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镇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_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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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镇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有效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大学生村官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健康发展的目标,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受聘到我镇担任村干部的大学生。

第二章 培养管理

第三条 受聘大学生村干部的培养管理由镇党委直接管理,所在村党组织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第四条 建立定期述职制度。受聘大学生村干部与村级班子成员同步述职测评考核。

第五条 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培训机制,镇党委根据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大学生村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培训,定期对他们进行政治理论、农村政策法规、经济管理知识、农业实用技术和工作方法的培训。其他任何单位未经镇党委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和抽调。

第六条 建立“一带一”学带机制。选派镇机关业务骨干与大学生村干部开展“一带一”学带,加强相互之间经常性的沟通,了解其工作情况,对其进行政策指导、信息引导、项目帮扶和方法帮教,提高大学生村干部的政策法制观念和组织能力,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提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第七条 建立定期交流机制。规定每月第一周周一上午交流工作心得体会;每季一次集中汇报开展工作情况;每年一篇新农村建设感悟心得,以书面的形式报镇党委。

第三章 组织纪律

第八条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受聘大学生村干部个人遇到重大事项向镇党委报告,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汇报。

第九条 建立请销假制度。受聘大学生村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由村党组织批准,一周以内由镇党委批准。一周以上需报请县委组织部同意。请假结束后,按时上班,并及时销假。

第十条 严肃工作纪律。受聘大学生村干部要严格遵守镇、村两级组织制定的政治、经济、群众等工作纪律;遵守学习、会议等各项管理制度;遵守本村规定的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讲究职业道德,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自觉维护本村的稳定,荣誉和利益,不得玩忽职守、消极怠工,不得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不得参与和支持邪教、迷信、赌博等活动;保守机密,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 考核办法。受聘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个方面。平时考核随时进行,每半年总结一次;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终进行。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分别从思想道德和个人品行、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勤奋认真、工作绩效、清正廉洁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等次。镇党委每年对受聘大学生全面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优秀等次标准:

1、政治观念强。能够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廉洁勤政;

2、工作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超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以及临时性中心任务,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处于镇领先地位,为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才能,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集体经济上做出突出成绩;

4、团结意识强。注重维护班子团结,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无正当理由超过半个月不参与村里工作的;

2、有参与农村家族宗派纠纷等影响班子团结、社会稳定行为的;

3、年终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30%以上;

4、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品行、言行不端,群众反映较大或有其他与身份不符行为的;

6、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7、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8、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在村党员或村民代表大会上述职,总结履行职位责任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批评,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村党组织根据评议情况写出评语,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

(三)镇党委根据受聘大学生平时考核纪录和个人总结,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考核等次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核后确定;

(四)镇党委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将《年度考核登记表》装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经过考核,对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受聘大学生村干部经复审,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半年之后仍无改正的予以淘汰,解除聘用合同,退出管理;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受聘大学生村干部经复审,予以辞退,解除聘用合同,退出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正常的受聘大学生担任村干部退出机制。受聘大学生村干部以正当理由退出辞职,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和镇党委加注意见后报县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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