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_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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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心得
杨楼法庭 李华 “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也是广大法院干警自觉的价值追求。我国司法权来源于人民,必须始终依靠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人民法官要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人民法院确立工作思路、制定司法政策、谋划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依据,真正使人民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为民”,也是忠诚的体现,是“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立场的试金石。
亲民爱民,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我们和群众的关系,是血肉、鱼水的关系。一旦我们失去了群众的支持和帮助,我们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民群众需要高素质的法官,不需要与世隔绝的衙门,只有扎根和生长于中国国情的土壤,司法之树才会根深叶茂。基层法庭所接触的当事人大多是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并不高,案件也多是家庭琐事,但却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采用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方式,到地头儿、坐炕头儿,用群众语言与群众沟通,切实为老百姓着想,让很多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不出村就能够化解。对来法庭打官司的乡亲,要把他们当成亲人,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作为人民法官,必须时刻牢记法官前面的“人民”二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内乡县衙的一副对联至今让我记忆犹新,上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下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横批:天理、国法、人情。通过“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学习,我对这幅对联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警示我们要常怀为民之心,常谋利民之策,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帮助民工追菜钱,是任何一个法院每天都要面对的众多小额案件之一。但在我非常敬仰的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眼里,小额并不等于小事。她说过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每个人都是重要的,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都应受到同等的尊重,不管这个人是卖菜的还是亿万富翁。她对自己约法三章:不轻视小额案件,因为它事关百姓生活;公平地对待每个当事人;不论是什么样的当事人,都宽容以待。这个自我约定,对宋鱼水来说长期有效。宋鱼水同志身上有很多法官应当具备乃至特有的文化品质和内涵。她信仰和尊重法律又兼顾情理,这是我们需要弘扬的一种法官的特殊思维、特殊意识,也是一种特殊的工作方式;她坚持“以理服人、以礼待人”,展现了当代法官化解纠纷、实现司法为民宗旨的品质和气质;她坚持“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展现了当代法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精神和能力;她用法律的语言、用老百姓乐于接受的语言、用老百姓乐于接受的方式,为我们提供了司法过程被老百姓接受的范本,充分展示了法院的权威、法律的权威;她不畏艰苦,吃苦耐劳,在继承老一辈法官吃苦耐劳、勤奋敬业的优秀品质基础上,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专家型法官的风采。
作为一名刚刚迈进法院大门的法律工作者,在了解到当前日益严峻的信访形势和民众普遍存在的对法律的不信任,又看到一些法官被当事人围攻、谩骂,我曾经迷茫过,失望过,痛苦过….,甚至怀疑是选择错了职业,我择业时曾经的满腔热忱、对法律的信仰和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感一时间荡然无存。我就像电影《真水无香》里面刚刚参加工作的李聪,相信法律,想当然的认为群众应该理解法律相信法律,机械的适用法律,觉得只要依法办事什么都不怕,也不需考虑当事人的承受力,觉得很多东西都不是一名公正的法官该考虑的。但是当我越来越多的接触到我的同事,与一些有经验的同仁们沟通交流,特别学习了像宋鱼水、尹应哲等一批优秀法官的感人事迹后,我对当前社会、法院系统的现状及群众的法律素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知道了为什么法官办案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知道了辩法析理的重要性,同时也坚定了自己为民司法、争取作一名人民群众拥戴的好法官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