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的理论_斯密的理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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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亚当·斯密价值学说的再认识
—谈斯密劳动价值论的一贯性
作者:孔路路
学号:20104120120
专业:经济学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摘要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平行的运用抽象法和叙述法创造了内容丰富的价值理论,首次提出并区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概念,其次从分工出发得到劳动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的结论,最后提出收入构成价值论并论述了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斯密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两种价值理论,前后具有一贯性。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价值可以划为三部分:工资、利润、地租。关键词: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市场价格自然价格
斯密的价值理论内容丰富,包含许多有价值的分析。首先,第一次提出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概念,并论述了两者的关系;其次,提出了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劳动决定的;最后,关于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的论述。一:劳动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在这部分里,斯密的逻辑过程大致为:人类交换倾向导致了分工的存在,分工一旦确立,产品产量不断增加从而使国民财富不断增加;人类生活所需要的商品大多数通过交换所得,从而引出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概念;接下来探讨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国富论的主题是国民财富,即研究国民财富如何增加。所谓国民财富,就是一国国民每年消费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也就是一国国民每年消费的商品总量。
斯密认为财富的源泉是劳动,而增加财富的途径有两个:一是靠提高劳动生产率,而是靠增加生产劳动人数。综合来看,前者比后者更为重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主要依靠分工,分工带来的好处归因于三个不同的方面:第一,由于每个劳动者的熟练程度的提高;第二,由于节约了从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的时间,而这种转移通常损失不少时间;第三,由于大量机器的发明便利和简化了劳动,使一个人能干许多人的工作。分工是一种人类倾向所造成的必然结果,因此,分工的范围必然要受到交换能力的限制,也就是说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市场范围又与交通运输状况有关。
由于分工,所有不同行业的产量成倍增加,国民财富也随之增加。与此同
时,分工一旦确立,每个人都专业于一种商品或其中一部分的生产,大多数的生活用品主要依靠交换来获得,不管是在物物交换或者物币交换的过程中,都要遵循一定的自然规则,这些规则共同决定着货物交换价值。《国富论》中指出价值一词含有两个不同的意义: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则表示由于占有该物品而带来的对他种物品的购买力。前者被称为使用价值,后者被称为交换价值。
对于一个占有某货物但又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来交换其它商品的人说来,该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数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对此,斯密提出了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决定商品的劳动,是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即获得一切物品的“辛苦和麻烦”。第二,决定商品价值的劳动。是该商品在交换中购买到的或能支配的劳动。
商品数量是一个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而劳动数量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对于劳动者而言,等量的劳动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具有同等的价值。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仅仅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劳动也像商品一样,可以说是有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所谓的真实价格就是劳动可以交换回的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所谓名义价格,就是劳动可换回的一定数量的货币。相同的真实价格总是具有相同的价值;但是由于金银价值的变化,相同的名义价格,其价值有时很不相同。只有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货币是所有商品的真实交换价值的准确尺度;因此,劳动才是唯一通用而且精确的价值尺度。
二:收入决定价值
在这部分里,斯密的逻辑过程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本的积累及土地的私有化,产物不再是仅仅属于劳动者,从而从生产产品不同的主体出发来讨论价值的构成部分,证明不同主体收入的合理性。在商品售出的过程中讨论了市场价格与自然价格的关系,市场价格总是以自然价格为中心,受供求关系变化而围绕其上下波动。
