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_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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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巩固市区绿化建设成果,提高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山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DB37/T1174-2009)、《城市公园服务规范》(DB37/T1172-2009)、《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办法》(威政发[2008]28号)。

二、考核内容

对威海市区各公园、广场及城市干道苗木管理、卫生保洁、园林设施管理、绿化保护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小组

1.成员组成:考核小组由市园林管理局牵头,组织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社会监督员代表共同组成。

2.小组职责:考核小组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汇总、印发通报。

四、考核标准

按照威海市各区的实际情况分一、二、三级考核,中心市区、经区和高区按照一级考核标准,工业新区按照二级考核标准,环翠区按照三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按照《威海市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执行,考核实行百分制。

五、考核时间及方式

考核每月组织一次,具体日期由市园林管理局临时通知。考核分为绿化养护管理现场考核(简称“现场考核”)和日常组织管理考核(简称“日常考核”)两部分。

现场考核主要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评分”的方式,考核小组从被考核单位负责的绿化养护项目中随机抽取3~5个进行检查(被考核单位负责的绿化养护项目总数达不到抽查个数要求的,其所有项目每次必查),考核小组成员按照《威海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中1-6项内容,对所抽取的项目现场独立评分。各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即为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得分,被考核单位被抽取的所有项目得分的平均值即为该单位当月现场考核得分。

日常考核由市园林管理局按照《威海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中7-8项内容,对各有关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单位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现场考核和日常考核得分总和作为被考核单位当月最终得分,市园林管理局将排出名次,以通报的形式发放至各相关单位,作为年终评比、表彰的依据。

六、相关要求

各有关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绿化养护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推行绿化养护管理招投标制度,择优选择养护水平高的企业进行绿化养护,以竞争促提高;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管体系,督导养护企业规范技术操作,优化养护管理流程,建立完整的养护技术档案;要加强监督考核,组织人员对绿地养护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考核,并要将考核结果与养护经费拨付挂钩,调动养护单位积极性,保证绿化养护效果;要进一步加大绿化养护日常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占绿、毁绿及其他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积极应对暴雨、大雪、台风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要定期向市园林管理局上报月度、季度、年度养护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处理市长公开电话、城建热线、行风热线转办的事项,按要求做好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共同提高威海市区绿地养护管理水平。

附件:威海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I、II和III级)

附件

威海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I级)

一、苗木管理4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30分)

(1)苗木长势

①树木长势较弱,出现黄叶、焦叶、卷叶、落叶的,株数在2%以上。

②绿篱生长势较弱,出现非季节性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株数在1%以上。

③草坪生长势弱,色泽不鲜亮均一,生长季节出现枯黄,枯黄面积大于1 m2(每100 m2 为单位)。

④花卉植株生长不健壮,有缺株、倒伏、枯枝、残花没及时清理,影响景观效果。

(2)苗木缺株及补植

①行道树缺株在 1%以上,有死株,徒长枝、病虫枝、枯枝、伤损枝,影响景观,存在安全隐患。

②新补植树木同原有树木规格、定干高度相差在10%以上,没有扶架措施,抹芽不及时;新补植树木成活率低于98%。

③绿篱有死株、缺株,断垄、断行现象。④坪地盖度小于 95%,秃斑量大于1 m2(每100 m2为单位),集中空秃面积(秃斑)大于0.2 m2。

⑤花卉覆盖率小于98%,有裸露地面。

⑥花坛、花带轮廓不清晰、不整齐,花钵内无花卉。

(3)病虫害防治

①未及时对树木进行病虫害防治,植株有明显病虫害。

②绿篱内病虫率现象超过5%。

③草坪发生病虫率累计超过2 m2(每 100 m2为单位)。

④花卉因病虫害致残或致死累计超过危害率株5%。(4)施肥及浇水

①未根据树木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未按时浇灌返青水和越冬水。浇水时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

