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三节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讲稿_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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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作为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1、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来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规律。
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2、唯物辩证法是伟大的认识工具
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范畴和原理,都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我们在前面都已经做了阐述。照辩证法办事,就能做到应事而变、顺势而为、运筹帷幄、高瞻远瞩。
3、矛盾分析方法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分析法包括哪些内容?如两点论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这些方法都是我们生活学习中常用的方法。
二、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是辩证法在思维过程中的具体化,又叫辩证逻辑,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与具体、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等。
1、归纳与演绎
归纳和演绎是人类认识最早、运用最为广泛的思维方法。它所涉及的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
(1)归纳和演绎的涵义
归纳,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结论,是由个别性前提过渡到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形式。
18世纪俄国科学家罗蒙诺索夫的论文《关于热和冷的原因之探索》,有一个推论:“我们摩擦冻僵了的双手,手便暖和起来;我们敲击冷冷的石头,石头能发出火光;我们用锤子不断地捶击铁块,铁块也可以热到发红;由此可知:运动能够产生热。” 演绎:是从一般原理走向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是由一般性原则推导个别结论的推理形式。
“金属都是导电的,铜、铝、铁都是金属,所以它们导电。”“所有的湖南人都吃辣椒,毛泽东是湖南人,毛泽东吃辣椒。”
归纳和演绎虽是两种相反的思维方式,但在人们的实际思维中是互相联系的。(2)归纳和演绎的辩证关系
1.归纳和演绎互为前提。
(1)归纳是演绎的基础,为演绎提供前提。
认识通常从归纳开始,归纳的重要作用就是通过对个别事物的考察,概括出一般性的知识。而演绎是从一般推导出个别,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则,往往是先由归纳得出来的。因此,没有归纳,进行演绎是不可思议的。
(2)演绎为归纳提供理论依据,指明归纳的目的和方向。
进行归纳,对个别事实进行考察和研究,人们并非是盲目地、无目的的进行的,而是有意识、有目的进行的,而归纳本身不能解决研究的目的性和方向性问题。归纳要以观察和实验为基础,但为什么要进行观察和实验?观察什么?实验什么?怎样进行?就必须以一般原理为指导,否则就会迷失方向。这些必须求助于演绎,由演绎提供理论根据或指导思想。因此,不以演绎为指导的归纳是盲目的归纳。例如,达尔文把大量观察、实验材料进行归纳,得出“生物进化”这个结论;但他在得出“生物进化”这个结论之前,早就接受了拉马克等人的有关生物进化的思想和赖尔的地质演化思想,这些思想实际上构成了他归纳经验材料的指导原则,因为有了这些思想,达尔文的考察、归纳才显得有目的性和选择性。
2.归纳和演绎相互补充。
归纳虽然能概括出同类事物的共性,但不能区分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即使归纳出来的结论有的已涉及到了事物的本质,但仅仅归纳还不能使人们理解这个本质。“我们摩擦冻僵了的双手,手便暖和起来;我们敲击冷冷的石头,石头能发出火光;我们用锤子不断地捶击铁块,铁块也可以热到发红;由此可知:运动能够产生热。”我们归纳出“运动能够产生热”的结论,已涉及到本质,但为什么运动能够产生热,靠归纳还是不能证明的。
另外,归纳的结论往往会产生以偏盖全的错误。因为,在归纳时我们往往无法穷尽所有的个体事物,而科学认识总是与无限多的对象相联系,一旦发现一个对象与归纳的结论相反,结论就成为不可靠了。例如,以前的动物学界认为鱼是用鳃来呼吸的,可后来发现了用肺呼吸的鱼,那个结论就被否定了。因此,归纳所得的结论不充分可靠,还必须介住演绎检验其结论的可靠程度,并加以补充和修正。演绎以事物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为基础,共性只是大致地包含个性,因此,从共性出发不能解释个别事物多方面的属性,要了解事物本身的多样性,就得进一步分析归纳。分析又是与综合内在地统一着的。
和归纳演绎相比,分析与综合是一种更深刻的、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的思维方法,它所涉及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2、分析与综合(1)分析和综合的涵义
分析:是指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各个部分、方面、要素,以便分别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分析是从整体——部分的思维运动。例如,我们研究植物,把植物在思想中分为根、干、枝、叶、花等部分,对它们分别加以考察;我们学习一篇文章,把这篇文章的主题、题材、体裁、思想性、艺术性等等在头脑中一一加以认真考察;我们研究人体的生理结构,在思想中把人体分为运动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和神经系统等八大系统,等等。
但是,如果只停留在分析上,就只能认识事物的局部而不能认识事物的全体,就可能孤立地静止地看待事物。因此,分析又不能离开综合。
