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处级干部的通知_公开选拔处级干部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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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处级干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6名正、副处级管理干部。这次公开选拔的处级岗位是:保卫处处长、图书馆馆长、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务处副处长、华信学院副院长、勘查技术学院副院长。

根据《石家庄经济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此次公开选拔处级干部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对象范围

全校符合条件的管理干部和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开选拔处级干部的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献身党的教育事业。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

(二)拟任的保卫处长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熟悉保卫工作(有在公安、武警、部队工作经历的优先);

2.在现职副处级岗位工作满两年;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50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最多放宽两岁);

5.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拟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三)拟任的图书馆馆长(正处)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熟悉图书管理业务,或相关相近专业毕业;

2.在现职副处级岗位工作满两年;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50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最多放宽两岁);

6.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拟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注:刘建平副院长不再兼任图书馆馆长)

(四)拟任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熟悉教学管理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现职副处级岗位工作满两年;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50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最多放宽两岁);

5.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拟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五)拟任的教务处副处长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2.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5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最多放宽两岁);

5.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拟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六)拟任的华信学院副院长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2.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5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最多放宽两岁);

5.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拟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七)拟任的勘查技术学院副院长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2.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相关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5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最多放宽两岁);

5.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拟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三、公开选拔处级干部的程序和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每人所报处级岗位限制在2个以内,并填写“公开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报名表从组织部网站下

载)”,交主楼316房间吴聪聪处。报名时间截止2010年1月13日,报名年龄计算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每个岗位报名后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2人的,该岗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由党委研究确定其他选拔办法。

现职正、副处级干部不得报名同级岗位。

(二)党委组织部对报名的同志进行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申报者进行任职资格和基本条件的审核,符合条件者,报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参加竞岗人选。

(三)召开公开竞岗大会。竞岗人进行竞岗演讲(竞选正处级为10分钟、竞选副处级为5-8分钟),演讲内容:个人基本情况、竞选岗位及所竞选岗位的任期目标、工作思路等。

演讲之后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校领导、党委常委、党委委员(14人)、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随机抽取27人)共41人。民主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以得票多少排序)。

(四)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校党委研究后以票决方式确定每个竞争岗位的2名考察人选,发布考察预告(对近一年内已经考察过的干部,原考察结果有效,不再重新考察);

(五)组织部进行考察,结合职工年度考核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考察意见。考察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六)校党委常委会差额投票,决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要进行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并必须通过校纪委组织的考试;

(八)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支持和鼓励教职工参与竞岗工作,同时要坚守工作岗位,防止出现工作上的疏漏。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等选拔过程中,被考察人不得进行拉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选拔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为保证竞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加强民主监督,校纪委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并向校党委报告。

(四)报名联系电话:87208003,联系人:王旭辉吴聪聪

中共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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