目的任务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深入排查当前突出的案件风险,进一步摸清关键风险环节的管理现状;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
(二)治理范围
专项治理主要针对当前突出的案件风险,具体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1.票据业务部位的票据诈骗、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的案件风险;
2.信贷业务部位的骗贷和违法发放贷款的案件风险; 3.柜面业务部位的操作性案件风险,特别是代发工资、上门收款、现金管理等重点部位,以及社会非法高息融资通过柜面业务将风险转嫁给银行的案件风险;
4.资产处置、集中采购、基建工程等业务部位的商业贿赂案件风险;
5.信用卡部位的案件风险; 6.电子银行部位的案件风险;
7.客户经理违规代客理财、代客保管重要物品、代客办理重要业务、代客归集过渡资金等代客服务形成的案件风险;
8.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违规动用公章,擅自对外签署法律性文件的案件风险。
二、治理措施
(一)票据业务的突出案件风险治理 牵头部门:公司业务部、主要协办部门:财务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具体治理措施:
1.组织风险排查。一是针对承兑业务期限较短的特点,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率,各行每月要对承兑业务进行一次自查,并按时上报每月、季统计报表和报告(公司业务部)。二是按照总行《关于做好票据业务常态化风险排查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公〔2009〕229号),结合贷款“三查”及“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的有关要求,采取经营机构自查、交叉检查、市行票据财务会计部以抽查等方式,按季对票据业务进行滚动排查,逐级上报排查报告,化解案件风险(公司业务部、财务会计部)。三是组织对单位定期存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以及开户管理、客户识别、票证鉴别、银企对账、印鉴密押、授权审批等柜面业务的内控检查,重点检查票据结算合规性、票据提出提入操作的规范性。2011年主要完成对银行承兑汇票的非现场检查;质押票据的现场检查;印鉴卡和电子印鉴库的清理、核查等工作。在继续开展常规核查基础上,不定期开展重要空白凭证的时点核查和突击检查,8月份开展针对银行承兑汇票保管的专项检查,以及配合公司部开展贴现业务的专项检查。强化委派会计主管管理,通过组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录像)检查等活动来检验委派会计主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情况,督促其做好日常控制和监督工作(财务会计部)。四是加强问题整改,避免屡查屡犯。各经营机构要指定专人进行整改跟踪、推进工作。对历次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主动自查工作中的不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业务部)。
2.优化业务流程。一是根据经营结构的变化,按照“岗位制衡”的原则,优化票据承兑、贴现、质押业务以及柜面操作流程,提高风险控制水平。按照《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贷后差别化管理重点要求》(建黑票据〔2010〕6号),明确贷后检查频率、工作重点,推进贴现贷后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CBD系统作为日常监测分析工具,使其成为强化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在系统操作流程中发现和控制风险,加强到期款项回收管理、逾期垫款管理等。二是加强经营机构准入管理,提升经营层级。区分表外业务经营环节及产品特点分层次设定公司客户表外业务经营机构准入条件,对表外业务经营机构的内控管理、岗位设置、人员数量及资质、硬件设施等方面提出了准入标准及要求。
3.健全管控手段。一是结合“表外业务管理年”活动,做实表外业务风险管控机制,进一步明晰前中后台的管理职责,确保各项风险管控要求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形成管理合力,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公司业务部、计划财务部)。二是强化票据鉴别的技术保障,强制贴现经营机构配备至少一台具有红外线、紫外线、白光、透视、放大、侧光和截图等功能的专业票据鉴别仪器,特别要加强对今年3月1日启用的2010新版商业汇票防伪点知识的学习,坚持执行双人审验制度,防范假票风险(公司业务部)。
(二)信贷业务的突出案件风险治理 牵头部门:公司业务部部
主要协办部门:住房金融与个人贷款中心、风险管理部 具体治理措施:
1.组织风险排查。严防对公信贷领域诈骗案件风险,建立尽职、合规的信贷文化。年内开展业务检查,通过开展贷款新规执行情况等各项检查,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关注因信贷收紧可能促发的贷款欺诈风险;二是贷款“三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是防范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或用于拆借、购买理财产品、循环套取授信等活动所带来的合规性风险;四是严查员工与企业间发生资金往来的行为;五是排查不相容岗位管理情况,防范操作风险(公司业务部、小企业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该方案各项工作安排,深入排查骗贷和违法发放个人贷款案件风险,进一步摸清关键风险环节的管理现状;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住房金融与个人贷款中心)。
