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责任书_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评价
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责任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评价”。
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责任书
一、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服务机构”)应将“三证”的原件(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固定经营场所公开悬挂。
二、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章经营和收费。
三、中介服务机构应按规定办理《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的年审,遵守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的制度。
四、中介服务机构实行一证一点经营,不得在本市内跨区域设点经营。
五、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2)超出经营范围;
(3)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4)提供虚假劳动力供求信息,作出虚假承诺;
(5)以欺诈、诱惑或胁迫方式进行劳动力中介服务活动;
(6)伪造、涂改、出租、转让、买卖《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
(7)以委托、挂靠、转让等形式从事劳动力中介服务活动。
六、举办劳动力交流集市要按《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第四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执行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誉档案制度和违法、违规公告制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如有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担责任并愿意按《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责任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责任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