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制广播学校”讲稿之十_校园法制广播讲稿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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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广播学校”讲稿之十

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如东县XX镇农村法制广播学校现在开始播音。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水是生命之源”,今年的3月22日是第16届“世界水日”、今年的3月22日至3月28日是第21届“中国水周”。这些特殊日子的确立,一方面向人们提醒要为饮用合格安全的用水而为之付出切实努力,另一方面就是要通过这一特殊的日子来进一步唤醒人们对水问题的认识。今天带着广大听众朋友们所关心的有关水资源的问题和大家一起讨论。

一、我们知道水资源对于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请问我县目前的水资源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呢?

从我县的情况看,我县处于沿海地区,位于引江供水的末梢,虽处丰水区,但水资源枯歇和滥采问题已对我们构成威胁,要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县的水资源主要是两块,一是地表水资源(也就是降雨产生的径流和从九圩港引长江水),二是地下水资源。而我县水质性缺水和季节性缺水是水资源存在的主要矛盾。

一方面饮用水源紧缺,目前我县地表水污染比较严重,没有一条河道的水可作为饮用水的水源,长江供水是我们饮用水的主要渠道。地下水是有限水资源,是我县百万人民懒以生存的后备饮用水水源,但近年来随着地下水资源的不断开采,个别地区已出现严重漏斗现象,饮用水资源矛盾日趋突出。

另一方面工农业生产季节性缺水的矛盾日趋严重。大家知道,在每年的六月中下旬中稻栽插期间,常常发生水荒。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我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影响着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影响着全县父老乡亲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是我们水资源工作者长期存在的后顾之忧,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对于水资源的保护,全社会都要对现在、将来有一种忧患意识。

二、我县针对当前水资源的这种状况,在哪些方面采取了具体工作措施呢?

对我县水资源目前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首先加大力度治理各级河道,提出了农村河道疏浚“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努力恢复和增加水库容量,同时对县镇村所有河道按照 “三清两建”的标准搞好整治,并落实好河道长效管护机制,彻底恢复和提高农村引、灌、排能力,美化人居环境。有关部门也对不达标排放企业坚决关停,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彻底改变地表水的水源水质。

其次就是进一步加大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力度。改变过去地下水水资源的管理模式,提高社会各界对水是国家资源的认识,增强水资源管理人员和取水用户的水法律意识。依法取水、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使地下水的管理和使用走向法制化的轨道。从而达到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三、刚才谈到当前和今后所采取的措施时,讲到要加大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力度,那么对这个方面又是怎么样管理的呢?

目前对地下水的开采是严格控制的,一是对新凿深井,按照“打一填一”的要求和取水许可制度进行审批;二是对取得取水许可权单位和个人,按照取水计划按计划取水,控制超计划开采;三是向取水用户依法征收水资源费。

四、为了保证用水的公平,我国规采取了取水许可证制度,那么具体到我国现行水法的细则来说,具体规定是什么呢?

《水法》对许可证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内容是“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在我们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县水务部门,也就是说,在我县范围内的取水单位和个人要取得取水权,要到县水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目前部分企业未经取水许可擅自凿井取水,都属违法行为。

五、在生活当中,很多农民朋友就在自己家院里打了井取水,它是不是也违反了取水许可制度呢?是什么单位和什么人才要办理取水证呢?

它是这样的,农民朋友就在自己家院里打了井取水饮用,是没有违反取水许可制度的。这是因为《水法》里明确规定了有以下三种情形,可以不办取水许可申请。一种呢,就是为了家庭生活饮用,和少数养了一些家禽家畜,它们的饮用,这部分的饮用水可以不办取水许可;第二种呢,就是零星的少量的农业灌溉,他们可以不办取水许可;第三呢,就是使用人力和畜力取水的,这样子也是少量零星的,这种情况可以不办取水许可,除了以上三种情形,都有要办理取水许可。具体掌握由各级的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具体的解释权。

六、我们沿海地区不少养殖户,利用地下水的水温进行水产养殖,要不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呢?

应该要办的,因为国家实行的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的取水许可制度,都是指的水资源,那么作为水资源来说,它有四个基本特征,一个是水量;一个是水质;一个是水温;一个是水能,这四个方面。沿海养殖户取地下水,它用的是水温这个要素,这是水资源的四大要素之一,是水资源的范畴。另外呢,养殖户取地下水,也是在和人类争夺饮用水水资源。因此必须申请取水许可,并且要有偿使用。要有效地控制这种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七、刚才我们了解了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我县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我县的水资源费征收的标准又是多少呢?

县物价局、财政局、水务局根据省政府征收南水北调基金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我县的水资源费征收的标准。具体是:地表水征收的标准为每吨0.20元;浅水井取水征收的标准为每吨0.50元;一般自凿井取水企业征收的标准为每吨0.87元;在长江供水范围内自凿井取水企业征收的标准为每吨1.07元(要说明的是,因这类企业因生产工艺特殊需要,必须取用地下水才能满足水质的要求);县自来水公司因长江供水一时发生困难,临时取用地下水征收的标准为每吨0.47元;农村水厂向生产企业、事业单位供水,水资源费的标准为每吨0.27元。

八、我国《水法》对拒不缴纳水资源费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水法》第70条规定:“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对“逾期不缴纳的”,一个是“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二是呢“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也确实遇到了很多单位和个人以种种的理由(如企业亏损、以原材料上涨为原因不缴、欠缴水资源费。甚至有的企业通过关系说情想少缴或不缴水资源费)这不利于保护水资源,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听众朋友们,水是生命之源,爱惜水就是爱惜我们的生命,破坏水资源对自己就等于自杀;对别人和社会就是伤害,让我们共同为了我们的美好家园,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来爱护和珍惜水资源,让全社会都来参与、支持、监督。绝不容忍那些违反《水法》行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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