2.加强分析研究。系统分析行内及同业信贷业务欺诈案件的特点和成因,提出防欺诈的具体措施,提示风险,提供业务指导。
(三)柜面业务的突出案件风险治理 牵头部门:会计部、个人金融部
主要协办部门: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信息技术管理部、营运管理部
具体治理措施:
组织风险排查。一是组织上门收送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现金柜员尾箱盘点及轮岗、对私柜员代办对公业务等职责交叉部位的联合检查。建立明确严格的周查库制度,零售网点每周要至少查库一次,网点经理每月至少查库两次(会计部、个人金融部、营运管理部)。二是在全市范围开展“对公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检查”工作,对结算产品、结算票据以及各类存款账户的使用、监督、反洗钱报备等进行重点检查。6月份在全辖范围组织开展针对账户开户、账户管理、账户使用的结算账户专项检查(财务会计部)。三是延伸特别检查的范围,逐步覆盖前台现金业务。11月前以金库特别检查、营运业务操作风险专项检查、自助设备专项检查等形式完成45台集中维护的自助设备的检查。(营运管理部、个人金融部、各支行)。四是按照市行的具体治理措施要求,上半年开展一次对柜面现金的时点核查。下半年,再组织一次全辖范围内的现金时点核查(营运管理部、会计部)。五是积极配合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专题稽核,将“八大突出案件风险”中有关柜面业务重要部位和环节的风险监督作为今年专题稽核重点,特别是针对近年发生的案件或以往稽核监测发现的重大风险问题,充分利用稽核、监测系统现有的预警模型或从其他系统采集的相关数据,加强对一段时间内交易数据的分析、筛选,全面排查该类业务的风险(营运管理部)。
(四)贿赂案件风险治理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部
主要协办部门:计划财务部、住房金融与个贷中心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清收大队
具体治理措施:
1.落实履职要求。针对资产处置、集中采购、基建工程等容易诱发贿赂案件的业务,明确尽职履责要求和禁止性红线,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完善制约机制。
2.开展主题教育。一是组织开展“学规定、知禁令、作表率”廉洁从业主题教育,以各级领导人员自我学习、自我整改、自我提高为基础,开展条规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洁从业教育。同时,及时在相关信息载体上发布商业贿赂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典型案例、学习心得等信息(纪检监察部)。二是设置廉洁从业、职业操守、合规从业、风险防范和案例警示教育等方面必修课。各机构及网点负责人培训、重点业务条线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设置廉洁从业、职业操守、合规从业、风险防范和案例警示教育等方面必修课(培训项目主办负责,人力资源部配合)。
3.规范经营管理。一是严格监督执行总行即将出台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纪检监察部)。二是组织开展包括抵债资产、呆帐核销、减免息等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完善中介机构准入审批制度,排查中介机构准入及采购中的排斥竞争、暗箱操作、串通作弊、收取贿赂及参与操控评估、拍卖过程等行为(公司业务部)。
4.完善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的选拔任用机制。一是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规范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程序,注重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落实任前公示制度,坚持选任程序中的民主参与,杜绝“带病提拔”现象(人力资源部)。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建设银行领导人员任职前听取纪委意见试行办法》,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时,充分听取纪委意见(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三是落实领导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规范谈话的内容和程序,真正发挥任前廉政谈话的提醒和教育效果(纪检监察部)。
5.加强轮岗交流。严格落实关于轮岗交流的有关规定,分支机构负责人和重点业务岗位员工任职已满规定年限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轮岗交流的,必须定期进行顶岗检查,并尽可能调整工作分工(人力资源部)。
6.强化监督与惩处。一是加强信访举报核查。对于反映、举报员工不廉洁行为的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机构加大直接核查力度。对于署名举报,必须核查。发现存在商业贿赂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二是加强纪检监察特派员的作用。对派驻行领导班子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发现问题的立即向派出行汇报(纪检监察部)。三是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堵截、检举和抵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奖励办法》,对员工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线索并属实的进行奖励(纪检监察部)。四是对商业贿赂案件暴露出来的业务管理、员工管理等方面的违规失职行为,严肃问责(纪检监察部)。五是着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纠商业贿赂案件背后的制度缺陷、管理漏洞、体制矛盾,进行系统整改(纪检监察部)。
