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_政务公开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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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摘要】目前乡镇政务公开内部管理还存在公开观念滞后、内容失真、形式应付、认识不同发展走样、监督不到位、做法不适应等问题。只有转变观念,进一步责任化、贴切化,明确责任,搞好检查和考核,才能搞好乡镇政务公开内部管理。
【关键词】乡镇;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对策
自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以后,乡镇政务公开作为一项提高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届监督的好的廉政制度和“阳光工程”实施以来,明显促进了公务员的廉政意识,预防了一些腐败行为的发生;改进了公务员的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规范了各行业行为,推进了各项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显示出了一定的生命力。但是,政务公开在乡镇实施进程中,仍存在着某些不应忽视的内部管理问题,使得乡镇政务公开的力度、广度、深度、群众满意度仍差强人意。要想更好的发挥政务公开的功用,必须更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内部管理的研究,使之成一项名符其实的廉政制度和“阳光工程”。
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效,归纳为四条:一是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干群之间增加了理解,减少了误会,化解了矛盾,促使“热点不热、难点不难”。二是改进了作风,提高了公仆意识,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三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开,一方面强化了群众监督和制度约束,另一方面增强了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铺张浪费和吃喝招待明显减少,乱收费现象受到很大遏制。四是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由于政务公开维护了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基层干部办事按照章法进行,从而使各项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地正常发展。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王兴德(1984—)
甘肃省古浪县海子滩镇。11、政务公开的观念滞后。
对政务公开的必要性、作用、意义认识不到位。乡镇干部对农民对乡镇政务公开的迫切要求的回应性不对称。一些乡镇干部认识不到乡镇政务公开对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抑制权力寻租及腐败现象,对减轻农民负担、密切干群关系、治理农村经济环境、提高乡镇机关的管理水平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总之,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政务公开的要求与乡镇机关、乡镇干部、尤其是乡镇领导干部的认识观念之间存在非对称性、非适应性。
2、公开内容上存在避重就轻、隐大示小及事实失真的问题。政务公开工作在乡镇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已经逐步摸索了一套比较简洁实用的公开程序、公开方法,也取得过了一定成效。但这种简便易行的办法被某些人稍一变形,就成了问题。据调查了解,有些乡镇政府及部门在公开内容上专拣一些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罗列公布,群众一看就不满意。有的乡镇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时,往往对重大决策、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隐晦不公开,仅拿一些面上的东西做做样子。有的虽然公开了一些焦点敏感问题,但是有“水份”,有的甚至玩数字游戏,掩盖事实真相或给不合理合法的公开内容披上合理合法“外衣”,掩人耳目,蒙混过关。群众对此类问题反映得多,也最不满意。
3、认识有高低,发展不一样,少数地方呈现出被动应付走形式的状况。
由于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是把它看成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仆应向主人承担的一项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有些人总怕家丑外扬,因而很不主动,很不认真,推一推动一动,应付了事,在时间上,往往一再延误,在内容上,往往含含糊糊。有的乡镇在建立公开橱窗、开办栏目时没有长远计划、公开的形式很随意。要么就用张白纸写几个数据张贴两天,要么就用粉笔写在露
天黑板上,日晒雨淋,根本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乡镇政府在政务公开中有一半以上的单位存在这种类似问题,给人以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之感。
4、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组成存在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在乡镇政务公开的实质就是通过提高工作透明度、开门纳谏,利于监督,利于工作改进。然而,有的乡镇只顾公开,不要监督;只顾形式、不要效果。对群众提出的意见不整改,对上级的要求不落实,与其搞这种形式的公开,激起群众的反感,还不如不搞。有个实权部门花了很大力气推行了政务公开,无论是形式、内容、涉及的范围都是很好的,可是对于公开接受监督这一环节上群众却议论颇多,原因就是其公开的内容与实际有不符,提意见后,仍不整改,即使整改,也只是动点皮毛,效果不好。现阶段,这种公开监督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没有参加监督小组。我们在肥西县调查时,接触到三位乡镇人大主席,在监督小组中都没有位置。中办国办通知规定:“乡镇要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乡镇人大主席或纪委书记任组长”。乡镇人大主席不参加监督小组,既不符合中办国办通知,也不利于把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活动与乡镇人大的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二是人员偏少,组织不健全。有的乡镇监督小组只有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人,没有吸收县、乡(镇)人大代表,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缺乏代表性和群众性。三是由行政人员参加监督小组,显然不合适。有的地方把副乡(镇)长、财政所长、农经站长、乡(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都安排进了监督小组,形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不分。
5、有些地方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做法同群众要求不相适应,没有紧紧扣住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这条主线。
在公布的内容上,不是想群众之所想。有的把领导人员分工写得很显眼,而且长期保留,把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写得很具体,也很少更换,缺少的就是群众关心的当前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往往少有公布或者很不具体,所以看的人不多,作用也不大。在公布的时间上,不是急群众之所急、对时间性强的内容及时公布(例如学校开学时应立即公布收费标准),而是按部就班地几个月换一次,紧急事情一多还往往被挤掉。在公开栏的设置上,不是尽量方便群众,便利大家阅览,有的设在机关大院,公开栏前冷冷清清。有的根本没有考虑和安排如何广开言路、接受群众监督,相关材料一公布就了事,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
(二)几点意见:
第一,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乡镇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
