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及设计创新奖评选办法_江苏省优秀工程设计
江苏省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及设计创新奖评选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江苏省优秀工程设计”。
附件一
江苏省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及设计创新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省建筑门窗设计、生产、施工单位和广大建筑门窗从业人员的精品意识,鼓励他们对技术精益求精,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建筑门窗工程质量和水平,促进我省建筑门窗行业技术进步,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江苏省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江苏省建筑节能协会联合决定,自2012年起在我省开展“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奖”及“建筑门窗优秀设计创新奖”活动(以下简称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奖)。为使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奖”和“江苏省建筑门窗优秀设计创新奖”是我省建筑门窗行业省级最高奖项,评选每年举办一次,分设一、二、三等奖,评选时间为每年的3-6月份。每次评选的获奖项目优秀工程奖总数不超过150项,其中一等奖与二、三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为20%与60%、20%。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建筑门窗优秀设计创新奖”数量不限。
第三条 为加强对建筑门窗评奖工作的统一领导,由江苏
总 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江苏省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江苏省建筑节能协会联合组织成立“江苏省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奖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并设置秘书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标准的制定、奖项的最终审定;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材料的受理及上报工作。秘书处暂设在江苏省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
第四条 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奖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第五条 申报参加“江苏省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奖”和“江苏省建筑门窗优秀设计创新奖”评选的项目(以下简称“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奖和设计奖”),必须是本省行政区域内持有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门窗施工资质的单位,所独立完成的建筑门窗工程或设计项目。在我省备案的省外建筑门窗生产施工单位完成的我省建筑门窗工程项目也可参加我省评选活动。
第六条 申报“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奖”的工程量不少于3000平方米;申报“建筑门窗优秀设计创新奖”的不受工程量限制。一个工程项目只申报两个奖项的其中一项。
评选范围第七条 申报参加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奖的项目必须是单位内部评优产生的项目。市属建筑门窗申报单位应经过市级相关行业协会,没有协会的由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推荐;省属建筑门窗申报单位应经省级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审查推荐;省外建筑门窗申报单位申报参加我省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及设计奖,应经所在省相关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不得在两省同时申报。
第八条 申报“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必须是具有独立功能且形成生产能力的整体或单体建设项目,并经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三年使用检验的项目。申报“建筑门窗优秀设计创新奖”评选的项目,是指对门窗结构构造经改进设计形成比较完善的系统,对安全、节能或工程质量有明显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
第九条 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奖的申报材料(包括应有的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符合申报要求,不得缺项。
第三章
第十条 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奖评选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设计中较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国家产业政策,体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等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评选标准2.门窗设计、生产和施工中严格执行本专业现行设计规范和相关规定,设计基础资料完善可靠,设计方案和主要技术问题论证充分或有科研试验论证。
3.有创新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达到或超过同行业同期的先进水平。
4.门窗工程各项性能、技术及经济指标先进合理。5.实行设计、生产、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质量优良,且有良好的后期服务。
6.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后无明显质量问题,用户使用满意。7.优秀设计创新的内容包括:
⑴应用本行业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进行设计改进,经实践验证达到同期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
⑵将高新技术成果经设计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业化,技术水平在省内或国内领先;
⑶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门窗技术,在国内首先用于门窗产品和工程设计,使其水平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
⑷总结生产实践经验,提出改进技术用于门窗工程设计,项目整体或某一项技术水平在省内或国内领先;
⑸使用新技术改进传统的建筑门窗形式与构造,使产品具有较大发展的设计创新技术。
(6)建筑节能设计有创新、成效明显。
8.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奖和建筑门窗优秀设计创新一等奖的 4 项目,应在技术水平、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并有突出创新,达到或接近国内同期的先进水平;
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较大创新,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
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一定创新,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居先进水平。
第四章
材料申报
第十一条 申报“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奖”的项目应报送以下全项材料,申报“建筑门窗工程优秀设计创意奖”的项目应报送以下1、2、3项材料:
1.申报表一式二份;
2.项目的技术说明,内容包括:
⑴工程合同及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文件;优秀设计创新奖如没有工程的可免;
⑵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内容并附必要的鉴定或证明材料; ⑶工程技术水平与省内、国内同类型的比较。
3.设计、生产、施工文件资料。设计图纸按A3图幅装订成册,文件资料以A4纸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资料内容应齐全,以能反映工程设计状况为准;
4.竣工验收报告、物理性能和热工性能检验报告;5.使用单位的评价材料和效益证明材料;
6.能够反映门窗工程(或系统)不同建筑立面必要的彩扩照片(4-6张)和主要形式的内外局部及细部照片。
第十二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应明确参加单位的主从关系并于申报表中注明。并列单位共同申报的,由主要参加单位负责申报,其他单位注明为协作单位。
第十三条 申报参加“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评选”的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无论获奖与否均不得重复申报。
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半年内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第十四条 建筑门窗优秀设计奖申报表中,参加设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
第五章
第十五条 “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奖”的评选,分为“初评”和“总评”两个阶段进行。初评阶段由各市受理部门对参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对每个项目的资料符合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提出初评推荐等级;总评阶段由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组全面衡量初评结果,按表1“江苏省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创新奖考评表”进行现场考察,对每个项目提出评审意见,并确定评审等级。经江苏省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金属结
评选程序构专业委员会总工沙龙及主任工作会议讨论通过,报请评审委员会批准,并在门窗幕墙信息网站公示。具体评选进程由评审委员会掌握。
第十六条 经批准的优秀工程和优秀设计,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江苏省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江苏省建筑节能协会公布评选结果。
第十七条
对获得“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奖”的项目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对参加获奖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颁发个人获奖证书;同时建议获奖单位对获奖项目给予表彰和适当物质奖励。对获奖个人,尚应记入单位技术人员业绩考核档案,作为个人职称评定和晋升的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江苏省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奖”评审委员会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挥评委民主权利,切实做好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奖评选工作。参加考核评审的专家、评委和工作人员均不得泄露评审内幕,并不参加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评审,以维护评审结论的绝对权威。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负责解释。
附表1“江苏省建筑门窗优秀工程和设计创新奖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