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合同要点_劳动合同签订要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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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要点:
1.用工单位自用工起即与劳动者简历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应当简历员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为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三种。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⑴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
⑵ 劳动者的名字、住所和具名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⑶ 劳动合同期限
⑷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⑸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⑹ 劳动报酬
⑺ 社会保险
⑻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6.期限与试用期
⑴期限大于三个月且小于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⑵期限大于等于一年且小于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⑶试用期大于等于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⑷以完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或者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7.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8.限制人员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可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10.劳动合同终止:
⑴ 员工:试用期间,应提前三天申请;转正后,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申请; ⑵ 单位: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赔偿金:到公司N年,赔偿N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到一年,赔偿一个月;6个月以下,赔偿0.5个月;如果要求立刻走人,则多赔偿一个月工资。
⑶ 三期员工不能辞退
11.用工单位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