思想观念的转变就当前来说,其着力点主要有:一是加强对乡镇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的教育,把政务公开的意义、作用、必然性融进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工作当中,使他们认识到推进政务公开是适应现代公共管理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际工作的客观需要,是人民群众的现实性、紧迫性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因而,具有客观必然性。二是推动乡镇干部对中办、国办关于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和政策的深入学习,使之更加明确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方法、监督保障制度、组织领导等内容,使政务公开制度和有关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三是推动乡镇干部对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学习,使之树立现代公共管理的治理理念,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知情权。四是加强WTO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乡镇干部明白政务公开是国际公共管理的惯例、通则,推进政务公开是WTO环境下乡镇运行的必然要求。
第二,要进一步健全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目前一般由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任组长,我们意见还是按规定“成立以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则负责统一领导,总揽全局,这样有利于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至于监督小组,一般应以乡(镇)人大主席为组长,有的也可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现在有一些乡镇人大主席根本没有参加监督小组,这种情况应当尽快改变。安排人大主席作为监督小组主要成员。有利于强化其监督职能。监督小组中凡有政府及其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应予调整出去,补充一些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退休干部以及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增强监督小组的代表性与群众性,有利于发挥监督小组的作用。再就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也以统一为宜,现在有的地方由党委组织委员承办,往往兼顾不过来,一般应由党政办公室承担,以落到实处。
第三,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及时,贴近群众。
中央“决定”指出,乡镇政务公开的目的,主要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因此,政务公开的内容一定要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出现不公正和腐败的问题。在公开栏中,公布一些单位和职责范围、政策规定和任务、要求,也是必要的,但更应因时因地制宜,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布。此外,有些重要事项的决策,也可以先预告,听取各方意见,然后按民主程序作决定。人员调进和干部选拔,也应加以公示,利于群众了解,加强监督。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必须强化监督。正如中办国办通知所指出的:“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首先要加强乡(镇)政府及七所八站的内部监督制约,保证公开的内容可靠。其次,要加强乡(镇)人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再次,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认真审阅政务公开的内容,注意听取群众的反映,有计划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第四,要突出抓好财务公开与监督。
中办、国办通知指出,乡镇政务公开重点是财务公开。根据各地经验和中办、国办通知,当前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为了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也为了解决好财务管理上的问题,要把财务审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重要财务开支要逐项审查,对违规违法开支要坚决刹住。工程招标投标和检查验收,监督小组也要承担起监督职责。二是乡镇机关的来人接待标准和支出情况,都要公之于众,凡是认真这样做的,都有成效,接待费用减省不少,现在看来还有压缩余地,要继续抓紧抓实。三是要实行定期审计制度。中办、国办通知规定对乡镇财政及各类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要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并将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及时公布。现在有些地方对审计还有神秘化的看法,由于碍于情面,审计结果也不大愿意拿出来。今后,应将财务审计和公布结果作为乡镇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这一举措促进依法理财,堵塞漏洞。
第五,乡镇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制度化。
乡镇政务公开,中央和国务院有原则要求,各地在实施中也取得了很多经验。为了使这项工作有领导、有秩序地坚持下去,不断完善起来,首先要按照中办、国办通知,“明确牵头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现在,有的地方是政府在抓,有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在抓。我们感到,统一确定牵头部门为好。建议省级统筹此项工作的领导机关,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乡镇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以利统一遵循,逐步做到规范化。再就是市、县两级,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传播好的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第六,要把其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之中。
政务公开是每个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因此要明确相应分工,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并且要进入个人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之中。推
行政务公开常常会因为领导的不重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致使工作流于形式。建立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有助于增强领导、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通过年初定、平时督、年底查等方式强化工作责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不公开、假公开、在公开内容上做手脚、玩花样的,要视情况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并实施责任追究。结合机关推行的廉政档案建设,对领导干部抓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考核以后进入廉政档案,使其不敢、不能弄虚作假。
推行政务公开内部管理还必须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使政务公开成为日常工作的一个有机整体,保持其持续、有效。同时,政务公开工作还要与群众是否满意结合起来,群众满意的就要坚持、不满意的就要迅速整改,要以此为标准,检验政务公开工作是否落到了实处。
参考文献:
[1] 罗忠桓 乡镇政务公开制度实施追踪[J] 湖湘论坛2002,(5).[2] 陈宗柏 关于乡镇政务公开的法律思考[J]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