综合是把对事物各个部分、方面、要素的认识统一为整体的认识的思维方法,它旨在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综合则是从部分-----整体的思维运动。例如:我们对某篇文章的主题、题材、体裁、思想性、艺术性等等方面分别加以考察以后,再把文章的这些方面联系在一起,对整篇文章做出评价;再如:经过对人体生理结构八大系统的分别考察,我们对人体的各个系统有了明确的认识之后,再经过全面思考,认识到在内分泌系统的作用下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人体成为统一的整体,形成了有生命活动的人体。
分析和总和虽然是两种相反的思维过程,但在实际的思维活动中却是辩证统一的。(2)分析和综合的辩证关系
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离不开分析。
只有对客观对象进行周密的分析,对事物的各个部分和矛盾的各个方面清楚的认识,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综合。没有分析,就得不到反映对象的各个侧面的各种规定,就不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多样性,当然就无从进行综合。
综合是分析的完成和指导,分析也离不开综合。
分析总是要以综合的成果为指导,并且以综合为目的。没有综合就不能形成对事物的整体认识。如果只有分析没有综合,那就失去了分析的意义。
黑格尔:譬如,一个化学家取一块肉放在他的蒸馏器上,加以多方的割裂分解,于是告诉人说,这块肉是由氮气、氧气、碳气等元素所构成。但这些抽象的元素已经不复是肉了。
在人们的实际思维活动中,往往是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二者相互结合,交替进行。
3、抽象与具体
抽象和具体的统一,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它在综合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方法的基础上,揭示了人的认识过程:人对客观事物内在本质的认识,是从感性具体出发,通过分析而达到抽象规定,再通过综合,由抽象规定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即“具体——抽象——具体”的否定之否定过程。它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在人们认识过程中的具体表现。
在认识过程中,具体有两种形态,一种是感性具体,另一种是抽象具体。(1)抽象与具体的涵义
感性具体:就是人的感觉器官所得到的生动而具体的知觉表象。感性具体是人们是认识的起点,是表层性的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整体反映,还没有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必须借助思维的分析活动,对感性具体进行分解,深入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形成各种抽象规定,从感性具体发展到抽象的思维。
抽象:是通过分析把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区分开必然的本质的方面和偶然的现象方面,从中抽取出各个必然的本质的因素,以达到对具体事物的某一本质方面的认识。这就是从具体——抽象的过程。
抽象深入到了事物的内部,把握了事物的本质。但每个抽象的规定,只反映事物的属性、特点和关系的一个方面,要想真正达到对事物全面而具体的认识,还必须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的认识联系起来,形成关于事物的整体的认识,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具体中再现出来,这就是从抽象——具体的过程。
思维具体:就是把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的认识联系起来,形成关于统一的事物整体的认识,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具体中再现出来。
比如,当我们遇见一个陌生人,在感性具体中只能了解他的长相、谈吐、举止等外在形象,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对他的性格、情趣、特长、文化基础、行为习惯、思想品质等方面,就有了不同的抽象规定。如果再将这些不同方面的抽象规定统一起来,就达到了对此人全面本质的了解。这时,“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已经在我们的脑海里形成一个具体的概念和理性的认识,这就是对此人的思维具体的把握。
任何一门科学的产生和系统化都经历了“感性具体——抽象规定——思维具体”这样一个过程。例如,17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通过分析最后找到一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关系,如劳动、分工、需要、价值等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抽象规定上升到国民经济整体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感性具体——抽象规定”是一门科学的孕育期,而“抽象规定——思维具体”则是这门科学的形成期。(2)抽象与具体的辩证关系
思维运动的过程就是“感性具体——抽象规定——思维具体”,感性具体是认识的起点,抽象规定是对感性具体的否定,思维具体是否定的否定,是认识的结果。思维达到了具体,相对于一个认识对象来说,达到了认识的终点,但对于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认识对象来说,它又成为认识的起点,思维又开始了新的行程。而这样的每一次循环,都给人类知识提供了新的内容。
4、逻辑与历史相统一
抽象与具体的统一从总体上揭示了人类认识特别是理性思维上升的全过程及其逻辑机制,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则进一步揭示了这一过程的客观基础和逻辑机制的认识根源。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理论的根本原则和方法。(1)历史、逻辑、历史方法、逻辑方法的涵义
在这一原则中,“历史”这一概念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对象发展史,即客观事物(认识对象)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如天体史、地质史、生物史、社会史等。二是指认识发展史,即人类对特定对象的认识发展过程,如天文学史、地质学史、生物学史、社会学说史等。
“逻辑”则是指关于这一对象的认识成果或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结构和范畴演化序列,如天文学理论、地质学理论、生物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等的逻辑结构和范畴演化。与“逻辑”和“历史”两个概念密切相关的是“逻辑的方法”与“历史的方法”这两个概念。