②未根据植物品种、生长发育阶段进行适量施肥的。

(5)苗木修剪

①树木未按其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有碍生长和景观效果。

②花灌木未及时开花,修剪不合理。

③绿篱修剪不及时合理,无造型轮廓,不美观,无层次。

④草坪修剪不及时合理,修剪后垃圾未立即清理。(6)杂草控制

①绿地内无大型野草,无缠绕性攀援性杂草。②绿地整体基本无杂草。

二、园林设施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树穴侧石不平整,有缺损。

(2)园路不平整,有坑洼、积水。

(3)绿地护栏维护、油饰不及时,影响景观效果。

(4)座凳、果皮箱等园林建筑小品,有破损、涂刻、招贴的。指示牌、说明牌字迹不清晰、整洁。

(5)亭、廊、花架、景石、园路等园林设施有破损,不及时维护和油饰。

(6)绿化浇灌设施应完好,无井盖丢失,喷泉、水景、亮化、机井、阀门、管道有跑、冒、滴、漏损坏现象。电线、电缆有老化现象。

三、卫生保洁2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20分)

(1)行道树池、绿篱、绿地内有烟头、纸屑、塑料袋、石块、污物(水)等废弃物,植物上有悬挂物,保洁不及时,有卫生死角的。

(2)行道树、绿篱及绿地内有杂草、落叶、有寄生植物或攀附植物危害,影响绿篱植物生长和美观。

(3)绿化生产垃圾清理不及时,绿地内有焚烧垃圾、树叶行为。

(4)游园路面、绿地广场公共区域有烟头、纸屑、口香糖、树叶、塑料袋等杂物,有卫生死角的。

(7)广场、绿地道路旁的果皮箱未及时清倒、垃圾溢出、有异味、表面有污迹。

(8)水面有飘浮物、水中有杂物的。

(9)因施工、修剪、砍伐等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

(10)园林设施及时保洁。

四、绿化保护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绿地、树池内有违章占绿或违法建设情况,有堆物堆料、乱搭乱建情况,未及时上报或制止的。

(2)游园内有摆摊设点、摊晒物品的,未及时制止的。

(3)植物体上有钉、捆、挂、贴等,未及时清理的。

(4)隔离带、绿化带、绿地被车辆、人为损坏,未及时上报或修复的。

(5)对车撞、风吹倒的树木未及时扶正,撞断的树干未及时清理并用覆盖材料覆盖涂抹的。

(6)凡沿街单位无正常手续扒门、去行道树、绿地,未及时制止或上报的。

(7)紧急情况下,因树木倒伏,清理不及时造成交通阻塞的。

(8)未对危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因此造成事故的。

(9)未按要求做好安全用电、防火等工作的。(10)凡被社会或上级领导投诉无正当理由的。

五、组织管理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2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

(2)没有具体的周、月及年度养护总结和计划,定期上报月度、季度、年度养护计划和工作总结。

(3)日常巡查制度不健全。(4)特殊天气状况没有应急预案。

(5)对上级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和管护中的临时性工作没有认真完成。

六、其他考核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2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对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问题,未能按规定及时办结。

(2)对市长热线、城建12319热线反映的园林绿化养护问题,每有1件(次)未能按规定及时处结。

(3)因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4)因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威海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II级)

一、苗木管理4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30分)

(1)苗木长势

①树木长势较弱,出现黄叶、焦叶、卷叶、落叶的,株数占5%以上。

②绿篱生长势较弱,出现非季节性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株数在10%以上。

③草坪生长势弱,色泽不鲜亮均一,生长季节出现枯黄,枯黄面积大于5 m2(每100 m2 为单位)。

④花卉植株生长不健壮,有缺株、倒伏、枯枝、残花没及时清理,影响景观效果。

(2)苗木缺株及补植

①行道树缺株在 2%以上,有明显死株,徒长枝、病虫枝、枯枝、伤损枝,影响景观,存在安全隐患。

②新补植树木同原有树木规格、定干高度相差在15%以上,没有扶架措施,抹芽不及时;新补植树木成活率低于95%。

③绿篱有死株、缺株,断垄、断行现象。

④坪地有明显空秃,盖度小于 90%,秃斑量大于2㎡(每100 m2为单位),集中空秃面积(秃斑)大于0.5 m2。⑤花卉覆盖率小于95%,有明显裸露地面。

⑥花坛、花带轮廓不清晰、不整齐,花钵内无花卉。

(3)病虫害防治

①未及时对树木进行病虫害防治,植株病虫害率超过10%。

②绿篱内病虫率现象超过10%。

③草坪发生病虫率累计超过4 m2(每 100 m2为单位)。

④花卉因病虫害致残或致死累计超过危害率株10%。(4)施肥及浇水

①未根据树木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未按时浇灌返青水和越冬水。浇水时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

