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底中学岗位设置方案_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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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威宁县板底乡板底中学岗位设置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建立适合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定酬、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单位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实施初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2.人员结构
(1).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板底中学是一所乡级初级中学,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核定学校的编制数为19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8人,工勤岗位1人。内设机构三个(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
(2)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
实有人数18人,均属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1人,聘任1人;中级5人,聘任5人;初级12人,聘任12人。
四、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8个,占94.7%;工勤岗位1个,占5.3%。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4.7%。专业技术主系列是中学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1.1%(属七级岗位)。
2.中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8%(其中八级岗位1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0%;九级岗位1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0%;十级岗位3个,占中级岗位比例60%)。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1.1%(其中十一级岗位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27.3%;十二级岗位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27.3%;十三级岗位5个,占初级岗位比例45.4%)。
(二)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岗位1个。
五、任职条件
(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
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任现职以来,工作成绩明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3)具备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并符合《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的规定,三年一度聘期任职资格审核合格的。
2.专业技术条件
(5)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6)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在三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的,首次竞聘可在四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 ○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在管理期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重点专家; ○5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同等奖项)○第1、2名或二等奖(或同等奖项)第1名;
6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有一定知名 ○度和影响力,省内同行业公认的一流人才。
(7)竞争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五年
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2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博士点负责人; ○4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同等奖项)○第一名;
5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6任现职以来贡献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人员;
(8)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正高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9)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的,首次竞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第1、2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的;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10)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在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同等奖项)第1、2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 ○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11)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按现行国家或省各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3.直接聘用条件
(1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四级岗位直接聘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1至○5项之一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13)符合第(6)款○由四级岗位直接聘入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1至○5项之一的,不受任(14)副高职称,符合第(7)款○职年限限制,由七级岗位直接聘入五级专业技术岗位;符合第(9)1至○3项之一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七级岗位直接聘入六款○级专业技术岗位。
(15)在七级岗位任职十五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同行公认,直接聘入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3)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并符合《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的规定,三年一度聘期任职资格审核合格。
2.专业技术条件
(5)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同等奖项)排名前五名者;
2任现职以来,参与省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 ○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主持完成县(处)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③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本地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行公认的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④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市(州、地)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
⑤其它经市(州、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6)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 2任现职以来,参与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 ○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县(处)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 ○项);
4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5其它经市(州、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 ○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7)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8)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具备助理级任职资格条件,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9)专业技术十二、十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3.直接聘用条件
(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专业技术十级或九级岗位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市(州、地)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市(州、地)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市(州、地)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4获得副高任职资格,○因缺岗未被聘任到副高专业技术岗位的;
5其它经市(州、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 ○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11)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直接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2)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12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县(区、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县(区、市)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县(区、市)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4符合第(5)款○
1、○2项之一者;
○5其它经市(州、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 ○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14)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5)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8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6)获得中级任职资格,因缺岗未被聘任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
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
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
三、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
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
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2.优先条件
(1)职业道德考核为优秀;(2)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实施方法、步骤及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情况
为了搞好岗位设置工作,我校成立了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罗竟春
副组长:文 浩
成 员:王智 陈聪 罗晓芬 罗清喜 陈松
(二)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核实基本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教职工讨论通过后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见附件),并报县人事部门审批。
2.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3.在职在编人员,若未能评到应评聘岗位者,建议调到其它学校或经本人同意,继续留任该校,等待下一次评聘。
教职工代表签字:
板底中学 200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