(五)信用卡部位的突出案件风险治理 牵头部门:信用卡部 主要协办部门:安全保卫部 具体治理措施:
1.优化业务流程。针对信用卡专项分期业务,开辟绿色通道,设置专人征信调查、专人审批,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不断拓宽、丰富征信调查手段。在使用行内资信信息的同时,拓宽行外信息的获取渠道,争取与社保、公积金、税务等部门建立联系,保证资信信息的真实性。
2.完善控制系统。加强商户异常交易监测,提高主动侦测欺诈风险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伪冒申请、境内外伪卡、网络欺诈、商户欺诈的识别和防范;继续加大对套现商户和套现持卡人的排查、处置工作(信用卡中心)。
3.加强外部协作。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天网-2011”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伪卡犯罪、信用卡非法套现以及信用卡恶意透支。以此为契机,梳理银行卡业务中的安全隐患,逐步建立银行卡业务风险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工作机制(安全保卫部、信用卡中心)。4.强化业务培训。持续开展网点及直销人员业务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和风险教育,提升营销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合规营销能力,落实银监会、人民银行监管政策及我行相关规定要求,严格面访面签,严禁委外发卡,从源头上把好风险防范的关口(信用卡中心)。
(六)电子银行部位的突出案件风险治理 牵头部门:电子银行部
主要协办部门:信息技术管理部、安全保卫部 具体治理措施:
1.建设监控平台。按照上级行统一部署安排,实现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家居银行全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监控,对大额、频繁、跨地区等高风险交易实施事中干预、强化认证、交易阻断(电子银行部)。
2.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按照上级行统一部署安排,建立防范网上银行“防钓鱼”工作机制,配合省行对“钓鱼”网站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建立“钓鱼”网站举报制度,及时报告“钓鱼”网站(电子银行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安全保卫部)。二是完善并落实赔付制度,提高对电子银行业务外部欺诈事件实行快速处理的能力,及时做好客户和解工作,消除案件隐患,减少负面影响(电子银行部)。
3.加强签约管理。客户申请签约电子银行必须登记客户本人手机号码,必须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核实;在签约过程中必须向客户提示防风险、防诈骗,做好对客户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虚假签约和代客签约,防范道德风险,避免我行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电子银行部)。
4.加强交易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机构、任何个人和客户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增交易(电子银行部)。
(七)客户经理违规代客服务的突出案件风险治理 牵头部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住房金融与个人贷款中心分别负责本条线客户经理相关案件风险的治理工作。
主要协办部门:纪检监察部 具体治理措施:
1.规范客户经理履职行为。各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客户经理违规代客办理业务的方式、种类和表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过度服务。公司客户经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严禁代客户违规操作和过度服务。公司客户经理违规代客办理业务的方式、种类和表现主要有:一是违规代客户办理账户管理和支付结算相关的业务,如:代客户保管印鉴、印章、支付结算凭证等实物,代客户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客户预留印鉴的变更、支票等重要空白凭证的购买以及资金汇划支付和存款等支付结算业务,代办客户对账业务,代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业务等;二是客户经理与客户之间发生非业务、服务交易事项的资金往来,如:与客户之间相互融通资金,包括为客户融通资金、向客户借款;出借客户经理个人账户供客户使用,包括利用个人账户过渡客户单位资金并使其流入资本市场,出借个人账户协助客户抽逃资本金,利用个人账户归集客户资金等(公司业务部)。严格执行省行4月份下发的《关于开展零售网点个人客户营销岗位人员全面风险排查的通知》(建黑金〔2011〕39号),有效开展全辖个人金融条线专项检查活动(个人金融部)。