②未根据植物品种、生长发育阶段进行适量施肥的。

(5)苗木修剪

①树木未按其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影响生长和景观效果。

②花灌木未及时开花,修剪不合理。

③绿篱修剪不及时合理,无整齐流畅,不美观,无层次。

④草坪修剪不及时合理,修剪后垃圾未及时清理。(6)杂草控制

①无大型野草,无缠绕性攀援性杂草。

②零星区域有个别其他杂草,高度控制在5CM以下。③路边、树穴内无杂草。

二、园林设施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树穴侧石不平整,有明显缺损。

(2)园路不平整,有明显坑洼、积水。

(3)绿地护栏维护、油饰不及时,影响景观效果。

(4)座凳、果皮箱等园林建筑小品,有明显破损、涂刻、招贴的。指示牌、说明牌字迹不清晰、不整洁。

(5)亭、廊、花架、景石、园路等园林设施有明显破损,不及时维护和油饰。

(6)绿化浇灌井盖有丢失,喷泉、水景、亮化、机井、阀门、管道有跑、冒、滴、漏损坏现象。电线、电缆有老化现象。

三、卫生保洁2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20分)

(1)行道树池、绿篱、绿地内有烟头、纸屑、塑料袋、石块、污物(水)等废弃物,植物上有悬挂物,保洁不及时,有卫生死角的,废弃物量大于1 m2(每100 m2为单位)。

(2)行道树、绿篱及绿地内有杂草、落叶、有寄生植物或攀附植物危害,影响绿篱植物生长和美观,杂草量大于2 m2(每100 m2为单位).(3)绿化生产垃圾清理不及时,绿地内有焚烧垃圾、树叶行为。

(4)游园路面、绿地广场公共区域有烟头、纸屑、口香糖、树叶、塑料袋等杂物,有卫生死角的,废弃物量大于1 m2(每100 m2为单位)。

(7)广场、绿地道路旁的果皮箱未及时清倒、垃圾溢出、有异味、表面有污迹。

(8)水面有飘浮物、水中有杂物的,废弃物量大于1 m2(每100 m2为单位)。

(9)因施工、修剪、砍伐等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

(10)园林设施及时保洁。

四、绿化保护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绿地、树池内有违章占绿或违法建设情况,有堆物堆料、乱搭乱建情况,未及时上报或制止的。

(2)游园内有摆摊设点、摊晒物品的,未及时制止的。

(3)植物体上有钉、捆、挂、贴等,未及时清理的。

(4)隔离带、绿化带、绿地被车辆、人为损坏,未及时上报或修复的。

(5)对车撞、风吹倒的树木未及时扶正,撞断的树干未及时清理并用覆盖材料覆盖涂抹的。

(6)凡沿街单位无正常手续扒门、去行道树、绿地,未及时制止或上报的。

(7)紧急情况下,因树木倒伏,清理不及时造成交通阻塞的。

(8)未对危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因此造成事故的。(9)未按要求做好安全用电、防火等工作的。

(10)凡被社会或上级领导投诉无正当理由的。

五、组织管理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2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

(2)没有具体的周、月及年度养护总结和计划,定期上报月度、季度、年度养护计划和工作总结。

(3)日常巡查制度不健全。(4)特殊天气状况没有应急预案。

(5)对上级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和管护中的临时性工作没有认真完成。

六、其他考核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2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对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问题,未能按规定及时办结。

(2)对市长热线、城建12319热线反映的园林绿化养护问题,每有1件(次)未能按规定及时处结。

(3)因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4)因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威海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III级)

一、苗木管理4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30分)