在早期尚未开化的社会里,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化的现象都不存在,全部生产物属于劳动者自己,商品按等量劳动交换,这时生产商品所耗费劳动等于它所购的的劳动,因此,商品的价值是由耗费的劳动决定。
一旦资本在某些人手中积聚起来以后,劳动的全部产物并不是完全属于劳动者,大多数商品价格分解为三个部分:一部分为劳动者工资的支付,另一部分是支付给雇主垫付原材料和工资的那部分资本的利润,剩余的那部分为贡献给地主的地租。然而,所有不同部分各自的真实价值由各自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来衡量。以谷物价格为例,一部分是地主的地租,一部分是劳动者的工资及耕畜的维持费,第三部分农场主所得的利润。任何一件商品的交换价值都是由这三个部分或其中的部分构成。从总体来看,构成一国劳动年产物的商品总额,必然由三个部分构成,而且作为劳动工资、土地地租以及资本利润分配给在国内不同居民。
如果当一种商品所售出的价格恰好可以支付生产、创造这种商品和将商品运往市场所使用的按照其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种商品就可以说是按其自然价格出售的。自然价格就是与工资、利润、地租的自然率或平均率相一致的价格。通常商品卖出去的实际价格就叫做它的市场价格。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市场价格可能高于、低于或者恰好等于它的自然价格。
当市场供给量少于需求量,市场价格高于自然价格;当市场供给量大于需求量,市场价格低于自然价格;当供给量等于需求量时,市场价格等于自然价格。自然价格就可以说是中心价格,市场价格始终围绕这个中心上下波动。三:两种价值理论的一贯性
国富论的研究方法是二重的,一方面运用抽想法,另一方面又运用叙述法。或许正是斯密没有辩证统一的运用这两种方法,所以大家认为斯密的两种价值理论是矛盾的。甚至指出两个明显的矛盾:一是对简单商品生产分析中,把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混同与用该商品所能购买到的劳动,因此混同了价值和交换价值。二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分析中,他由劳动决定价值转到了收入决定价值,混同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在价值构成中失掉了生产资料的价值。而我认为这两种价值理论并不矛盾,具有一贯性。
针对第一个矛盾,首先,斯密说“劳动虽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是,一切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价的。以一种商品所能购买到的另一种商品量来估价其交换价值,比以这种商品所能购买到的劳动量来估定其交换价值较为自然。”劳动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商品的数量却是可以摸得到看得
见的实体,只是让人更容易理解。斯密区别了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表现价值,并没有混同价值和交换价值。
其次,货币的价值受到两种不同的变动的影响:第一,在不同的时代,同一铸币所含的金银分量不同;第二,在不同的时代,同一金银分量金银价值也各不相同。只有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货币才是所有商品的真实交换价值的准确尺度。对于劳动者而言,等量的劳动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具有同等的价值。在未开化时期,所有产物都是属于劳动者的,在交换的过程中,劳动者肯定会衡量自己生产产品所耗费的劳动,只有在交换的对方提供的商品所耗费的劳动等价的同时才会同意交换,也可表达为交换发生于能从对方手里购买到相同的劳动量。因此,在交换的过程中,对于交换者来说,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与通过商品所购买到的劳动在数量关系上是相等的。
总之,从价值实现的角度来说,在交换的过程中,对劳动者来说,商品的价值等于通过它所能交换到的其它商品的等量的劳动,商品交换在本质上是等量劳动的交换。
针对第二个矛盾,首先,在未开化时代,多有产物归劳动者所有而且是等量的交换,所以说劳动决定价值,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存着着资本积累及土地的私有化,等价交换的原则便被破坏,提出工资、利润、地租这三种收入构成价值。斯密只是从分配角度来分析价值,把商品价值分解为三部分从而清楚的解释出各收入主体是凭借什么参加分配获得收入的,证明了各种收入的合理性,并不否定剥削的存在其次,斯密并没有丢掉生产资料的价值。斯密说到:“工人加到材料上的价值,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支付工人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企业主的利润,作为他预付工资和加工材料的资本总额的报酬。”斯密运用“资本总额的报酬”来说明利润,证明了利润来源于工人活劳动的合理性,劳动创造价值,无论社会上如何分配价值,活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
总之,在资本社会,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价值可以分解为三部分:工资、利润、地租。
斯密的劳动决定论是其价值形成理论,收入决定论是其价值构成理论,这两者是不矛盾的。斯密的价值学说始终坚持劳动价值论,在生产中说明活劳动
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在交换中说明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在数量上等于购买到的劳动,在分配中说明了各种收入凭借其自身资源参加劳动过程而获得收入的合理性。
斯密的价值学说不够严密,但理论体系并不矛盾。旨在说明其阶级性、合理性,并不否定资本剥削。
参考文献:
《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外国经济学说史新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漆光瑛
《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选辑》 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蔡中兴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