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_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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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为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安全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安全管理轮流值班的考核。
2、安全设备设施及房屋建筑的检查考核。
3、实验楼实验室药品器材安全管理的考核。
4、校外包括大门外安全综合考核及校内治安的考核。
5、班主任包括班级、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考核。
二、考核办法
(一)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二)考核办公室:政教处
安全工作联络员
(三)考核措施
1、教育干轮流值班要做到认真负责,值班包括查岗、查课间秩序、查课堂、大门口值班等,做好安全纪录。学校每周检查一次值班记录,检查值班将情况,并公布结果。校长根据值班情况对每天值班人进行打量化计分,一次最高得10分。
2、后勤每周检查一次房屋建筑及教学设施设备用电线路、实验室等,每月一次大检查,平常要经常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报学校,对于不能整改的要报上级,并有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对因检查疏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0—20分。
3、实验楼实验室管理人员对药品器材的安全管理考核。实验员的安全检查考核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若属安全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叩直接责任人10—20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处分。
4、校门口安全综合考核及校内治安的考核。若因值班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工作疏忽排除隐患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直接负责人10—20分。由于当班人员的责任造成的较大影响或损失的,还应追究其责任。
5、班主任包班级、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考核,班级中由于班主任安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每次扣班主任10—20分;任课老师在当班时(从上课钟声始到下课铃声终了)发生安全事故的,扣当班任课教师10—20分。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的,还应追究其责任。
(四)1、采取日记周查月考季结的办法。
2、大型安全考核每学期两次。
3、月考每月一次。
4、周考每周一次。
对思想重视、行动到位、作风扎实、安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处室、年级、班级进
行表彰奖励,对疏忽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凡
发生安全事故的年级、班级、处室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优秀的资格。按照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