(1)苗木长势

①树木长势较弱,出现黄叶、焦叶、卷叶、落叶的,株数占10%以上。

②绿篱生长势较弱,出现非季节性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株数在15%以上。

③草坪生长势弱,色泽不鲜亮均一,生长季节出现枯黄,枯黄面积大于10 m2(每100 m2为单位)。

④花卉植株生长不健壮,有缺株、倒伏、枯枝、残花没及时清理,影响景观效果。

(2)苗木缺株及补植

①行道树缺株在 5%以上,有严重死株,徒长枝、病虫枝、枯枝、伤损枝,影响景观,存在安全隐患。

②新补植树木同原有树木规格、定干高度相差在20%以上,抹芽不及时;新补植树木成活率低于90%。

③绿篱有死株、缺株,断垄、断行现象。

④坪地有空秃可见,盖度小于 85%,秃斑量大于10 m2(每100 m2为单位),集中空秃面积(秃斑)大于1.0 m2。⑤花卉覆盖率小于90%,有严重裸露地面。

⑥花坛、花带轮廓不清晰、不整齐,花钵内无花卉。

(3)病虫害防治

①未及时对树木进行病虫害防治,植株病虫害率超过20%。

②绿篱内病虫率现象超过20%。

③草坪发生病虫率累计超过8 m2(每 100 m2为单位)。

④花卉因病虫害致残或致死累计超过危害率株20%。(4)施肥及浇水

①未根据树木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未按时浇灌返青水和越冬水。浇水时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

②未根据植物品种、生长发育阶段进行适量施肥的。

(5)苗木修剪

①树木未按其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或长期不修剪,树木生长杂乱、无形,严重影响生长和景观效果。

②花灌木未及时开花,修剪杂乱、无形,或长期不修剪,严重影响花灌木生长和景观效果。

③绿篱长期不修剪,生长杂乱无形,不美观,无层次。

④草坪修剪不及时或长期未修剪,严重影响景观的,修剪后垃圾长期未清理。

(6)杂草控制

绿地整体有较明显杂草,对绿地有轻度危害,但数量和高度未成绿地主流。

二、园林设施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树穴侧石不平整,有明显缺损。

(2)园路不平整,有严重坑洼、积水;长时间未维修、上报。(3)绿地护栏维护、油饰不及时,严重影响景观效果。

(4)座凳、果皮箱等园林建筑小品,有较多破损、涂刻、招贴的。指示牌、说明牌字迹不清晰、不整洁。

(5)亭、廊、花架、景石、园路等园林设施有较多破损,长时间不维护和油饰。

(6)绿化浇灌井盖有丢失,喷泉、阀门、管道有跑、冒、滴、漏损坏现象。电线、电缆有老化现象。

三、卫生保洁2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20分)

(1)行道树池、绿篱、绿地内有烟头、纸屑、塑料袋、石块、污物(水)等废弃物,植物上有悬挂物,保洁不及时,有卫生死角的,废弃物量大于3处(每1 m2为单位)。

(2)行道树、绿篱及绿地内有杂草、落叶、有寄生植物或攀附植物危害,影响绿篱植物生长和美观,杂草量大于3处(每1 m2为单位)。

(3)绿化生产垃圾清理不及时,绿地内有焚烧垃圾、树叶行为。(4)游园路面、绿地广场公共区域有烟头、纸屑、口香糖、树叶、塑料袋等杂物,有卫生死角的,废弃物量大于3处(每1 m2为单位)。

(7)广场、绿地道路旁的果皮箱未及时清倒、垃圾溢出、有异味、表面有污迹。

(8)水面有飘浮物、水中有杂物的,废弃物量大于3处(每1 m2为单位)。

(9)因施工、修剪、砍伐等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

(10)园林设施及时保洁。

四、绿化保护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5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绿地、树池内有违章占绿或违法建设情况,有堆物堆料、乱搭乱建情况,未及时上报或制止的。

(2)游园内有摆摊设点、摊晒物品的,未及时制止的。

(3)植物体上有钉、捆、挂、贴等,未及时清理的。

(4)隔离带、绿化带、绿地被车辆、人为损坏,未及时上报或修复的。

(5)对车撞、风吹倒的树木未及时扶正,撞断的树干未及时清理并用覆盖材料覆盖涂抹的。

(6)凡沿街单位无正常手续扒门、去行道树、绿地,未及时制止或上报的。(7)紧急情况下,因树木倒伏,清理不及时造成交通阻塞的。

(8)未对危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因此造成事故的。

(9)未按要求做好安全用电、防火等工作的。

(10)凡被社会或上级领导投诉无正当理由的。

五、组织管理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2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

(2)没有具体的周、月及年度养护总结和计划,定期上报月度、季度、年度养护计划和工作总结。

(3)日常巡查制度不健全。(4)特殊天气状况没有应急预案。

(5)对上级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和管护中的临时性工作没有认真完成。

六、其他考核10分(以下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2分,累计不超过 10分)

(1)对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问题,未能按规定及时办结。

(2)对市长热线、城建12319热线反映的园林绿化养护问题,每有1件(次)未能按规定及时处结。

(3)因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4)因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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