所谓历史的方法,就是人们在研究事物时,按照研究对象产生和发展的自然行程进行研究并揭示其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例如,用历史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史,就是使研究跟随着我国古代历史的自然行程,从我国的原始社会至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按照朝代的编年史,对各朝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对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进行研究。历史的方法具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历史性,也就是按照事物历史发展的自然行程,按照它在历史上依次出现的现象和事物进行研究。如上面说的研究中国古代史,就是按照我国社会依次发展的社会形态、依次出现的朝代、依次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和依次出现的重要历史人物进行研究。二是具体性,也就是尽可能地反映对象的自然发生的和依次出现的具体现象和具体事实。
所谓逻辑的方法,就是人们在研究事物时摆脱研究对象的产生和发展的自然行程,以理论的形式,也就是以范畴的理论体系研究和揭示对象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例如,分子生物学对生物现象的研究,就是用逻辑的方法,它不按照生物发展的历史过程,也不按照人类对生物现象认识的历史过程,只是从分子的观点,以理论的形式来揭示生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逻辑的方法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抽象概括性,即逻辑方法撇开事物发展的自然线索和偶然事件,从事物的成熟的典型的发展阶段上对事物进行研究。二是典型性。逻辑的方法抛开事物发展的具体细节,以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对决定事物发展方向的主要矛盾进行概括研究。(2)历史和逻辑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逻辑与历史是一致的,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的理论再现。
逻辑与历史是一致,包含两层意思,逻辑不仅与客观事物的发展史相一致,而且同人类认识的历史相一致。
举例说明,逻辑与客观事物的发展史相一致。动物进化史、动物学的逻辑 举例说明,逻辑与人类认识的历史相一致。以力学的发展为例,亚里士多德曾提出并研究了速度概念,以后大体按历史的时间顺序,伽利略着重研究了加速度,牛顿对力的概念作了科学的规定,焦耳和赫尔姆霍兹对功和能进行了精密的研究。与此相适应,力学理论体系的逻辑便从速度开始,然后再依次进到加速度、力、功和能。另一方面,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又包含着差异和对立。历史的东西总是包含有偶然因素、次要因素以及迂回曲折的细节,具体而生动。逻辑的东西则是“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
因为历史和逻辑是对立统一的,所以,在思维进程中,必须把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结合起来。历史的方法只有借助于一定的逻辑推论,才能将杂乱无章的历史事件连贯起来深入分析。脱离逻辑方法的纯粹历史方法是肤浅的经验主义的事实陈述。逻辑的方法需要以历史的实际发展为基础和内容,只有以大量的历史材料为依据,才能形成可靠的逻辑推论。脱离历史方法的纯粹逻辑方法,是空洞的唯心主义的逻辑推理。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结合,也就是“史”与“论”的结合。“史”是“论” 的基础。“论”是“史”的指导。
三、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辩证性质
20世纪40年代以后,蓬勃兴起的现代科技革命在引起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变革的同时,也带来了人类思维的巨大变革,剧烈地冲击着一切不适应现时代发展的旧的思维方法,创造着一系列新的科学思维方法。
现代思维方法是一个巨大的方法群,包括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结构—功能方法、模型化方法、和理想化方法等。
这些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创立,主要是通过三条途径实现的:一是深化原有的思维方法,使它更加完善,从而具有现代功能。二是各种方法的移植和杂交。三是创造新的思维方法,这是思维方法变革的主导方面。
这些方法都是人们在现代科学研究活动中对客观世界辩证性质的更深刻的反映,它不仅没有偏离辩证思维的轨道,反而在更新的视角和更深的层次上展示了思维方法的辩证性。例如,系统方法体现了普遍联系的观点、控制论的方法体现了内外因的观点、突变论体现了量变质变的观点、信息论体现了相互作用的观点。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辩证性质,决定了它与辩证思维方法的内在一致性:一方面,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应以辩证思维方法作为自己的方法论前提;另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要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中吸取营养,丰富发展自身。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唯物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统一,它不仅揭示了客观事物的辩证运动和发展的规律,也揭示了人类认识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规律。
所以,唯物辩证法无论是对自然、社会、思维这三大领域的矛盾运动规律的宏观把握,还是对实际工作中错综复杂的矛盾的细微分析,都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所以,我们说,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本章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