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相关知识_社会保险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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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社保相关知识
医保中断后缴费年限规定?
个人参保人员在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内续保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并连续计算缴费年限;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至12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自补缴之月起6个月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的按首次参保处理,中断前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不再计算。
个人参加养老、医疗保险起始时间如何确定?
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起始时间是根据个人首次申报时填写的缴费时段确定参保起始时间;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起始时间是其首次缴费的时间
哪些收入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
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和《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下列收入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4.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据此,该企业的做法不合法。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如何约定?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当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试用期。
为何有人社保卡里有钱,有人社保卡里没钱?
“个体参保人员按10%的缴费比例缴纳医保费,其中3.5%划入社保卡内,如个体参保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医保费247.2元,每月返还到社保卡上86.5元。失业人员按6.5%的缴费比例缴纳医保费,社保卡内不予返还,所以卡上没有钱。”
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范围转移?
跨统筹范围转入: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已鉴证的《劳动合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和转移职工从外地转移到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清单,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手续。转移清单应明确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应分年度注明每月的缴费基数。
跨统筹范围转出:单位需提供职工转入地单位接收函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章确认过的开户行和帐号,并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手续。
社保卡丢失怎补办?
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持卡人应首先拨打电话预挂失,电话挂失时,应当向工作人员告知本人真实身份及相关信息,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立即冻结该卡的使用,挂失生效。随后持卡人在两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到市劳动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未按时来办理的,电话挂失失效。
挂失后,若卡找回,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再办理解挂手续。持卡人已办理书面补卡手续的不再办理解挂手续。在办理挂失补卡手续后7个工作日,可到办理书面挂失处领取新卡。社会保障卡的补领费用由持卡人承担。挂失电话:2619582、咨询电话:2627697。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对职工的档案如何处理?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除名后,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到其新的工作单位或按照规定移交到社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押职工的档案,应及时转移。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依法生效后,因期满或出现法定情形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而导致劳动合同的效力消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关于劳动合同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问题,它应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的24时为准。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由于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什么手续?
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本人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赔偿金。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什么手续?
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除此之外,还应履行其他的一些相关手续,如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结算,工作、业务的交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转,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也要进行清理等。
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后怎么办?
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金;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
用人单位怎样为新招用人员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和就业登记?
(1)领取表格。用人单位到就业管理机构领取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录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根据实际用工人数分别按规定填写花名册、表格和劳动合同,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2)办理录用备案。就业管理机构审验用人单位(或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花名册一式二份,就业管理机构和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失业职工一式三份),并加盖“录用登记专用章”,注明备案日期。
(3)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管理机构审核用人单位代交的录用人员登记表,审验就业人员身份证、失业证(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职业资格证书等,对符合就业准入条件的人员进行就业登记,在录用人员登记表上加盖“录用登记专用章”,注明登记日期。
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服务指南
1.解聘人员档案:包含.录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书2份(原件);
3.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具体情况页);
4.如批量办理,请附带U盘拷贝失业职工信息采集表。
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应该到哪去申办?
合肥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551-2678369
合肥市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551-5699352
合肥市蜀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551-5597572
合肥市包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551-3357142
合肥市瑶海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551-4493131
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0551-5201896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0551-5114030-18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0551-5333276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
海恒社区管委会0551-3849010
莲花社区管委会0551-3838610
芙蓉社区管委会0551-3823563
锦绣社区管委会0551-3811262
如何办理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每月1日至24日(节假日除外),个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1)失业人员需携带的材料:①失业证;②本人身份证;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④1寸彩照3张。
(2)自由职业者需携带的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个人档案材料;④1寸彩照3张;⑤续保人员还应携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3)办理社会保障卡,照片须符合下列要求:①个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②照片不带白边,背景为浅蓝色,服装穿浅色;③照片不能有墨迹、污点及印鉴章的痕迹;④将本人的姓名写在照片背面(字迹必须工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