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名词和简答1_劳动法名词解释及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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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是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之内和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国际劳工标准:狭义上指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经济性罢工:是劳动关系双方冲突激烈化时由工会组织工人集体停止工作所采取的一种对抗行动。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指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职业安全法律保障: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指针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及其各自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他们的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职业纪律:又称为劳动纪律,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在国外也称劳资纠纷或劳资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团体争议:又称集体合同争议,是指代表和维护全体职工共同利益的工会与用人单位由于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简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有劳雇关系简述劳动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一、从不同所有制关系可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二、从职业分类上可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
三、从资本的组织形式上可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关系等。
四、从工人运动角度可分为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
五、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可分为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二、两者的主体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
三、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除一般性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如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的某些关系也不可能是等价有偿的,如社会保险中的一些关系简述我国《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渊源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表现形式。有: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部门规章;
5、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6、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7、地方规章;
8、国际法律文件;
9、国际惯例简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联系方面:国家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劳动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实际的劳动关系也正式通过法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两者区别:
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简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二、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三、劳动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特性;
四、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简述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和重要作用法律特征:
一、集体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维护职工权益的规定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有严格的程序和形式要求
四、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方合同
五、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集体合同的推行,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与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等方面均有重要的作用。
一、集体合同是确保职工劳动条件与劳动待遇的必要手段;
二、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公平与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三、集体合同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四、集体合同是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述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基本特征
一、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实施具有强制性。
二、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
三、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通过消除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的因素,实现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简述我国职业纪律的基本特征
1、职业纪律是为了劳动者的自身利益服务的。
2、职业纪律是由劳动者自觉遵守的纪律。
3、职业纪律是劳动者自愿执行的纪律简述失业保险的基本特点
1、适用对象的特定性。
2、享受保险待遇有一定期限。
3、待遇水平较低。
4、保险功能的特殊性简述职工福利与公共福利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相同点:职工福利与公共福利共同构成社会福利体系,二者都是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维持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为基本任务,以实现社会公平为主要价值目标的物质帮助形式区别1经费来源不同:职工福利的经费由行业或单位负担;公共福利的经费则由国家或社会负担工筹集2享受主体不同:职工福利的享受主体只限于特定的职工及其家属;而公共福利的享受主体则是全体社会成员简述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特点和作用特点:
一、职工民主参与是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而不是指职工有权代替企业的管理者进行企业的管理。
二、职工民主管理是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是劳动者以职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管理,而不是以股东或其他身份行使管理权。
三、职工民主管理是指劳动者对企业内部事务的管理。作用:
1、职工与企业形成了利益与共、休戚相关的共同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有了保障。
2、职工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而不再盲目追求企业的短期效益或利润,企业资产配置更趋优化、合理。
3、职工参与管理,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使劳资双方彼此互通信息,是一种信息交流机制,有利于消除劳资隔阂,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简述劳动法中对于民事责任的规定的特殊性在劳动关系缔结的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损害赔偿责任。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不同,除了具有平等性以外,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还具有一定的人身隶属性,劳动者处于相对弱者的地位。考虑到这一特性,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劳动法中对于民事责任的规定体现出“法定责任优先”的原则。此外,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劳动者普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法律则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也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