2.加强客户经理管理。各责任部门做好本业务条线客户经理上岗资格审查和离岗工作交接等日常管理,落实岗位制衡要求。一是公司业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理客户经理队伍的责任,加强客户经理岗位管理。结合对公信贷经营职能整合推广工作,根据实际,统筹人员安排,做好本业务条线客户经理上岗资格审查和离岗工作交接等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岗位职责落实到位,落实岗位制衡要求,从机制上切实提高操作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客户经理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一年的,安排一次顶岗检查;任职满两年的,加大顶岗检查的频度;客户经理辞职或调离建设银行时,应当设置审查期,对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审计(公司业务部)。
3.组织行为排查。将客户经理作为员工行为排查的重点岗位,通过细致的排查活动,加强对客户经理从业行为的监督(纪检监察部)。
(八)擅自对外签署法律性文件的突出案件风险治理 牵头部门:行长办公室
主要协办:法律合规人员和法律顾问
1.组织业务检查。各行、各部门开展一次印章管理工作情况自查,6月末前对本单位自查情况上报市行。市行将于10月末前对全辖进行一次较大范围抽查或全面检查。具体检查印章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制发程序、印章保管、用印审批、印章使用、收缴销毁,以及有关印章管理的各类表单的使用及运转情况;进一步核查2010年以来印章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等(行长办公室)。
2.完善、落实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签字用印管理制度,规范签字用印流程,防范印章刻制、保管、使用、销毁等各环节的操作风险。6月末前将市行领导和市行各部门领导的签字样本重新确认,各支行与市行同步进行。各支行、市行各部门要再次组织学习《印章管理细则》,掌握印章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行长办公室)。
3.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机构负责人和印章管理人员的风险教育,11月份前组织全行印章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印章管理规定以及案例分析等。12月底前在全行开展一次印章案例教育,将选择有关印章管理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网站或邮件等形式下发,各支行、各部门组织全行广大员工学习,对各行印章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并向市行办公室报备(行长办公室)。
(九)治理突出案件风险的其他综合性措施
1.加强员工廉洁从业行为管理。一是按照省行统一部署,探索建立员工廉洁合规从业年度鉴定制度,试点推进员工廉洁合规从业知识测评机制建设(纪检监察部)。二是梳理员工从业禁止性规定的内容,组织开展对各项“禁令”的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并以此为内容组织开展全省员工集中行为排查活动(纪检监察部)。三是加大信访举报的直查力度,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从信访举报中发现风险,及时处置,防止演变成案件(纪检监察部)。
2.做好客户风险提示工作,提高危机处理能力。各业务部门、营业机构在业务营销过程中,应向客户做好防欺诈提示,增强客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至6月10日)
1.治理措施对应的市行责任部门结合业务管理的实际,提出落实各项措施的工作安排。
2.各机构以组织召开案件查防工作联席会等形式,部署任务,研究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日至10月31日)1.各机构落实案件风险治理措施,排查案件风险隐患。2.突出案件风险治理的市行责任部门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在本条线开展案件风险专项排查或将案件风险纳入业务检查的重要内容。
3.各机构对排查和上级业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或做出整改安排。
4.市行有关部门对系统性问题安排全行性的整改工作,并对各支机构的治理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总结报告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1.各机构总结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市行;市行有关业务部门向行纪检监察部通报落实治理措施、开展风险排查、实施整改的情况;市行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全行通报。
2.各机构对治理工作中发现但不能当即整改的问题拟定持续整改计划,对需要上级行解决的事项,逐级向上级业务管理部门提出优化建议。
3.市行有关部门根据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支行建议事项,查找流程、制度缺陷,改进操作流程,完善规章制度。
具体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保质保量的完成好。
2、要认真学习《方案》,按《方案》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3、及时总结反馈,努力整改,上下共同努力,把“八大突出”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